第二章
“晴晴,今天要去哪里吃?”
我一抬头,原来是AMIGO她今天不知道为了什么精神这么好?不过我用眼睫
想也猜的出来大概是因为带了年轻帅哥新人的关系吧!难不成她也想来一段老少配吗?
毕竟都是年过三十岁的女人了…。
站在朋友的立场上,我是不便去当电灯炮的,而且…我不想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接到你的电话;我有预感你会在午餐时打电话给我。我一向相信女人的直觉,就像我一直相信对于我想要的东西我从来不会失手一样。
不过当我告诉AMIGO不和他们午餐时,那家伙脸上松了一口气的表情又让我觉得满火的,有时候其实连我都觉得自己蛮满难相处的。
果然,当我到楼下7-11买完优格回来时,我的手机刚好响起…
是你。
“还在忙呀?”
“就是呀!你也真狠!堆那么多工作给我!”
“谁要你一口气把年假全部休完呀。”
“那本来就是我应该得到的嘛。”
“呵!今天代我开会好不好?那我就不用赶回来了。”
“你想的美!我们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了。”
“我想也是,好啦,BYE。”
“BYE。”
当我挂上电话时,抬头一看却被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讨厌鬼给吓了一大跳。
“你鬼鬼祟祟的干嘛呀?”
“我哪有…倒是你表情变化其快耶。”
“你专程来研究我表情的变化吗?你吃
撑着吗?”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的机车弄走了。”
“嗯,AMIGO咧?”
“她说要去抽烟。”
于是我带着优格去找AMIGO。不知道为什么,在这讨厌鬼的面前我没有胃口吃东西;这让我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我想可能是因为他声称是我国中同学的缘故。这让我突然想起以前第一次和男生约会的情景,当时明明空着肚子,但是为了保持优雅的假象,在喜欢的男生面前就是食不下咽。
这感觉很不舒服,我已经很久没有回想起过去的事了。
鲍司在厕所旁设了一间吸烟室,每次从外面经过的时候总是雾茫茫的一片,总是会让我有种仿佛还置身伦敦的错觉;但是我知道在那里面是找不到AMIGO的,因为我们习惯到茶水间后面的阳台去,那是我们共同的默契。
“大概是因为空气比较新鲜吧。”
我们总是这样自嘲着。
“你午餐就吃这样呀?”
“嗯,不知道为什么早上脑子都
的。”
“呵!来一
?”
我摇头,我不
凉烟,是因为我讨厌女人就一定
凉烟的刻版印象。我讨厌一切世俗间的刻板印象。我总是想不透为什么总是有人要把女人抽烟这件事和女
自觉划上等号!
抽烟只是因为想要抽烟,这和
别是没有绝对的关系。
“嘿!不过你也真够猛耶!一口气把年假休光,不明就理的人还以为你大概是要离职了咧!”
“你说办公室那些人呀?看起来很忙的样子,没想到真有时间说别人闲话呵!”
“这就是晴晴呀,从一进公司就是话题女子了。”
“你这是褒是贬呀?”
“哈!不过没想到俊邝居然是你国中同学耶!是哪个国中呀?”
“在台南,你应该不知道吧。”
“你是南部人?”
“不算吧!我只有国中在那里而已。”
“哦!不过总经理倒是
欣赏俊邝的。”
“你是不是把他的客套话当真啦?”
“是真的哟!他说俊邝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特质。”
“特别讨人厌的气质呀?”
“就算对象是自己的国中同学还是不会口下留情耶!呵!对了,总经理今天会回来开会吗?”
“嗯。”“我还以为你会代他出席咧!”
“怎么可能。”
“那他不就要从高雄赶上来了?真是辛苦。”
“高雄?”
“嗯,听说董事长不想挂名了,所以他下去交接些东西吧。”
“怎么我有一种才回来就人事已非的感觉呀?”
“还时不我予咧!炳!不过这是不是也代表好事近了?”
“什么意思?”
“因为你就要变成董事长特助了呀!到时候加薪要请客哦。”
“…”“累挂了。”
“走先。”
“替我买晚餐。”
大概是所谓的假
症后群吧?销假回来上班的第一个上班
竟然教我累的快不成人样,我没多余的心力等待你们会议结束,于是就在你的办公桌上留下纸条,然后就随着其它人打卡下班了。
特别助理竟然比老板早下班?未免有违职业伦理!但这不也是另一种吃定了你的形式?这个念头令我感到愉快。
不过这份愉快只维持到我走到车子面前。
“什么毛病?”
那讨人厌的机车还大刺刺的贴在我的车
股后面,难不成他中午是在消遣我?虽然我答应了AMIGO要好好照顾她的爱将,但是谁要他总是当我怒火中烧的时候,以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我想这大概是他天生注定了欠我凶吧!
“喂!你!车子还放我车后面作什么!”
“吭?”
“那辆机车!你不是说弄走了?”
“对呀!所以那不是我的车呀!是别人后来又放进去的吧?你不晓得台北有多拥挤吗?你是台北新鲜人吗?”
几乎有两分钟那么久,我瞪着他、他望着我,我们就这样僵持在狭窄的巷内。
“那你是不会帮我移走吗?你看我是搬得动这车吗?”
我首先打破僵局,于是他只得摸摸鼻子,认命的独自去移动那辆前后轮都上了锁的重型机车。当我顺利的倒车之后,经过他的身边时,我摇下车窗,对着他说:
“你是不是刚到台北来?”
“是呀!怎么说?”
“因为你一点都不绅士。”说完我就踩了油门长扬而去,几乎可以想见邵讨厌鬼站在原地有气发不得的表情。那让我感到愉快。
××××××
AMIGO习惯在吃完饭后去阳台抽烟,于是我就先自行回办公室,当我一踏进办公室看到母狮子独自吃着简单的午餐时,心里突然发神经的替她感到一丝落寞。
所以我决定告诉她我刚特地把车子移开的事,想说至少能够减少些我们之间的芥蒂,如果顺利的话,或许下班时我还能替她按个电梯门什么的也好;我始终觉得能在职场上遇到老同学应该是好事一件才对。
不过我对她的怜惜只维持到她手机响起为止;我从来没见过表情变化如此迅速的女人!电话里应该是她男朋友吧?见她一脸甜蜜,简直和早上那个行事嚣张的母狮子判若两人。
“你鬼鬼祟祟的干嘛?”
我一回神,这个恋爱中的小女人又恢复回嚣张的母狮子,但是我仍试着表示友善的告诉她关于我特地去移开车子的事。其实我原来也不奢望她客气的向我说声谢谢,但是我
没想到她只是冷冷的“噢”了一声,完全无视于我刻意表现出来的善意。
啧!
AMIGO
完烟回来后表情显得有些严肃,并且开始异常忙碌起来;问她怎么了?她说是要准备开会的资料。AMIGO说虽然总经理人很好,但是若在会议时得不到他要的答案,不管是谁都会当场挨刮的。
“对了,不久后就要改口喊董事长了。”
最后AMIGO又补充道。
虽然我不太懂AMIGO的意思,但我还是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帮她准备资料;当我感觉到周围开始传来小小騒动的声音时,才发现原来又到了下班的时间了。
“你先走没关系。”
“这样好吗?”
我转身看着仿佛小学生要上场演讲比赛前反复背诵资料的AMIGO,总是觉得就这样抛下她是有点于心不忍,虽然就算我留下来好像也帮不上她什么忙,但是再怎么说比主管还要早下班还是说不过去…
“没关系呀!BYE。”
既然AMIGO都这么说了,于是我便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走人。打卡时,我看到母狮子一脸疲惫的匆匆离开,这时我才想起来中午还计划好要替她按电梯以表示友善的。
没想到母狮子走路还真快,才不一会功夫,她的背影就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当我再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是在公司隔壁的巷子里…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我第一次得罪她的场所。
不知道是不是这条巷子风水不好,因为母狮子的背影看起来很火大的样子,我原本是想掉头走人的,但是来不及,因为母狮子眼角的余光已经杀向我了。
“喂!你!车子还放在我车后面做什么!”
“吭?”
“那辆机车!你不是说弄走了?”
“哦,对呀!所以那不是我的车呀!是后来别人又放进去的吧?你不晓得台北很拥挤吗?你是台北新鲜人吗?”
很好,我不但把台北很拥挤的这个讯息告诉母狮子,而且还借机挖苦她一番;不过不晓得她是太不食人间烟火、还是她真的火大了!总之在接下来的两分钟里,她只是臭着一张脸瞪我。
对我而言、这两分钟有如两个世纪那么久,看来我想要试着表达友善的动机已经破灭,所以我决定马上摸摸鼻子走人,但是没想到母狮子开口对我说道:
“那你是不会帮我移走吗?你看我是搬得动这辆车吗?”
真不晓得母狮子是不是天生就这么傲慢的?但是基于济弱扶倾的角度并且曾经同窗三年的份子上,我还是非常人道的替她移开那辆机车,虽然她的态度始终非常恶劣;没想到那居然是台重型机车,而且前后轮还各上了锁!包想不到的是母狮子居然一付事不关己的样子,自顾着就坐进驾驶座里了。
当她的车子经过我的身旁时,她还故意摇下车窗挑衅道:
“你是不是刚来台北?”
“咦?”“因为你一点都不绅士。”
然后她就踩了油门走人。
简直过分!这么傲慢无礼而且不知感恩的女人我还是生平第一次见识!还好她不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台北人,否则可能打死我这辈子都不愿意踏进台北一步!
我第一个认识的台北人是仔仔。
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从小在南部乡下土生土长的小孩而言,台北人在我的想像里一直是流行时髦而且前卫的,一直到仔仔的出现才完全打破了我对台北人的刻板印象。
仔仔是那种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的乖巧女孩,好像只要一转身就能看到她在你身后笑着一般的令人感到安心。这种笑脸
人的女生最容易得到长辈的喜爱,所以仔仔常说以后我们结婚她一定要和我爸妈住在一起,当然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刚好我妈都会在场。
仔仔最为我妈津津乐道的是她大学四年完全住在学校宿舍内,并且严格遵守门
时间,从来没有迟到外宿的记录,这简直是为台湾的大学史上创下最难打破的一项记录。
仔仔一直就是带给别人洁身自爱、家教良好的印象。
而我何德何能追到这么冰清玉洁的女孩?实不相瞒是因为我家距离学校只有五百公尺远,所以我可说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每天以能吃有妈妈味道的家常菜为由,邀请仔仔到家里晚餐。
终于仔仔在吃了一年的家常菜后才正式承认我们之间的情侣关系,我们当了一整年的情侣后我才终于牵到了女朋友的小手;而当时实际的情形是我过马路走太慢差点给车撞,所以在情急之下仔仔牵了我的手,从此以后每次过马路我总是紧牵着仔仔的手不放。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在我们南部有一种把
子称为“牵手”的说法,我一直觉得这个说法比那些甜心、宝贝之类的腻称还窝心;虽然不够强烈,但却有种细水长
的感觉。
大三那年的圣诞节我们第一次拥抱,那是我有生以来最温暖的一个圣诞节,虽然台南的冬天从来也没有冷过,大四那年的情人节仔仔终于愿意让我吻她;而我们之间最大的突破是在我入伍的那一天晚上,我终于告别四年的和尚生涯。
就和我想像的一样,我是仔仔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这点不但让我感动很久而且说真的还有点小虚荣,所以隔天一大早我决定把我妈妈买给我当毕业礼物的TOYOTA送给仔仔;虽然妈妈后来没说什么,但是从她的表情我看的出来,如果我让这个女生跑掉的话,她不但会把车要回来而且还会把我登报作废。
其实我妈妈会这么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我记得高中时曾经疯狂的追求过一个女孩子,因为她对我说家里的录影机坏了、她爸爸又不给买新的,于是当晚我就偷偷拆了我们家新买的碟影机送给她;但是一个星期后她不但把我甩了,而且也没有打算把碟影机还给我的意思;也就是说碟影机带给她的感动只维持了一个星期,而我妈妈对于这件事却足足啰嗦了我一整年。
还好这两年内我们每天通电话,我一休假就跑台北看仔仔,而仔仔不但一休假就来看我,还会顺道帮我探望爸妈。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爸妈并没有反对我退伍后到台北发展的决定。
还好我第一个认识的台北女生是仔仔而不是母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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