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莫名其妙
我真羡慕卡夫卡。他至少可以逃避阳光,放弃美好。我却没有办法逃避,没有勇气放弃。他的逃避和放弃可以被人欣赏,而我却像细菌,被光明和美好追得无处躲藏。
我希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怪胎,与所谓的俗人区别开来,我希望自己的审美观与凡人不同,就是把狗屎看成艺术品,把艺术品看成狗屎;大声赞扬阳光下的罪恶,批判罪恶上的阳光。
我希望自己是个半疯子。全疯子就太疯子了,半疯就是属于:长得人还是人样,说得也是人话,吃的还是人饭,爹还是人爹,娘还是人娘。但是说出来的人话让人听着像是混帐话,干出来的人事让人看着像是二求事。我要专业地正式地发疯,而不是工作完了,拼了一身臭汗回家,洗完了澡才抓紧时间发疯。那没有真正达到发疯的境界。
我要当一个永远不惊讶的疯子,我讨厌惊讶,假如我说了句“我要嫁一个有钱的老公”一些人不知道要惊讶成什么样。卡夫卡肯定对人们愚蠢,丑陋,异想天开的想法从没表示惊异过。
我盼着长大,长大就不用上学了,可以天天在家里当疯子。我要躲在角落里,像发怒的狮子,拼命地创作人们永远也读不懂,但我死后身价倍增的东西。我只吃美丽的树叶,吃百合花,吃天堂鸟,不吃人们丢弃的骨头。我死前不要割掉耳朵,我要在湖里飘啊飘啊,我是空心的魂魄。
噫!身上发冷,好恶心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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