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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难辩
 慕尼黑啤酒节,比我预想的好看。

 醉态,谁都见过,但成千上万人醉在一起,醉得忘记了身份和姓名,忘记了昨天和明天,实在壮观。

 醉态其实就是失态,失去平的常态。常态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从众惯性,这种惯性既带来沟通的方便,又带来削足适履的痛苦。更可怕的是几乎所有人都会对这种痛苦产生麻木,渐渐把囚当作了天然。因此,偶尔失态,反倒有可能是一种惊醒,一种救赎。

 但是,普通人没有失态的勇气,只能靠酒来遮盖和帮助。只是这种帮助大多越出原本希望的界限,失态常常变成出丑。这真是人类的一大悲哀,维持惯性不行,失态出丑也不行。那就只能权衡轻重而取其一了:一般情况下天天惯性,特殊机遇中自我放纵。

 啤酒节,让这种自我放纵变成了群体公约,于是成了连最刻板的人也不反对的特殊机遇。

 我在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中边走边想,虽然还没来得及抢到一杯啤酒,却已被感染得醉意陶然。

 懊像一进那个区域,所有的人都兴奋起来了。我们的摄像机前一刻安静不了,一张张怪脸冲着镜头又喊又叫,充满了自我表演的疯狂望。那一刻他们都纔华横溢,滔滔不绝的演说词泻而出,关于德国与中国,关于人类和啤酒,等到被别的怪脸挤走,便在旁边论述起『他人就是地狱”他们感谢摄像机,顺便也感谢起摄像机边上的人,我们的一位小姐已被那批人拥抱亲吻得满脸油腻,只能逃上高空旋转车去凌空翻腾。

 端庄行走的老太太把吹气纸龙戴在头上,一伸一缩;满脸责任的老大爷顶在头上的是小酒桶,一步一颠。见了人高声呼叫,像是死里逃生、劫后重逢,又哭又笑地抱在一起,其实他们只不过是办公室的同事,或住宅的邻居,上午刚刚见过。很多年轻和年长的男女当街以热烈的动作倾诉衷肠,看情景不像是恋人和夫,也许是隐情突显也许是旧情复萌由于酒的存在,看起来一半是真,一半是假。

 几个年轻人躺在街边睡着了。更可佩服的是几位老汉,笔地坐在人声喧嚣的路口石凳上,鼾声阵阵。一个穿着黑西装、打着考究领带的胖绅士,猛一看应该是部长或大企业家,一手向上伸直,以一个偏斜的角度举着黑礼帽,不摇不晃,像端着一个盛满水的玻璃盅,两眼微闭,正步向前,别人都为他让步,他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身边走着一位风度很好的中年男子,戴着眼镜,笑容慈善。从外形看应该是大学教授,而且好像还没喝酒。但很快我就发现错了,是不是教授不知道,但一定已喝了不少,因为他突然感到了热,想把子当街掉。

 他轻声用英语嘀咕:“抱歉,真热”便解开了自己的皮带,把了下来,出了三角内,但他忘了先皮鞋,两条腿翻转过来紧紧地住了他的脚踝,把他绊倒在地。我们周围的人都想搀扶他起来,谁知他突然生气,觉得堂堂男子汉子怎么还要人侍候,便挥手把我们赶开。

 两位上了年纪的妇女估计是虔诚的教徒,满脸同情地靠近前去不断询问:“你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吗”这使他更火了,从喉咙底吼了一声,只顾狠命地拉扯子,把子的一个口袋底子给拉扯了下来。这时有一群同样喝醉酒的年轻人上前围住了他,嘲笑他的酒量,猜测他的职业,他几次想站起身来把他们赶走,但每次都重重地绊倒。

 这条路上本来就很拥挤,他这么一闹几乎堵了人,于是很快,有七位警察把他围住了,五位男警察,两位女警察。男警察七手八脚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只听一位女警察在说:“你怎么可以在大街上子你看有多少人在看你”

 这话使他恼羞成怒,向着女警察一扬手:“谁叫你们女人看了”但毕竟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动作,这手扬到了女警察的肩膀。

 “好啊你还动手”女警察正想找理由把他架走,这次顺势抓住了他的手,只轻轻一扭,就反到了背后。别的警察合力一抬,就把这位只穿三角内、又拖着脚长的体面男子抬走了。男女警察都在笑,因为他们知道他只是喝醉在啤酒节上,与质量无涉,甚至也未必是酒鬼。

 正在这时,一辆鸣着警笛的救护车戛然停下,跳下几位白衣医生,去抬另外两位醉卧在街心的壮汉,和一位因喝多了而哭泣不止的女郎。

 我突然发现,脚边有一副眼镜,是刚纔教授模样的男子丢下的,便连忙捡起来去追那群抬着他的警察。我想,如果他真是教授,明天还要上课,没有眼镜麻烦。

 “喂———”我终于追上了他们,正要向警察递上眼镜,但犹豫了。因为这支抬醉汉的警察队伍此刻已被更多的醉汉簇拥着,那些醉汉正兴高采烈地向警察递上一杯杯啤酒和别的吃食,像是在慰问辛劳,警察们又好气又好笑地一一挡回、推开。我如果在这种热闹中挤进去递上一副眼镜,在一片嘈杂声中又说不清话,结果会是怎样没准儿警察会说:“这个东方人醉得离谱,居然送给我一副眼镜”

 我只能向警察说明我没醉,但“我没醉”恰恰是醉汉的口头禅。

 于是明白,在这里,不存在醉和没醉的界限。啤酒节的最高魅力,是让没醉的人有口难辩。

 那就干脆取消自我表白,我快速地把眼镜在一位警察手上,指了指被抬的醉汉,说声“他的”便转身离开。

 也许,唯一能表示我清醒的,是简单和干脆。

 盔甲里的善良

 人人都说波恩美丽,却又说不出它有什么名胜古迹。走了几圈终于明白,真正的美丽不需要历史来帮助,正像真正的幸福不需要故事来描述。

 做了几十年大国的首都却几乎没有高楼,市政广场摊贩林立,最靠近市政厅的是一个酱菜铺。

 首都搬走了,剩下的最大荣耀可能就是贝多芬狭窄的故居。贝多芬弹出惊人的琴声时还十分幼小,但反倒是这座城市感到了自己的小,催促孩子到维也纳去。

 贝多芬走了。维也纳有大师,也有一大群似听众似批评家的贵族。他们成了贝多芬的新环境,而贝多芬,却长久地把波恩带在自己身上,故意让他们不舒服。

 曾经有不少文章记载,贝多芬脾气很坏,鄙视一切没有共同语言的人。他身矮体硕,皮肤黝黑,头发蓬,愁眉苦脸,乡下口音,用语俗,举止缺乏教养,衣着寒伧肮脏…但是,据贝多芬长期的“义务私人秘书”申德勒最权威的详细回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贝多芬虽然生活比较朴素,但讲究体面和清洁。那些见诸文字的恶意歪曲,是维也纳的贵族目光在作祟。

 贝多芬其实早就读懂了他们的眼神。他最初也曾想溶入他们,但很快惊醒,万万不能。音乐的原创情是一种生命的原始呼号,当这种呼号变成一种雅致的琮琮王争王争,只能是表演而不再是创造。贝多芬只要后退一步,周围的眼神立即会变得柔和起来,而他却撤离了生命的前沿,必然会快速地在际酬酢中自沈自埋。惑那么强烈而坚持又那么困难,因此他必须穿起盔甲。他与贵族们格格不入的脾气、形貌、口气、衣着,就是他自卫的盔甲,一旦卸立即致命。

 这样当然会引起更多人的误会,这些人未必是贵族却是听众,他实在不想对他们也防范森严,但又怎么区分此间界线呢因此只能躲在盔甲里苦恼。

 如雄狮般暴烈的他,有时柔声细气。我读到过他的一句内心独白:“尽管野难驯,但我内心本善。”

 难驯的野也会失度,所以他需要喁喁私语,不知是自我安慰,还是自我警策。他已经看出了反抗、自卫、自恃的峻厉,很可能会与善良产生矛盾,不仅会掩盖善良,而且也会食善良,因此提醒自己不要失去根本。世上很多反抗者不能成就伟大,便与此有关。

 伟大的音乐再加上善良的内心,贝多芬其实已经圆满。除此之外,一切已不再重要。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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