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救奶奶的是他?
夏日的风温暖的吹着,吹进人们的心膛,净化人们的心灵。我不喜欢夏日的风,太过于热情了。
忽然感到身后一阵凉爽,回头一看,是
在拿着扇子,在我旁边坐着,我扭头对她笑了笑。
“
,那家伙呢。”
“谁,你说翊爵?他还在休息,他昨晚似乎在房顶上和你说了很多。”
“嗯。”我点了点头,我不想隐瞒
,我就把昨天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
。
初夏的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
下来,地上印满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 风儿带着微微的暖意吹着,时时送来布谷鸟的叫声,它在告诉我们:“
已归去。” 青草、芦苇和红的、白的、紫的野花,被高悬在天空的一轮火热的太阳蒸晒着,空气里充满了甜醉的气息。
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河里的水烫手,地里的土冒烟。
听完了我的讲述,一脸意料中。
“
,怎样?”
“那夏夏,你告诉
,你喜欢他吗?”
“不知道了。”
“那你告诉
,喜欢是什么。”
“
,我不知道,所以我才不确定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他。”
笑了笑,扇了扇风,那股风吹进我的心田,使我不
想进一步问问
,什么是喜欢,什么又是爱?
“人世间有种情感叫“喜欢”另一种叫“爱””
说“你昨晚不是和宋先生吵架了吗?
就告诉你,你喜欢他的感觉就是,喜欢是和他讨论问题争的面红耳赤,各不相让,在他面前像个刺猬一样从不认输,但在心里却早已暗暗佩服他的见地他的才华。”
一句话似乎点拨醒了我,难道我不是这样的吗,昨晚和宋翊爵在一起时,虽然在和他吵,但是心里却佩服他的多变。
“从喜欢到爱的心路并不遥远。但能走通的人却不多。永远散步在喜欢的身边,就能永远体验一种浅浅的甜意,毫无负担,始终美美…而从喜欢走到爱,却是一 次成功的递进,一次感情的再生。”
继续说道“喜欢你,却不一定爱你,爱你,就一定很喜欢你。”
“
,那他是爱我还是喜欢我?”
的话朴质而有道理。
“孩子,
可以看出来,那孩子真的喜欢你。”
“他为什么会喜欢我?”
“咱们中国不是
传着一句老话吗?‘一见钟情’,或许他对你就是这样。”
“
,你是说一见钟情?怎么可能了。”
“怎么不可能,我看那孩子
有心的。”
“
,我如果说他是因为我肚子里的孩子的话,那他还是爱我的吗?”我刚才和
讲述时,并没有说了最后几句话。
“傻孩子,
看出来了,你并没有怀孕,怎么会有孩子呢,他是担心你不喜欢他,他想拥有你。”
“
,你知道,我不是十七八岁的纯情小姑娘了,宋翊爵的多变的性格我根本摸不透。”
“那你就不要摸透了,摸透人生就没有意义了。”
“
,你对宋翊爵很放心?”
“我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真的很不错,你知道吗,就是上次
昏倒的那一次,就是她把
送到医院的,他说他在那里有事情办,一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问我好不好,把我送到了最近的医院,还问我夏夏知道这件事情了没有,我就明白,他早就认识你,他去咱们巷子,并不是有事情办,而是要来见你,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了他喜欢你。”
“
,他是混血儿,他
是中国人,他父母都是英国人,我记得和他第一次遇见时,他的名片上写的是英文名字,并没有写他的工作地址,他是做什么的?”
“孩子,其实他是做什么的,是有钱还是没钱,这都可以省略,但是他一定要爱你。”
“
,我只是觉得他很有贵族气质,不像一般人家的孩子。”
“确实是。”听见一个男声。
“宋翊爵。”我叫了一声。、
“叫我爵。”
“你偷听我们讲话?”
“没有,我只听见你们最后一句话。”他顿了顿,明亮的眸子,闪了下光“就回答了一下。”
“我母亲是英国皇室的贵族,我父亲是纽斯顿饭店的创始人。”他笑笑说,似乎对这一切毫不在乎。
“嗯。”我只是觉得他很有贵族气质,只是没想到他的来头这么大。
“宋…爵,问你个问题。”
“甜心,问吧。”
“咳咳,我这里还有老人,注意点。”
“
…”我害羞的说。
“好了,我走开了。”
笑眯眯的说。
“那天,是你救了我
吗?”
“大概是吧。”
“不许和我打马虎。”
“是,行了吧。”他做了个敬礼的动作。
“怎么办,宋翊爵,我好像喜欢上你了,怎么办?”
“那就嫁给我了。”
他拿着我的手在红色的印泥上摁了一下,又在一张纸上摁了一下。
“好了,你已经嫁给我了。”
“what?”
“你看。”
他拿过来那张纸,看你的指纹,你就是我的人了,跑也别想跑掉。
“你耍赖。”
“为了你,耍赖也无所谓。”
我忽然被感动了一下,这种感觉比吃了最甜的甜甜圈一样。
“总之,明天就结婚。”
坏家伙,不准瞎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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