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走火难魔
既然失败,我不需要再力捧天摩柱,也不会去送死,那么就能用心去爱她。一股冲动,使我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动情道:“圣女,谢谢你,在我最无助的瞬间,你还能这样照顾我。就算我失败了,你也没有嫌弃我,我要你嫁给我,成为我魔鬼的
子。” 说完,一把将她抱住,按住她,亲吻她。 她根本还不知道我清楚过来,被我突如其来的行为给怔住了。我吻了她之后,她更加愣住,不知所措。也许,她还是第一次接受男孩的亲吻,也许,她跟前任男孩的亲吻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从她那起伏的
脯可以感觉到,她此刻心跳得很快。 松开她的手,我在自己的脸上拍了一个巴掌,然后说:“哦,对不起,我把你当什么啦!圣女,谢谢你。” 魔圣女动情的说:“这是你的吗?你真的愿意娶我为
吗?你真的爱我吗?” 我已经别无所爱,除了爱她,我还能爱什么呢?朋友已经娶了
子,我还用得着孤独生存吗?为什么不试着大美满结局呢? 我点点头说:“是的,我爱你,用心爱着你。” 啵! 魔圣女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在我的脸上留着一个标准的
印,然后如一阵风,消失在我的
边。我想此刻她会发疯,会感觉世界都属于自己的。 而我也一样,认为失败后的自己,更加幸福。然而,我没想到,这竟然让自己又做了一件人生中相当遗憾的事。无心间,我又伤害了她——魔圣女。这一结果在狼狂走进来后,就得到证明。 我正在幻想今后跟魔圣女一起快乐的时光,因为
河打败我后,他将代替我去力捧天摩柱,我可以不去送死,跟圣女长相厮守。 然而,我误解错了,毕竟我跟
河的决战当天的情况,是一个昏过去的人无法知道的。 见到狼狂,我甚至有些不好意思。在没有决斗之前,我就认定魔侠杯非我莫属,现在我没有实现目标,想起吹下的海口,不免这样。 “已经昏过去八天了,你总算醒了。” 我微笑说:“我一生中昏
过许多回,八天不算太长。” 狼狂微笑说:“可是,如果你再昏过去,普山魔
可就麻烦了。” “哦?” 狼狂说:“大家都希望一睹魔侠杯,看看万年魔侠杯的风采,都在等你醒过来呢?” “你的意思是?” 狼狂说:“你醒过来的时候,圣女没有告诉你,你打败
河了吗?” “什么,我打败了
河!” 我的心沉到了海底。顿时,想起刚才跟魔圣女做的那些事,不免内疚。我承诺娶魔圣女,说自己爱着她,现在该如何收场呢? 狼狂从我那还留有
印的脸上看出了端倪。 “你跟魔圣女那个哪!” 我苦笑说:“我以为败的人是我,所以在没有搞清楚事件经过的时候,答应娶她。没想到我会打败
河。我…我…”摇了摇头,我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狼狂说:“那天你们全身进行最后一搏,两个人强有力的魔力就像两座大山挤
在起,具大的冲击波将擂台搞得一片摇晃,戴着帽子的魔徒头上的帽子全部被震飞,就连
在擂台边上的普山魔
的旗帜跟七星魔帜,都被那强大的冲击力弄得不知所踪。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可怕的力拼。你能在那一次力拼中稳定不动,已经是万幸了。
河被你一击击飞上天空,落在魔河里。幸亏许多热心的魔徒四处打捞才将身体打捞回来。现在伤势很重,已经在百魔医圣弟子的医疗室就诊。” 这就是那天最后一搏的经过。我用《无限心经》的强大魔力,最终赢得了
河。当然,其实,
河完全可以在那一次论魔会上打败我的。 原来,普山魔王事先接见过
河,在接见
河的时候,他要求
河不可以使用木系魔法,只能用魔力与短刀跟我力拼。当时
河不愿意,后来普山魔王就带着他到孤立翁前辈的墓前,说明了一切。他告诉
河,如果我使用《诛仙魔诀》的话,他用木系魔法是无法胜我的。
河认为师父说的有道理,既然我不用《诛仙魔诀》,那么他也不应该用木系魔法,这样才算公平。于是,就有了我跟
河在两个人都没有使用高级魔法进行力比的那一幕。 我胜了,可是却没有胜利的感觉。 狼狂坐在我的旁边,静静望着我。 我说:“恐怕我又有再一次伤害魔圣女啦!” 狼狂说:“你以前向来不冲动的,这一次你为何会…” 我说:“任何人都会有冲动的时候。” 狼狂说:“是啊!” 我说:“你去通告大家,说我醒过来了吧!” “好吧!” … 阳光,普照在我的身上。我已经痊愈,用实力证明了自己是新一代魔侠。这对每个玄虚魔
的人来讲,将是一次重大的胜利。我走出房间,守候在外面的魔徒就像英雄一样接
着我。不错,此刻,我成为了英雄。 问天鼎温柔的眼光,已经证明他甘心败给我,就算让我将他的光辉完全盖住,也没有话说了。子牙和魔圣女幸福的搂着,替我感到欣慰。 崇拜我的魔徒目视着我,那么冷静。 我冲大家笑笑说:“谢谢各位守候在魔某的房前,谢谢你们。” 掌声响起来… 我挥了挥手说:“这一次,我赢了,赢得也算是侥幸。普山魔
依旧是综合实力最强的魔
。多谢大家关注我,关心我,在我昏过去的这段时间,祈祷我早点醒过来。” 一个我完全不认同的魔徒
了一句:“魔兄弟,你这一次发挥得太
了,我无话可说。” 另一个接着说:“是啊!没想到你还能用水系魔法跟木系魔法比魔力,这在魔界史上,史前前列。” 我一笑说:“用不着这样抬举我。我只是用一种《心经》,在跟一个魔法师决斗而已。先前,我们都没有真正用过魔法。如果
河用出木系魔法的话,我不一定能够打败他。” 话一落,许多人都面面相觑。 我说:“用不着这样想。是这样的,我们都事先说好的,在决斗的时候,不用魔法,靠武器与力量对比,这样才不会因为大家魔法太强,而伤害对方。” “原来如此!” “难怪他们在决斗的时候,没有用魔法呢?” 幽明也来了,他
了一句:“《诛仙魔诀》是魔界最有杀伤力的魔法,当今魔界,除了为师魔君与这位魔鬼会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三个。据说这部魔书乃是普山魔
的百魔圣医所写,可惜他老人家在练这种魔法时,走火难魔,最终死在修练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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