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做生意
奋兴劲过后,雷雷开始测试自己的念力,他闭着双眼躺在
上,让脑海中的思绪渐渐平息,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体会念力。
念力无形,却有居地,每个人的念力都存于意识海中,想知道自己的念力強弱,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心神沉淀到意识海中。
由于曾经进行过冥想修炼,雷雷很快就将心神沉浸到了自己的意识海中。
所谓意识海就是意念之海,存于意念虚无中,雷雷的神年沉浸进去,只见自己的意识海中一片空无飘渺,一团金灿灿若云雾般的东西漂浮在虚空中,雷雷知道,那便是自己的念力了。
只有这么大一点?
看着自己意识海中那一团还不到手掌大小的念力,雷雷很是郁闷,难怪自己老是倒霉了。
他却不知道,别人的意识海中
本不会有这样的金⾊云雾一般的念力!
按照《诅咒之书》念力修炼的法门,雷雷开始修炼起念力,随着他的心念一动,一丝若有若无的念力从虚空中而来,缓缓汇⼊到金⾊云雾中…
经过夜一的时间,雷雷从修炼中醒来,他很不満意这种修炼的方法,夜一时间,那团金⾊云雾一点变化都没有。
用过早餐,雷雷继续看书,在看完了正版的《诅咒之书》之后,他开始参阅珈蓝版的《诅咒之书》,又得到了许多启发。
在这个魔法与剑的世界里,诅咒术被赋予了更深的解释,在这本书中,念力被解释为精神力量,而催动诅咒实现的则是自然界的元素能量,以及神灵的力量。
黑暗元素让人受到恶灵的侵袭,因此疾病
⾝,火元素的力量让被诅咒的人
格暴躁,容易得罪人,从而境况艰难,而⽔元素则让人恍惚,容易产生意外,比如跌倒之类,风元素让人轻佻…
而各种元素能量
错到一起,就构成了更⾼级的诅咒术。
在珈蓝版的《诅咒之书》中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概念,那就是
换,或者说同归于尽,也就是雷雷形容辛克兰的损人不利己。
损害他人的同时,也伤害自己,这种完全不得利的诅咒术可以快速起效,甚至能像魔法一样,只需要一个咒语,就能让对方马上受到伤害,不过嘛,自己也会受到同样的伤害。
比如,你诅咒对方摔倒的同时,自己也会摔倒,你诅咒对方摔断一条胳膊,自己也会摔断一条胳膊,公平的很,也
肋的很。
然而,雷雷却在这样
肋的概念中发现了亮点…
既然辛克兰能诅咒反噬减半,难道自己就不能么?
怀着这样的打算,雷雷将整本珈蓝版的《诅咒之书》看完了,然后笑了起来,他已经知道辛克兰为什么会反噬减半了,其实并不是反噬减半,而是他将反噬分成两部分来完成!
第一部分是马上显露出来的,而第二部分则是延缓了,两部分加在一起,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诅咒反噬!
譬如,辛克兰诅咒了一个人摔断一条腿,他也会跟着摔一跤,可腿却不至于断掉,最多就是个剧痛,暂时站不起来,那个摔断腿的人已经完成了诅咒效果,而辛克兰却没有,所以,他还必须得摔第二跤。
一加一等于二,然而两者的效果却完全不一样!
但是,想做到将反噬分割开来,必须拥有极大的念力,若是念力超不过被诅咒的人,就无法分割反噬。
一切的基础还是建立在念力之上,辛克兰首先是扬名天下的圣魔导士,又是派格帝国的亲王,虽然许多人害怕他,对他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但是,无疑他也是许多人的偶像,那些受他保护的人更是对他爱戴有加,这样一来,他的念力自然就极其庞大了。
这个发现让雷雷奋兴不已,更加立志要做一个好人,一个出名的好人,一个受万人景仰的好人,一个绝世的英雄,他要让整个珈蓝陆大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只有这样,他才能掌握更多的念力,修炼到《诅咒之书》中最后的一步…
咒神!
什么是咒神?便是连神灵也能诅咒成功的人!
连神灵都能诅咒了,那么,威胁一个神灵将自己送回地球应该不难吧?
雷雷想到这里,咯咯的笑了起来,像只偷吃了小
的狐狸…
半个月的时间里,雷雷几乎是废寝忘食的在钻研两本《诅咒之书》,同时参阅辛克兰的魔法笔记,一些最基础的诅咒术他已经能纯
掌握了,只是还没有施展的机会。
同时,他还用辛克兰留在空间戒指中的一些魔法材料炼制出了两个小法器,这两样法器中都有的⾎
和⽑发,一旦施法失败,能代替雷雷本人承受一部分诅咒的反噬。
半个月之后的一个早晨,雷雷走出了房间,温暖的
光照在⾝上很是舒服,雷雷伸了一个懒
,感觉心情许久没有这样舒畅过了。
人最怕什么?
最怕就是没有希望,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希望,雷雷便有了前进的动力和坚持下去的决心。
要扬名立万,赢得天下人的尊敬和爱戴,这个目标可不好实现。
在这半个月里,雷雷想到了许多种方法,譬如,自己可以去挑战某个陆大上享有盛誉的⾼手,一旦成功,必然名扬天下,成为众多修炼者心目中偶像,可惜自己这⾝修为实在是弱小了点,去挑战人家的下场就是被大卸八块。
又或者,自己可以去猎杀某个凶猛异常的魔兽,比如泰坦巨兽,当然了,以自己的实力,去了也是为泰坦巨兽添盘菜,不,连菜都算不上,最多就是开胃小点心,还不够人家塞牙
的。
不过呢,雷雷一向认为,打怪兽这种事情还是应该让奥特曼来做,人家是职业打怪兽的,无论是噴火的还是噴⽔的,噴闪电的到噴毒雾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里游的,全部都能打,而且是持之以恒持之以恒的打。
这显然不是自己的长处,所以呢,这份有前途的职业还是让别人去做吧,自己就做点风险小,受益⾼的事情。
雷雷经过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个短期的办法,那就是挣钱!
挣了钱,可以去救济灾民,办办学堂,做点诸如此类的善事,虽然不能扬名天下,但也能造福一方,肯定能让自己的念力得到极大的提⾼吧?
雷家三少只会用钱,不会挣钱,而雷雷前世是个大生学,还没有轮到他为油盐酱醋
心,自然也不会挣钱,不过,雷雷相信,以他两世的经历,挣钱不过是小菜一碟。
做生意,很简单嘛,缺什么,我就做什么!
抱着这样的理念,雷雷开始了寻找商机之旅,也就是逛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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