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那曾经的遥远记忆
只是听到叫声的一瞬间,李维斯大脑里面已经迅速的处理过了。
首先,这个声音来源不是在旁边,而是有人看到之后,在远处叫的,如果不是他听觉敏锐,在如此热闹的场合里,很可能给忽略掉。
其次,这个声音很耳
,但他并没有听过。换句话说,这是以前的真李维斯的朋友,而不是他现在新认识的朋友。
在李维斯转头的时候,他已经记起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小九迅速的理清了记忆,把相应的资料让他温习了一遍。
“干吗?”李维雯看到老哥转头,一点也不相信他是找到了老爸老妈,而是铁定的相信他又在看美女。
“有人叫我。”说话的时候,李维斯的目光已经顺着声音来源,锁定了叫他之人。之后又加了一句:“他们在那边。”
“谁?哪边?”李维雯不如他高,垫起脚来看,又跳了跳。
“爸妈。过去吧。”
李维斯暗叹了一声,该来的终究要来了。
他带着李维斯,在宾客之中穿行,一会儿来到了那个叫他之人的旁边。
李维雯也看到了父母,果然是在这里,好像正和人聊天聊得很起劲。她有点惊讶老爸这样闷的人,也能侃侃而谈的聊天。
“老爸、老妈。”招呼了一下,李维雯的目光落在了另外一个人的脸上。
因为她发现李维斯的目光,一直落在那个人的脸上。
这是一个女孩子,站在跟李炳鉴聊天地男子身旁,这样盛大的场合,她并没有穿着华贵的晚礼服。但就是一袭雪白的长裙,就足以让她闪耀万分。她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也没有盘出复杂的发型,只是随意的披上,后面用普通的发带挽了一缕。
女孩地脸堪称精致、完美,嘴角带着和煦如春风的浅浅微笑,盈盈站立在热闹的宴会中,一定是众人最先看到的焦点。她不是那种
群芳的华美。而是群花的莲花一样自然脱俗。即便是在这么多人的宴会厅里面,看到她,你仍会恍若在清新的山林。
即便是同为女孩的李维雯,看了一下之后,也震撼住了,她心里“咯噔”一跳,暗叫了一声不好,这女地气场好强啊!刚才“
死罗”已经对凤凰姐姐威胁很大了,这女的如果发功的话。可怜的凤凰姐姐哪里是对手啊。
在她心里暗暗替菲尼克斯担心的时候,发现那个女孩子已经留意到她的注视,并对她微笑点头,轻启朱
,柔声说道:“你是雯雯吧?好久不见,都从小美女了,要在外面见到,我还不敢认呢。”
“哈?你…认识我?”李维雯茫然的瞪大了眼睛,又看了看李维斯。
李维斯走近了一点,没有理会她。只是和那女孩淡淡的说了一声:“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久。”女孩微笑看着李维斯:“我很厉害吧?这么多人,还是能一眼看出你来。”
“喂!都无视我啊?”李维雯
嘴道。
李维斯却走开了几步,向坐在席位上聊天的两位大人问好:“陈叔叔,婶婶,你们好。”
麦琼珊也忙招呼李维雯过来:“雯雯。过来,这是陈叔叔、婶婶,几年没见,都忘记了?”
李维雯尴尬地上前问好,脑子里开始有了一点印象。
那个女孩过来笑着拉起她的手“小丫头,就不认得我了?以前还说我什么时候回来。你都记得我的。”
“你是小君姐姐,我想起来了…”李维雯不好意思的说道。
另外一边,那陈叔叔也在和李维斯寒暄:“几年没见,维斯也已经成
了。听你爸爸说,你现在做警察?不错啊,只是一定要自己小心安全。安全第一啊!”见到这一家人,李维斯一边应付着客套。心里无限感慨。
这个人叫做陈国儒。也是一名律师,和李炳鉴是同时代出道的。因为工作关系,两个人也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候,两个人都是
头小伙子,浑身朝气干劲,都有着远大地理想。后来也都凭着自己的本事,在律政界崭
头角。
李维斯的母亲,开始和他们两个都是好朋友,而两个人都喜欢上了她。最后,她喜欢的人是李炳鉴,也选择嫁给了李炳鉴。
陈国儒替他们祝福的同时,为了不触景伤情,自己一个人离开香港,到美国去深造、发展。
一去就是几年,凭着天赋和努力,他硬是在英语国度的律师界占据了一席之地。在美国的时候,他也遇到了后来地太太,那是一个华侨商人家的女儿。他的感情已经从李维斯母亲转移到女朋友身上后,决定回来香港结婚。
再见到李炳鉴夫妇的时候,大家都唏嘘不已,这时候的李炳鉴,在香港也声名鹊起,但李维斯的母亲却得了病。
陈国儒夫妇也回港定居,重新在香港做律师,海外的学历、经验,让他起步很高。
不久后,李维斯地母亲病逝了。而陈国儒太太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叫陈君菡。
“菡”字,是李维斯母亲名字里面地一个字。取这个名字,有纪念李维斯母亲的含义,陈国儒太太也是了解地。更主要的是,他们当时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安慰神伤的李炳鉴父子——逝世固然痛惜,但又有新生,不说陈君菡是李维斯母亲转世这么玄的话,就单生命意义来说,这也是一种延续。
于是乎,这个刚刚出生,便于李家有着不解之缘的女孩儿陈君菡,在后来的日子里,也是和李维斯一起玩耍长大的。
陈国儒夫妇,经常带孩子过来,让小时候的李维斯照顾她,告诉他,就像妈妈照顾他一样,他照顾小妹妹,就是学妈妈的关爱、悼念妈妈的方式。
再后来,李炳鉴认识了麦琼珊,两个人相恋、结婚,后来又有了李维雯。
陈国儒并不排斥李炳鉴重新结婚,逝者已矣,活人还是要好好活着的。不过有了新的完整家庭、时间也过去了几年,也就不需要他们常常去安慰照顾李炳鉴父子了。
两家人还是时常有来往,但大家的事业也在上升期,没有之前那么多的时间。不过孩子都还小,陈君菡还是经常送到李家玩。已经读小学的李维斯,幼稚园的陈君菡,以及幼儿的李维雯,这是他们的童年生活。
之后十多年,随着年纪的长大,李维斯脑子里想的东西更多了,对于麦琼珊、麦家等,也逐渐有偏激的想法。这让他虽然在学校里面很用功,但关闭心扉,没有什么非常
心的好友。不过,他始终有一个相伴的知心朋友,那就是一起长大的陈君菡。
相对于李维斯的优秀,陈君菡更可以算是天才少女,李维斯只是学习成绩很好,她则是跳了好几级。虽然年纪相差好几岁,但在中学的时候,差点就追上了李维斯的进度了。
因为同学都是比自己岁数大的,看书又比别人多,天才少女难免比一般人心理早
一点,加上和李维斯一起长大,对于他非常了解。所以他的苦闷、烦躁,她都能理解,也经常开导他、鼓励他、安慰他…
再后来,李维斯考上了港大,李维雯也快升中学了。
一年后,陈君菡也准备报考港大。
但当时已经是知名大律师的陈国儒,希望女儿也做律师,而陈君菡对于学法律也有兴趣。在和女儿商量好,改变了计划,没有考港大,而是去美国的大学念法律系。
不是觉得港**律系的水平不行,而是陈国儒结合自己的经历,觉得把女儿放在一个更加严酷的环境了历练,会成长得更快!
在美国,司法程序是用英语,必须强迫自己完全的掌握好英语;华人也是受排挤的少数族群,比黑人更甚,想要成功更难;美国的律师,更是多到渣,竞争压力更大。
那样更加艰难的环境里锻炼,都能成功的话,以后回来香港,更加游刃有余了。
那一年,陈国儒夫妇为了女儿,也放弃香港经营的一切,再去美国,一家人都离开了香港。
走的时候,陈君菡说可能五年后就会回来。
那时候的李维斯,在离别之际,发现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而陈君菡对于他,只是当作哥哥,而且她那时候,也只有十五岁。
那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李维斯想要亲她一下,算是“GoodyKiss”但没有说就凑过去了。而陈君菡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反应过于
烈,不是闪开、喝斥,而是
手就打了他一个耳光…
那之后,李维斯就开始放纵堕落了。而这五年来,他也没有再和陈君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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