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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明晴儿
 湘云茶肆。

 茶肆可以说是唐瑾每到一个城,必去的地方。

 去茶肆,一来可以散散心,二来可以随时掌握这个大陆的动态。虽然茶肆说书先生讲的一些传闻,并不一定会很准,但是以唐瑾的见识,也足以从中分辨出来有用的信息了。

 茶肆当中,唐瑾独自坐一个单桌,后方不远处,阿大阿二一齐坐了个小桌,守护着了。而明智,则是在客栈打坐念经呢。

 “那陈家在江虞城是欺行霸市,权势滔天啊。陈家二公子更是恶魔的化身,无恶不作,欺男霸女。为什么?因为那陈家是江虞城第一大家族,名号在整个大唐都是响当当的啊。可惜却偏偏遇上了咱们大唐的天骄王爷,惹上了天骄王看上的女人,苏挽歌。这天骄王爷还如何受得了?直接带兵便围了他陈家。相传,陈家灭族当,江虞城那是血光冲天,乌云密布…”

 看着台上的说书先生说的吐沫横飞,唐瑾在底下喝茶,听得也是有滋有味。

 路过这么多座城池了,基本上大部分城池的茶肆都在说着自己的事迹,有褒有贬,有愤有喜,各种版本不一而足。

 有说苏挽歌跟陈凯是恋人,唐瑾硬生生上去给拆散,还灭了陈家满门的。

 还有说苏挽歌跟陈凯本来是恋人,后来苏挽歌移情别恋,跟了唐瑾,唐瑾气愤自己的女人跟过别的男人,灭了陈家满门的。

 也有说其实是唐瑾看上了那苏挽歌,而苏家跟陈家有仇,唐瑾是帮助苏家灭了陈家的。

 最离谱的是,有的人说是苏挽歌喜欢陈凯,陈凯不喜欢苏挽歌,苏挽歌一气之下勾引唐瑾,让唐瑾灭了陈家。

 当初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唐瑾口中的一口温茶一下子便了出去。

 不过所有版本的共同点就是:一,苏挽歌跟唐瑾有暧昧的关系;二,陈家被唐瑾灭了满门,而且犬不留。

 最开始唐瑾灭的是宗派域一宗派,即便是灭了很多,但是大唐的人还不觉得什么。但是这次灭了自家的一个二家族,却在大唐引起了轩然大波。唐瑾的凶名,愈恐怖,甚至已经到了能止小儿夜啼的地步。

 “哼,他天骄王这么嚣张行事,无非就是靠着大唐的宠爱罢了。我们两个人的身份要是调换一下,我成就一定比他高!”这是嫉妒的。

 “天骄王残暴冷血,杀人如麻,动不动便灭人满门,真是岂有此理,!没有王法了吗!”这是愤怒的。

 “咱们大唐就是应该有个像天骄王这般的冷血人物,方能震慑宵小,天骄王爷做得好啊!”这是拍手称快的。

 “好啊,杀吧,多杀点,让那些世家什么的平作威作福。”这个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

 众多评论不一而足,唐瑾喝着自己的茶,也全都一笑而过。不喜不悲,不愤不怒,这样的平民凡人,甚至连引起他心中的一丝波动都不配。

 就在众人吵闹评论的时候,一个满脸和蔼笑容的瘦高中年人走上前台,对着大家拱了拱手,说道:“众位,众位,大家先别吵了。听完了张老精彩的评书,下面,请我们湘云茶肆的当红艺人,明晴儿,给大家演奏一曲。大家!”

 随着瘦高中年人的话音落下,台下众人响起了一片叫好声,鼓掌声。看来这个明晴儿在这人气很大,很受大家的追捧。

 在众人的哄闹声当中,一个一身白色纱衣的女子抱着一把瑶琴走上台来。此女子肌肤如雪,薄高鼻远山眉,一双淡然如水的眸子当中,满是寂静。不悲不喜,不吵不闹。

 明晴儿先把瑶琴放下,然后起身对着台下众人鞠了个躬,温声如绵:“谢谢大家给晴儿捧场,下面,让晴儿便弹奏一首《梅花三弄》,请诸位赏评。”

 “好!晴儿小姐弹奏什么我们都乐意听。”

 “对啊!晴儿小姐弹奏什么都好听!”

 “那是当然!”

 看着下面对明晴儿极为追捧,为了夸赞明晴儿差点打起来的众人,唐瑾喝了口茶,心想道:“看来,无论是在哪,都不缺捧臭脚的啊。”

 叮叮叮——

 随着明清的琴声响起,台下众人的争吵声也随之慢慢平静。

 梅花,志高洁,冰肌玉骨,凌寒留香,历来是文人墨客咏叹的对象。《梅花三弄》是笛曲或箫曲,后被改编为琴曲。“三弄”是指同一段曲调反复演奏三次。这种反复的处理旨在喻梅花在寒风中次第绽放的英姿、不曲不屈的个性和节节向上的气概。

 明晴儿的琴声,委婉动人,如玉珠落盘。时值冬日,听到此曲,让人脑中不由自主的便浮现出了一副梅花盛开的景象。

 “好!好!好!”正闭着眼睛欣赏明晴儿琴声的唐瑾,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三声叫好声。

 听到唐瑾的叫好声,明晴儿的琴音戛然而止。抬眼看向一身华丽裘衣的唐瑾,笑眼温声道:“哦?不知公子觉得好在哪里?”

 众人看到因为唐瑾的叫好声,明晴儿停止了琴音,皆是对唐瑾怒目而视,不过却无一人敢出来指责。看到唐瑾的一身装扮,还有肆无忌惮的样子,便知道其身份肯定是非富即贵。还没有人会傻到,为了一时意气而招惹麻烦。

 不顾四周众人的目光,缓缓说道:“梅为花之最清,琴为声之最清,以最清之声写最清之物,宜其有凌霜音韵也。三弄之意,则取泛音三段,同弦异徵云尔。梅花一弄戏风高,梅花二弄曲,梅花三弄唤群仙。晴儿小姐的琴音,泛水清湘,坐看云起,潇潇碧水,岳云如飞,钟磬轻叩,仙乐飘绕。实乃大家风范啊。”

 听到唐瑾的评价,明晴儿眼前一亮,说道:“先生大才,看来先生对与音韵一道,造诣亦是不凡啊。”

 唐瑾出身皇家,从小便开始学习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而对此有着极高天分的唐瑾,更是无一不通,无一不

 “哪里,哪里。唐某对此,还差的很远呢。。”虽然唐瑾对此确实很懂,但还是客气了一番。

 听到唐瑾客气,明晴儿掩嘴轻笑。按说明晴儿的容貌并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祸水级别,便是比苏挽歌也差了一分。但是明晴儿的一举一动,却自然带起一股让人想要好好怜惜一番的冲动。

 笑完,深深的看了唐瑾一眼,然后对大家说道:“抱歉,各位,刚才一不小心中断了,晴儿再重给大家弹奏一曲好么?”

 “不碍事的,不碍事的。”

 “晴儿小姐不说在弹奏一首,再弹奏十首,我们大家也爱听啊,你们说是不是!”“是啊,是啊。”

 看到打断了明晴儿的琴声,还受到了明晴儿的青睐的唐诗,众人只好化悲愤为夸赞,更加卖力的夸赞起明晴儿来。希望能够得到明晴儿的赏识。

 对此,明晴儿和唐瑾俱是报以一笑。

 …

 湘云茶肆门外,唐瑾带着阿大阿二正待回客栈,却被一个侍女装扮的人给拦住了。

 “公子,这是我家小姐给您的信。”那个侍女明显有点害羞,把信递到唐瑾手中便逃也似的跑了。

 看着飞奔而逃的侍女,唐瑾摇头笑了笑,把目光转到手中的信上。

 那信并不是一张纸,反而是一方丝帕。看着丝帕,唐瑾愣了愣。按照斗仙大陆的规矩,女子送男子信件,如果使用丝帕写的,那就是对这个男子有意思啊。

 唐瑾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想到:我这么有魅力了么?

 展开丝帕,先是一股扑鼻而来的香气袭来,接着,便是一串清秀的小子跃入唐瑾眼帘:

 先生大才,晴儿仰慕不已。故约先生,亥时于大博城南面二十里处,辛翠林一见,共谈诗词音韵。望先生赏光。明晴儿。

 看完丝帕上的字,唐瑾微微一笑,对身旁的阿大阿二说道:“走!回客栈,咱们收拾收拾,马上就走。”

 …

 唐瑾几人回到客栈时,程寅早就已经在客栈等待良久了。

 看到唐瑾,程寅叫了声公子,站起身来,把手中储物袋递了过去:“公子您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买的?如果还差什么,我明天再去购置。”

 “不用看了。”唐瑾摆摆手,推过储物袋,说道:“你办事我放心,把那明智小和尚叫起来,咱们现在就走!”

 “啊?现在?”程寅看了看窗外已经黑下来了的天空,惊讶问道。

 看到唐瑾点了点头,程寅明了,便进去叫明智去了。

 待明智出来,唐瑾看了看时辰,还有半个时辰便是亥时了,赶紧拉着众人走了。

 还是一行五人,中午刚进城,晚上便又要走了。从南门出发,沿着官道,向那二十里外的辛翠林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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