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再接再励
第二十四章再接再励
郑太一脸的神往之⾊,好象在回忆见到神明的信徒似的,脸上尽是崇敬之⾊。
“一个顶二十个?”吴骥听得张大了嘴巴,很是惊讶。他知道唐朝军队很能打,战力強悍,心
坚韧,装备精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战法先进,战术灵活多变,铸就了盛唐气象,却是没有想到,一个唐军能顶二十个胡兵。
“千真万确!”郑太仍是一脸的悠然向往之⾊:“不仅前朝之军如此,就是汉朝之军也是如此。有几个神来之笔,是最好的说明。霍云病两次出击河西走廊,总兵力不过三万人,而河西走廊上盘踞了二十四万匈奴军队,却给霍去病打得大败,缴获了休屠王祭天的金人,迫使这两部投降,斩断了匈奴的右臂。”
攻打河西走廊,是霍去病第一次立独领兵,从此以后,霍去病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第一次出兵,只带了一万人,打得河西走廊上的匈奴军队不辨东西南北。第二次,他率两万汉军,一路往西,打到天山附近去了,此战之后,匈奴全部退回漠北,漠南无匈奴了。
“再看卫青,他率领三万骑兵,就敢长途奔袭,直取河套之地。在当时,盘踞在河套之地匈奴军不下二十万,给他三万骑兵就打败,一举收复河套之地。”郑太扳着手指头,的算起来。
卫青长途奔袭河套之地,是国中骑兵运用的经典之作,打了匈奴一个措手不及。匈奴无论如何也是想不到,卫青会从千里之外奔袭过来,不得不丢掉河套之地。
“前朝就更厉害了,李靖只带三千人就敢冲到颉利的老巢,来个夜袭
山。裴行俭的黑山之战,用十万唐军大破数十万后突厥,打得后突厥⾎流成河。苏定方在曳河,他只有一万多一点军队,却给西突厥十余万大军团团围困,西突厥都在准备庆功宴了,自以为此战必胜。却是没有想到,一战打下来,西突厥大败,给唐军斩首数万。”郑太不愧是读书人,学识渊博,一桩桩,一件件道来,让人热⾎如沸,恨不得立即杀上场战。
“我们的祖先这么厉害?”吴骥大是惊讶,眼睛瞪得滚圆。卫青、霍去病、李靖这些人物,大名鼎鼎,可是,吴骥于他们的事迹却是了解不多,乍听之下,不得不惊讶。
就在吴骥惊讶之际,只听郑太大声道:“在汉唐之世,华夏之军,一个顶二十个,没任何问题。是以,往往只需要动用少量军队,就能取得了不得的战果。可惜的是,到了大宋,二十个大宋之军,也不见得能顶一个辽狗。”
言来痛心疾首,叹息不已,一脸的惋惜之⾊。
強汉雄风,硕果累累,毕竟时代久远了,让人的亲近感有些少。可是,唐朝才灭亡不过两百年,盛唐气象流传了很多盛事下来,让人向往。可是,这才两百年过去,华夏由一个顶二十个变成了二十个顶一个,谁能不痛心?
皇甫嵩、齐大保二人长长的叹息一声,不住头摇,痛心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到了近代,要四十个国中兵才能顶一个洋兵,其差距更大,更加让人痛心。(这些数字,是历史学家的测算。)
“好在,有了归信军,我们又重新看到了希望!”郑太长叹一口气,大是振奋,声调很⾼道:“我所说的三个第一,最后一个第一才是最重要的。有了归信军,大宋就可以按这种方式打造更多的军队,到那时,区区辽国算得了甚么?西夏又算甚么?”
的确,正如此他所说,三个第一里面,最后一个第一才是最重的。自从唐朝灭亡之后,华夏就再也没有如此能打的军队了,归信军的战力比起唐军更加強悍,给积弱不振的宋朝指明了方向。
更别说,这一仗,归信军把一千辽国最为精锐的⽪室军打得全军覆没,这已经用战绩证明了归信军的強悍。只需要加以时⽇,再好好磨练,归信军必将成为一支不可多得的精锐。到那时,把这些精锐分散下去,作为军官,就会练成很多精锐宋军。不说多了,一变二十万,练出一支五万大军,不是任何问题。
有了一支五万归信军这样的精锐,就会有更多的精锐了,希望非常之大。
宋朝积弱,一直给辽国庒着打,并不是说宋朝皇帝不想改变,而是不知道如何改变。宋神宗就是把这种改变化为实际行动的宋朝皇帝,虽然他最终失败了。自从推行新法以来,宋神宗就在亲自抓军队改⾰,却是收效甚微,归信军的出现,正是宋神宗最急需要得到的东西。
有了归信军的希望,对于宋朝来说,意义非常之大。
“禀吴都指挥,辽狗来了。”吴健疾驰而来,非常奋兴的禀报:“就在前面,马上就到。”
“好!”吴骥大声叫好,猛的站了起来,一声令下,归信军不再议论,准备
战。
“隆隆!”三千辽军护着岁币前行,发出隆隆的响声,很有威势。
奚若骑在⾼头大马上,打量着満载而归的辽军,不由得心情大好,暗中笑道:“南人猖狂,不把我看在眼里,可是,南人还不是乖乖
出岁币。哼,此仇,我记住了,我一定会报仇的。”
作为辽国使臣,在雄州吃了那么大的亏,说都不好说出去,只能闷在心里,别提奚若那股憋闷劲头了。
“哼!甚味儿?”奚若鼻子一昅溜,一股⾎腥味钻⼊鼻孔,让他几
作呕:“⾎腥味,哪来的⾎腥味?”
不仅他闻到了浓浓的⾎腥味,辽军也是闻到了,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个个不明所以。
“难道我们的援军出事了?不可能!有⽪室军,即使遭到攻击,吃亏的也不会是大辽的勇士。”奚若不住转念头,对⽪室军有着十二分的信心。⽪室军是辽国最为精锐的军队,在辽国人心目中是无敌的代名词,要奚若相信⽪室军会吃亏,不是难,是很难!
“加快行军。”奚若大声下令,辽军速度加快,朝北方赶去。
“禀大人,前面发现不明之人,人数众多,不下两千人。”一个侦骑赶来,大声禀报。
“谁这么大胆?竟然敢阻拦大辽勇士的步伐。”奚若大是惊讶,随即又是轻蔑:“管你是谁,阻挡大辽勇士的步伐,就是自寻死路。”
睁大眼睛,朝前方打量,只见前方黑庒庒一片,一个厚重、坚不可摧的阵势出现在视野里:“这是一支军队,难道是南朝的军队?”
马上就否认了自己的看法:“不可能!南朝军队哪有胆进⼊大辽之境,那不是自寻死路么?”宋军进⼊辽境的事情太少了,扳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要他相信是宋军进⼊辽境,很难很难。
“不是宋军,又会是谁呢?”奚若万分想不明⽩:“管他是谁,杀了就是。”
主意一定,指挥辽军,排着战斗队形,对着归信军冲了过去。
望着疾驰而来的辽军,吴骥眼睛一眯,大声道:“适才,我们主要是防守,这次,我们就以攻对攻,看看我们进攻是不是犀利无匹!杀!”右手中的斩虏刀一挥,一道漂亮的刀光闪过,好象惊雷闪电,威猛不凡。
“杀!”归信军发出惊天动地的呐喊,整个军队在吴骥的率领下,对着三千辽军冲了过去。军阵不动则已,一动之下,宛若万钧雷霆,声威不凡,地动山摇,好象泰山在移动。
“咝!”
奚若是识货的,看在眼里,惊在心头,大是震惊:“这是军队,绝对是军队!难道是南朝之军?不可能吧,南朝甚时间有这样的军队了?”
归信军的气势,绝对是一支精锐军队才能有的,不是乌合之众。他对宋朝的情形很是
悉,却是不知道有哪支宋军具有如此排山倒海般的威势,他一下子
糊了。
“不管他,先杀了,再来问询。”奚若的念头转得很快,转眼间就有了决定,指挥辽军冲了上去。
三千辽军冲锋起来,地动山摇,溅起大片大片的烟尘,泥土飞扬,好不骇人。
“破弩弓,放!”吴骥大声下令。
“咻咻!”破空之声响成一片,上千弩矢出现在空中,对着辽军扑去。
这是以攻对攻,两支军队都在冲锋,这速度就要快些,吴骥估算了进去,在两军相距差不多三百五十步的时候,就下令放弩矢。他计算得很好,弩矢落下之时,正好覆盖住了辽军,惨叫声不断,辽军中箭落马者不知凡几,死伤不少。
三拨弩手轮番放箭,弩矢没有间隙,一拨接一拨的
来,好象倾盆暴雨一般,对辽军进行无情的覆盖。辽军中箭落马者不断,死伤越来越多。
“这是甚打法?南朝之军没有这种凶狠的打法!南朝之军放箭有很长的间隙,一拨箭矢过后,要等很久才能
下一拨。在这样对攻的过程中,顶多放出一两箭,就要进行
锋了。他们怎么不停歇?”奚若给打懵了,听着耳边不停传来的惨叫声,看着不断坠马的辽军,一双眼睛瞪得滚圆,不明所以。
这事不怪奚若,室韦在遭到归信军的打击之时,也是如他一般惊讶不置,难以置信。实在是,宋军以前的打法太浪费战机了,而眼下归信军的打法,一点也不浪费战机。不仅不浪费战机,还抓住一切战机发起攻击,实在是太凶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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