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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往事干杯
 2002年最后的冬天,天空飘着白的雪。洛,我说,前面已经没有别的路。

 我要。我要我们在一起。

  

 左右手

 天寒地冻的时候我就喜欢懒懒的窝在沙发上看碟,喜欢《重庆森林》和《大话西游》。那时候并不知道,它们有多么经典。

 洛坐在地板上倚着墙壁看书,或者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上网。有时候也会坐下来陪我看,但是显然的,他淡定却不坚持。我不能接受没有结局的开始哪怕从一开始就已经无聊,但是洛可以走开,在影片的任意时刻。

 他说,什么样的结果无非都是两个,停留,或者继续。他对于可以预知的事物无所谓失去或者拥有。

 那段时间我在学习素描。画画是一件非常锻炼人的耐心的工作,一笔一划,倾情贯注。这是我选择素描的一个原因,另一个,我想也是出于喜欢,尽管自己是如此的缺乏耐心。

 我喜欢素描和油彩,灰或者浓烈,然后我选择了其中一个,因为它可以相对较快的完成。

 周末的时候我捧着很大筒的冰淇淋坐在画室里,旁边的画架后是朗然,正在画的是一只大张的眼睛。朗的神情专注,手指灵活而反应迟钝。

 我和朗然在初中结识,高中里开始交往,到现在。我一直没有过什么要好女朋友,朗是唯一的陪伴。从小到大,对于情感,我都是自己在作判断。自己对自己负责。我的母亲认识朗,朗在初中是班长,负责家长会的接待并且无数次的被提名表扬。后来我们在一起,母亲知道后并不反对,如此,高中里我和朗很出名。“天造地设”便是如此,无须遮掩。

 我从高中开始便大筒大筒地吃冰淇淋,却能够维持一惯清痩的身材,让人惊异。

 我在洛的冰箱里满了冰淇淋和果冻,还有苹果,一年四季的苹果。洛说,迟早你会变成一只大苹果。我一边笑一边啃我的苹果,继续每天三到四个的消耗量。有时候苹果和冰淇淋让我没有多余的钱再去吃饭,于是朗不得不负担了我一部分的午餐和晚餐,八月仲夏的时候朗开始出去打工,赚了钱来养活我。他是说了要娶我的人,在久或者不久的将来。洛说然,你不该这样惯坏了她。

 我在洛的沙发上第四次地看了《重庆森林》,仍旧喜欢。我跑到洛的房间里上网,查电影里的那首歌,王菲放的那首,那时候的王菲还叫王靖文。结果我真的在网上找到了,歌曲的标题就是《重庆森林》里王菲总放的那首歌,掐头去尾的,我就把它下下来,在打扫房间的时候放得很大声。洛的房间不算整洁也不算凌乱,一些CD,衣服,单人,书架和电脑桌。高兴的时候我会帮他擦地板。洛的地板上有很多处烟蒂烫伤的痕迹。

 应该怎样说洛?他是一个沉默而又隐蔽的男人,高,瘦,有伤痕。心思深沉,深不可测。

 夜里我和洛会坐在地板上聊天,说一些现在已经记不得了的闲话,说得高深莫测而又一无是处。洛是一个足以担当父亲这样的角色的男人,温暖厚重。与朗然,有相似,但有更多不同。

 风再起时

 朗就是别人常说的那种干净的男生。学习的时候有聪明的头脑,生活中却多是迟钝天真的反应。有很久我一直在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究竟,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

 我稀里糊涂的蒙到了朗所在的高中,人都说,大起大落,那么也会有大落大起,低谷过后是颠峰。朗是年级数一数二的学生,我是老师的眼中钉。而我们两个,占了最后班里仅有的两个省重点名额。在取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朗一直看我,说恭喜。我说同喜。最后他说,希望高中还能在同一个班里。结果他如愿以偿。

 我一直不是一个出众的人,任何方面。所以有两件事一直弄不明白,一是为什么老师总是能够从人群中揪出我来,另一个,就是朗然选择我的原因。在他和我说在一起之前,我几乎说不清他坐在教室的哪一个位置。

 那一场足球赛,我帮朗抱着衣服,之后他说,我们一起吧。

 朗高个子,我想我喜欢高个子的男生,朗的眼睛明亮情温和身体健康成绩优异。那一天我抬头看他,不甚明了这一句话的含义。朗俯身在我耳边说,我在要你做我的女朋友。有汗水顺着朗的脸颊和颈项下来,足球赛的结果是我们班的胜利,想了一刻,我点头说好。

 那时候我并不了解男女朋友要做的事情,但是在一起,我想是一辈子,而我同意了。我的习惯很多而又常常破了又立,只有一样坚持,我从不轻易承担责任,而担起的责任,便是一辈子。于是我和朗然,我们从一开始,就注定要一辈子在一起,即使他离去,我必须也只能,守在这里。

 洛与朗有着许多的大不相同,比如洛吸烟,深沉,不定时。洛的眼神,深邃得让人陷落。

 如果是比较英俊,洛和朗都不能多胜世人几分,但洛的寂灭之感,让接近的人无法自拔,而朗的清温和,倒更是男友身上让人羡慕的一条。系里开始有人传说,我用不可告人的手法将这两人独占。我不住宿舍,倒也耳清静,而朗对于流言,是他一贯的迟钝的若无其事。

 于是我继续,和洛住在一起。

 烟花烫

 我和洛住在一起。从上一个冬天开始。所以我固执地认为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冬天,不管这是否只是我一个人的坚持。

 去年冬天朗帮我搬行李过来的时候洛一直站在一旁冷冷的看着,仿佛他不是房东我也不是房客。洛问朗,把她放在这里你是否放心?朗说,我对你放心,洛就笑了。洛笑的很有感染力,大家都笑了,三个人在‮夜午‬十分推杯换盏直到小店撑不住打烊,宿舍已经关门,朗在洛这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回去上课。临走前警告我第二节之前一定要到。而我仍旧迟到。朗笑着说没关系。他的意思就是让我第三节时赶到。我在朗身旁坐下,心服口服。

 在洛家里的那一晚是我和朗唯一的一次同共枕,早上在朗的怀里醒来,看着彼此和衣而睡,不由得发笑。那一天我和朗在上笨拙的接吻,终于哑然失笑。19岁,我已经知道情侣之间应该做些什么,然而我和朗之间,单纯的好像一张白纸。不是刻意回避,而是彼此都没有为此设计一个开始。

 19岁,第一次和一个男人接吻,是应该的那个人,但是不知是否是对的时间。

 这个冬天来临的时候洛开始陪我看盗版碟,看了许多。一直看到天黑,不点灯,他从沙发上起来去关了电视,就有月光照进来,映在洛的脸上,黑暗中仍旧留给洛一条暗影,深沉而又森然。

 洛经常穿一件红黑格子的棉布衬衫,在房间里走动。夜里能听见他房间里传来地板悉琐的声响,我爬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出去,能够看见洛那边门里透出闪烁的光。贴耳在门上,洛在说话,他说,我爱你。

 洛正对着互联网那一端的某个人说我爱你,我摇晃着险些跌倒,狼狈而又小心翼翼地逃离现场。那一夜,辗转难眠。我独自审视着我的情感。我从不喜欢揣测别人的想法,但是近乎病态地要求自己在感情上真实。三年,我和朗,不曾明确地相爱,然而必须要一辈子地在一起。母亲说我这样太过任,但是我不能够接受再一次的有始无终。母亲无奈地摇头。她的人生,只能是放人自由。

 这是朗,他爱我。那么,洛…

 第二天早起,头昏脑。在沙发上看见正在吸烟的洛,在他微微挽起的袖口里,有忽隐忽现的伤痕。

 早。他微微颔首,放下袖子站起身,要吃早餐吗?第一次,洛这样问我。我说好。

 洛的左手臂上有烟头碾过的伤痕,我没有问,他也没有说。之后,洛仍旧穿一件红黑格子的长袖衬衫在夜里踱步,地板轻微的响动却足以让我惊醒过来。

 我爱你。这句话究竟该谁对谁说?

 沉默是金

 朗偶尔过来,一起看电视或者吃饭。接我去画画。朗说,你的画画得太急躁,丝毫不留余地。但是已经改变不了我。

 用一堂课的时间画完别人两三堂课的内容,剩下的时间用来吃冰淇淋和苹果。洛说我可以做得如冰淇淋一般华丽冷,也可以像苹果一样可爱。要看你自己如何选择。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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