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与不弃
离弃,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离开、抛弃。
离婚,照词典之意则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不曾想,在过去,也就是古人“离弃”一词是用来表达今天“离婚”之意的。
在古人看来,背离责任,抛弃
子,是为“离弃”是为人所不齿的!
正如此,才会有铿锵有力的“不离不弃”四字,尽显男人的气概与担当,如此之分量!
难以想象,换成现在的说法——“不离不婚”——有够累人!
(不过细一品之,悟出真谛:你一个有家室之人,不先离了,又怎能与他人再婚呢?
在中国,重婚是犯法的!所以,想要再婚,就得先离,是为——“不离不婚”)
一字之隔,隔去了气魄与允诺。
一字之隔,隔开的是宁静与绚烂,矜持与Open。
现在的离婚之人,正是趁着当初没有允下“不离不弃”之承诺,这一上苍赐予的绝佳幌子,
而敞开良心的一个个鱼贯而入离婚登记处(该处无银可拾,另需
纳手续费),
依照一些冰冷的程序,堂而皇之的离开当初一起与之你浓我浓的爱人。
描述同样的一行为:
古作“离弃”;今作“离婚”
不知今人如继续延用古之用法,
“不离不婚”之人是否会有所俯首“不离不弃”之人亦是否会有所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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