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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曾是早识
 是南方那个没有任何名气的小城,十年的时光并没有些,随着城市扩建,高楼大厦多了不少,空气不复以往的清新,天没有以前那么蓝了,水也不再清澈。旧的街道已改变了不少,林杰费了些时间才找到市郊他以前住过的那栋筒子楼,经过十来年,这座破旧的楼房居然还没有拆掉,仍然住满了和当年林杰一样的租住者。

 林杰已幻化了自己的面容,变得和修真前一样了。而叶秋霜和丛芸因为美得太过扎眼,林杰便让她们收敛了气质,不然以她们绝丽的姿容,当会惹得无数男子追逐。毕蓝戒指里都是十年前的服饰了,林杰便让众人先躲起来,自己先行潜到一家服装店弄了几十套衣服出来,事后放了一大块金子,还留了言。

 众人穿戴起来,林杰穿着休闲夹克、牛仔,德莫琉和莫强也是一身夹克,却穿了西,有些不伦不类,而厉天行则钟情于西服,在这初秋的季节,配上他俊美的面容,的确是一个翩翩公子。叶秋霜和丛芸却是随意穿着秋装,叶秋霜身着一袭纯白的风衣,如瀑的秀发披在身后,显得风姿绰约。而丛穿着米的上衣,下着紫,显出完美的身材,她将一头秀发扎成一个马尾,晕得整个十分清。林杰见她俩这般打扮,早已魂游九天,口水横

 不过,两个美女都不习惯穿高跟鞋,只穿了平底鞋。好在两女身材高挑,美丽不打丝毫折扣。林杰看着她们曼妙的身体。不由浮想连翩:要是让她们戴上罩,再穿上感地小内,不知该有多惑人啊。

 由于几个男人都一头长发,林杰他们索将头发稍剪短时,任一头长发飘逸,平添了几分潇洒的气质。

 装扮停当。林杰这才带着众人来到他住过地筒子楼。

 楼内比十年前更见了,走廊内已是破败不堪,充满了一股霉味。

 “你以前就住在这里?”丛芸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是啊,那时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哪管好坏。”

 “哦,可怜的孩子!”叶秋霜感叹了一句,倒惹得众人笑了。

 “你们是来租…哦不,你们是来找人的吗?”一个妇人从一间屋子里了出来,林杰一眼就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刻薄的女房东,现在的她更胖了。一双被挤成一丝地三角眼正警惕地看着林杰几人。当年林杰突然失踪后,胖房东以为他想赖掉一个月的房租。气坏了,而林杰留下的东西没有一样值钱的,便全扔到了垃圾箱里。

 此时,她已认不出眼前风度翩翩曾爱拖欠房租的房客了。

 林杰只是笑笑,轻声道:“我找303住户。”

 “你找她,也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在。都拖欠两个月的房租了,要不是看她可怜,我早就把她的东西扔出去了,你们这是她的朋友吧,这就好办了。”胖房东喋喋不休道,林杰听出了她的意思,既然住户没有钱房租,那么她地朋友应该有钱吧。还真是有趣,以前林杰住在这个房间总是拖欠房租,现在不知住了个什么人。也喜欢拖欠房租。林杰不好奇,这个303住户到底是什么人。

 “为什么我们是他地朋友就好办啊。你是不是想让我们给他房租啊?”莫强笑着问胖房东。

 “唔,呃,我没这个意思,不过你们愿意帮她那当然好了,一个月是300,两个月就是…”

 “慢着,我们什么时候说过要帮他房租啦。”莫强突然口道:“你咋这么小气啊,不就欠两个月的房租么,既然他那么可怜,你为什么不发发慈悲,让他免费住几个月呢。”

 “哟!瞧你说的,要免费的话她可以上大桥下蹲着去啊,要不干脆出去卖好了,又能赚钱又有地方住。”

 “你说话太毒了吧,当心生个孩子没眼。”莫强懒懒道。

 “什么?你敢咒我,看我不找人收拾你,柱子,老娘被人欺负了,柱子!柱子!你死到哪里去啦,柱子!…”

 “干嘛,想找人揍我们是吗?”林杰突然感到这胖房东十分可恶。

 “唔!我,哪敢啊。”胖房东见她叫的人没有出现,马上胆怯了,吱唔着不知道该怎么办。

 “妈,你叫我啊,我刚才在上厕所呢。”一个长得高高壮壮的青年出现在走廊上,那小伙子大约20来岁,高约一米九,身体结。u里象一块门板似地,难怪胖房东那么嚣张。

 “柱子,快过来,这几个人想欺负老娘。”胖房东一扫刚才胆怯的样子,立即又嚣张起来,指使着柱子上去教训林杰几个。林杰传音给叶秋霜等人,要他们不要出头,这事由他解决。

 柱子一听有人欺负他妈,马上拧紧了眉头,

 冲,居然敢欺负老妈。柱子走到林杰等人面前,首最大的德莫琉。

 望着山一样的柱子立在眼前,德莫琉笑道:“好小子,真不知道你是吃什么长大的。”

 柱子嗡声嗡气道:“是你欺负了我妈是吧?”

 “小弟弟,没弄清楚可不要随意冤枉人哦!”丛芸从林杰身后转出,声音如宛转动听。

 柱子痴痴地看着丛芸,在他眼里,丛芸的美若天仙,比电视明星还要漂亮,一时大脑有些短路,林杰见他那样子不摇头,修真姑娘杀伤力果然够大。呆了半晌,这傻小子才问了一句:“他真没有欺负我妈?”

 “当然了,我也可以作证。”叶秋霜也上前道。

 叶秋霜的气质与丛芸的有些不同,丛芸是那种充满活力热情大方型的,而叶秋霜则有些冷,但那种美让人更加感觉惊。柱子看着叶秋霜又呆了,今天是怎么回事啊,生平没见过的美女都见到了,而且还和自己说了话。

 胖房东见两个美女出来说话,不也惊讶异常,她活了几十年,也没见过叶、丛这样地美女,又见儿子那不争气的模样,心里早已怯了。正不知如何是好时,众人身后传来一个女子地声音:“各位,麻烦让让好吗?”

 众人回头看时,一个身材瘦弱的姑娘站在面前,她大约二十二三年纪,穿着一件葱绿色的连衣裙,短短的披肩发,清瘦秀丽的脸庞,一双眼睛因脸瘦小而显得很大,她静静地站在那里,整个人显得很是干净、清。叶秋霜和丛只看了这个姑娘一眼,就喜欢上了他,林杰等四个男人也觉得这个姑娘很是顺眼。

 胖房东一见那个姑娘,立即找到了台阶,笑着了上去,叫道:“啊呀,小菲姑娘回来啦,你的几个朋友都等了你好久了。”

 “朋友?”小菲看了看林杰等人,眼里闪过惊讶,笑笑道:“很抱歉,我不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们。”说着她就要走。

 胖房东有些讪讪地笑着,忙拉着柱子就走,柱子边走还边回头看了看叶秋霜和丛芸,眼里有些不舍。

 “小菲姑娘!你是303住户吧?”林杰对那位姑娘笑道:“我也曾在303过一段时间,好些年没来了,想看看这里怎么样了。”

 小菲姑娘打量了林杰一眼,见他穿着做工考究的衣服,质地良,其他几人也是不俗的衣着,尤其是叶秋霜和丛芸两人,却是她不曾见过的绝佳人,心想林杰也许曾经在这里住过,后来发达了,于是想到这里炫耀一下。想到这,小菲有些心下不平,冷冷道:“对不起,也许你曾在这里住过,但我的屋子太小,容不下你们这样的人物。”

 叶秋霜诧异道:“小菲姑娘,林杰真的在这里住过的。”她的思维哪有普通人那么复杂,一厢情愿地以为小菲不相信林杰在这里住过。

 林杰却是听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苦笑了一下,说道:“既然这样,是我们冒昧了,秋霜,我们走吧。”

 林杰深深地看了小菲一眼,转身便往外走,叶秋霜看了小菲姑娘一眼,只说了“你!”字,便无奈地摇了摇头,和丛芸等人跟在林杰后面走了。

 小菲姑娘怔怔地看着这帮人走了,竟也苦笑了,也许自己真的错了。刚才林杰那一眼似乎看到她的心里去了,她感到自己在他的眼神里所有的思想都瞒不过他,一闭上眼,全都是林杰的眼神。

 我这是怎么啦?怎么会对一个陌生人产生那样的感觉?小菲用力摇了摇头,好象要将这个念头甩出去一样,然后从包里拿出一台笔记本电脑,在键盘上敲打起来。

 “我们现在去哪?”出了破旧的大楼,厉天行忍不住问道。

 “是啊,你对这里熟悉,准备带我们去哪里玩啊?”莫强嚷嚷着。

 “跟我来就是了,还怕我卖了你们不成。”

 以前这里是郊区,现在也还是没什么发展,因为城市向着另一边扩大了。林杰带着他们在大街小巷到处走,寻找着曾经的好实在餐馆,但街道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转了好长时间都没有找到。也许那间小餐馆早就没开了吧,林杰这样想着,便想放弃了。

 叶秋霜等人跟在林杰后面,对什么东西都感到希奇,看到各种电器,便央林杰也买一个玩玩,林杰现在哪有钞票,不过戒指里金子和各种宝石有的是,但也没有谁直接用金子和钻石买东西吧。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林杰不想卖钻石,找到一家较大的金店,卖了一小块黄金,换了一大堆钞票,用个塑料袋装着,带着几人到处购物。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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