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长叹出一口气.终于写完了。这是我写得最累的一本书。写的时候,正好是盛夏。今年的夏天热得出奇,全国的电力都出奇地紧张,我这个小城市更是几乎每天都要停电,一停就几个小时,屡次的停电意外关机,使我写的稿子多次丢失,心情奇糟,反反复复多次后,就连原本的思路都混乱了起来。再加上一向写古代文稿的我,一写现代文就拙劣无比,已经经历了两次退稿,受到了一定的打击,精神沮丧,陷入低
,对自己的现代文实在没有太大信心,所以每到写得堵住时,就有放弃的冲动。只是终究有些不甘心,终究想试试,自己是不是真的永远写不出现代文,才努力地坚持到了最后。
其实这本书里有许多老套的情节。一男一女在异地偶遇,度过一个浪漫的夜晚,然后对彼此念念不忘。再加上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的陈旧模式、外加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而故意伤她的心,和她分手的老式设计,算起来,真的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
只不过,私心里,总是不喜欢相爱的人彼此误会,舍不得笔下的人受苦,总是在制造矛盾之后,就又赶忙让他们化解误会.实在是浪费掉很多可以骗人眼泪的苦情戏啊。
细说起来,之所以坚持要在一再失败后还要写一个现代言情故事,主要只是为了写一个情节,就是一开始两位主角的相遇。
以前看过许多言情小说。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很多故事写两个主角只见面一次,就毫无顾忌地发生关系。虽然我明白人体的
望,但作为一个女
,一直认为对于女人来说,感情才是更重要的。也许是我大保守,也许是我大纯情,总之固执地守护着爱情高于一切的原则,有意地要写一个类似的情节。
陌生男女相会于异国,可以不负责任、放纵地度过一个快乐的夜晚,只是到最后,女主角还是推拒了。不管对方多么英俊多么杰出,如果没有爱,也难以接纳。同一个人,同样的亲热动作,当不爱的时候,只会觉得不自在,可一旦产生了感情,就可以完全接受、并为之
醉。
或许,这件固执着的我,也充分表现了女
感
而不理智的一面吧。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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