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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印第安之王(二)
 老家伙一回来,就开始了拨营工作,拆帐篷装运物资,所有的人一起动手。

 地位尊者是不用动手,他们有最重要的工作,那就是祈祷。

 阿拉斯加西南、东南与中部的印第安人是朴素的原始宗教,即拜物教,他们的精神寄托就是图腾柱。

 长老、首领聚在图腾柱下潜心祷告,那个男童和少女也赫然在列。

 甘宁和王越在旁边,给予了相当的尊重,他们低下了头表示敬意。

 看到他们这样子,印第安人似乎很高兴,那个少女也向他们微微一笑,随即看到甘宁和王越炯炯目光看向她,少女虽然英姿飒,也侧转了头不接他们的目光。

 他们的祈求没完没了,两个华族告辞了。

 回到帐蓬,王越用肘一撞甘宁,恶形恶状地道:“嘿,你小子看什么?”

 甘宁两眼朝天道:“要你管!”

 王越喋喋怪笑道:“哼,你一抬起股俺就知道你想拉屎还是拉!”

 他们搭档多年,还不清楚对方在想什么。

 甘宁笑婬婬,点起手指头道:“我要她!”旋且警惕地道:“你可不能和我抢喔。”

 王越没好气地道:“抢个

 甘宁心情大好道:“哦,对了,俺想起你有气管炎了!”

 王越则逗他道:“要是人家有了老公怎么办?”

 甘宁嘿然道:“让他们离婚,否则…”

 “否则俺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然后就强抢民女!对不对!”王越大喝着,戟指斥道:“本席宣判!查甘宁,字兴霸,别号甘老虎,老虎抢亲,实属罪不容赦之举。请尚方宝剑斩之!”

 王越一招铁字千斤手推出,甘宁反手一架道:“我有免死金牌,谁敢斩我!”

 他佯惊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难道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两人会心一笑。他们居高位多年,胆气壮,做事肆无忌惮,根本不在乎什么信条,决不会是善男信女。

 其实。始作俑者是皇帝,他全面下放战地处置权。将军们只要能打得赢,皇帝根本不管他们用什么手段,导致那些将帅特别地狡猾、凶暴,无所不用其极。

 在一定程度上。其实这些将领高官已经具备了初步的造反可能,帝王们对他们的忌惮并非无理,一旦能压制他们的人离位。加上各种因素的推动,低的野心就有可能萌发。

 当然,皇帝在位时,谁都不敢出手,仅仅在脑海深处有一个轻微地梦想而已,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因为皇帝是马上天子,开国之君,帝国是他打下来的天下。别人不能挟制他。对于任何人,皇帝敢于一纸命令就褫夺他们的所有光环。而那些长于深宫妇人后的天子在国势窘迫时往往受制于将帅。

 说起来开国之君也很难,或者在许多开国皇帝地心目中,并不愿意屠杀功臣,那些人,是他的兄弟、战友,共同度过了艰难的岁月、情燃烧的岁月,然而,一旦皇帝大行,皇帝的儿孙们还能制约得住那些人吗?那些人会永远忠心吗?

 谁都不敢打包票,甚至那些人都无法作出保证,因此,屠杀功臣地惨案就时有发生了。

 我们谴责上位者的不人道和忘恩负义,可是又有谁能体会到上位者地惊惧之心?军人了,雷厉风行,东西也都晾干,很快就打包背上准备出发了。

 可是足足等了三个小时,都走不动,天已经快黑了,于是当天无法行动了,又解开包裹,重设帐篷。

 有人来请甘宁与王越去,就跟着去,那是族长的帐篷,里面铺了一些造型古朴的地毯,颇为精美,老头、男童和少女三个人正在等他们。

 老头身上裹着毯子,甘宁和王越敏锐地看出了他的疲惫。

 男童很乖巧地用不太流利地华语和他们打招呼,少女则再度把脸掉转以避开甘宁的灼热目光。经过一翻比划交流,清楚了他们是爷孙三人,男童和少女是两姐弟,而他们的父母,甘宁猜大概是战死地吧。

 他猜得没错。

 其实,印第安人的生活并不是那么美好,部族之间的战争频繁而残酷,胜者为王,败者当奴隶是最好的结局,很多时侯被杀了祭神,举族被屠。

 那时物资缺乏,生产力低下,养不起许多人。

 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很有可能是在公元二万多年前,亚洲的土著越过了冰封的白令海峡,进入到美洲成为印第安人,并带去了一部分的马,或者是人带地,或者是野生地马群,然后有可能再被印第安人所驯服,所以北美洲是有马的。

 随着部族地向南前进,森林、山脉和河使人能够爬得上去,越得过去,但马匹却不行,因此在南美洲没有马。

 北美印第安人部族并不和睦,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在阿拉斯加地区,特别是东南部,那儿森林茂密、鱼群丰富、食物充沛,因此印第安人多族在此栖身繁衍,以图腾柱、庆典服饰与精致地毯著称。

 收留甘宁和王越的部族,爷孙三人分别叫做基什尔,男童是伊曼纽,他的姐姐是伊曼琳。

 这个部族惨的的,他们原本呆在阿拉斯加的东南部,实力强大,部族的人口还是很多的,不幸在部族战争中,被几个部族联合起来击败,几年争斗下来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到荒凉的西南部地区。

 老基什尔其实很争气了,生了六个儿子。都是强壮的勇士,然而看着他们一个个地走向了地狱,为部族而献身。

 家里就留下老的老,少的少。老基什尔身体并不好,却强撑着出掌部族领导,他地孙女伊曼琳,虽然是个女之辈,也得抛头面来帮衬爷爷。至于男童伊曼纽,年纪太小。虽然很聪明,老基什尔想的是为他多争取一些时间,使他长大,否则早早上了战场。那么这一独苗就不见得保不保得住!

 老基什尔请甘宁与王越来,是为托孤。

 他见多识广,起初孙女儿救回这二条奄奄一息的虫。他先是不当一回事,只是今天重见虫,才惊讶地发现他们是大虫!

 何等的体魄!虽然仍有些衰弱却如大海深处地力量,潜而不见却不容小觑。

 何等的自信!来源于他们背后那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那力量是所有帝国军人的信念寄托:永远在他们的身边,永远不会背弃他们,永远不会令他们失望!

 帝国不会放弃自己地军人,要是他们被敌人G掉了。帝国一定会为他们复仇。每一个帝国军人哪怕是到天涯海角,从不丢弃他们的信念。一定要活下来。

 皇帝在军人手册上讲得很明白:你们地命不是属于你们,而是属于朕,只有朕才能决定你们的生死,谁都夺不走你们的命!

 物证就是甘王两人所带的物资,特别是那两把兵器:重金属原子刀和七星宝剑,堪称神器也不为过,印第安人出来看过,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沉重和锋利地兵器,拿得起它(刀)的和用得起它的(剑)只有真正地勇士才配。

 当时甘王两人象虫,有点不衬兵器。

 现在看来,非常非常地配得上兵器。

 印第安人的习惯,遇到好的东西,要不杀掉他们来夺取,如果不夺取,那就对物主表示尊重。

 所以老基什尔托孤,想请他们保护他的小孙孙。、

 甘王两人对于小朋友很有好感,一口应允下来,王越更准备做伊曼纽的师傅哩。

 你以为他会这么好心肠吗?他拿甘宁开涮道:“你准备娶伊曼琳,那么伊曼纽是你的小舅子对不?”

 “宾果!”

 “我是你小舅子的师傅,是他的长辈,你与你小舅子同辈,那么,我也是你地长辈!来,乖,叫一声叔叔听听!”

 甘宁翻翻白眼:“你M地怪叔叔!”同意了,帐内气氛很好,主人就请他们吃饭。

 大鱼大烤好,大家吃得不亦乐乎。

 这算是一次正式的会面,也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因此王越给老家伙送了一把镶绿宝石短柄小刀,小朋友送过他匕首了,再送一面挂在项间地小金牌,而甘宁这个人渣则送戒指给伊蔓琳!

 帝国军的惯例,每个军人身上都配有一些贵重物品,如戒指呀、手表、金币、钻石针等等,保命用,充当礼物和贿赂。

 甘宁送的是枚精美的红宝石戒掉,小小秀气的白金托上一颗鲜红的红宝石,红得象火,又如鸽血,这是正宗的缅甸所产,可怜伊蔓琳何时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

 “不不不,你戴的不对!”

 甘宁比划着,王越则大大地BS他,因为他教伊蔓琳戴的手指是属于子戴的手指头!

 看到甘宁猴急地动手,抢过戒指,抓过人家姑娘的手来戴上,人家姑娘红晕满面,象只害羞极的小鹿。

 从来没有过的羞态!老基什尔心中一动,随便支走了孙女儿,然后与甘宁谈起了易来。

 易:如果甘宁为部族卖命,那么就把伊蔓琳许配给他。

 OK!就这么定了!

 老头很高兴,看来有了一位免费的打手,为了他的小JJ幸福,还用不心卖命,还买一送一哩!

 甘宁也很高兴,你太小看老子了,后老子的千军万马跑出来,反客为主,客大欺主,我睇你会傻了眼!

 两只狐狸都认为得逞,都在笑,王越干巴巴地陪笑,小朋友则在傻笑。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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