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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孙士杰的资本
 天刚微亮的时候,孙士杰习惯性的从上爬起,今天早上没有号声,这让他很不习惯。因为,他现在在异界。

 收好帐篷装进大彩帆布背包,孙士杰把背包绑在全地形车前面的车架上。一转眼,他看到了车后架上的弹葯箱,打开看了一下,他很快统计出自己的资本。

 95式突击步一只,有加装白光瞄准镜。昨天打了56发子弹。(孙士杰看了一眼不远出那头火龙的尸体,努力不去想它的存在是多么不合理。)除了自己身上剩下的七个弹夹210发子弹,弹葯箱里还有400发子弹。一共是614发子弹。

 92式九毫米手三把,其中一把有有激光瞄具。除了自己携带的两把以外,还有狙击手阮胖子的那把,阮胖子把所有的东西到放在全地形车上了。子弹很多,除了自己带的90发,阮胖子的75发,还有给老五带的冲锋子弹,有四百发,能与手通用。总共有565发。

 12.7毫米长距离狙击一把。这是阮胖子的,还属于试验阶段,孙士杰打过。是把牛。只是子弹太少,只有55发。一时间用不着,孙士杰从架子上拆下来放进专用箱子里。

 格斗匕首两把。

 高爆手榴弹原本有3个,其中一个拿去暴了火龙的头。催泪弹两个,闪光弹最多,有五个。

 战术防弹衣有两件,自己和阮胖子的,可惜自己的那件被龙血染了。

 防弹头盔一个,带着防风眼镜。

 双眼夜视仪一个。

 长距离测距望远镜一个,阮胖子的。

 军用水壶两个。

 打火机一个。

 指北针一个,已经恢复正常,还能用。

 全球定位系统和通讯器都没用了,孙士杰把它们到背包的最里面,异界可没有卫星这种东西。

 野外求生背包,里面有工具,葯品等等。

 一个不到一米长的细长彩布袋,里面装着自己的个性装备。

 还有一个就是昨天得到的,装满金币与宝石的皮口袋。这是火龙的宝藏,因为是他打倒了火龙,所以拿了大头。里面有五百多枚金币和一定数量的宝石。

 对了,还有这辆全地形车。

 装备可以说是万全,孙士杰一股坐在全地形车上。

 “唉…”

 “我多愁善感的伙计孙士杰,你为什么叹气呢?”从前的水晶金字塔里传来万能翻的声音。

 “这和你没关系。”

 “哦,我无情的伙计孙士杰,说出来有什么关系嘛…”

 孙士杰没理他。

 ‘估计部队现在已经成一锅粥了,千万不要被当成携逃跑才好。老爸,你可要相信你儿子呀。’孙士杰苦恼的想。孙士杰母亲早逝,家里剩下两个哥哥和父亲。

 晨曦的微风带来清新的空气,孙士杰使劲的做了几个深呼吸。这里可比地球的空气好多。

 突然,孙士杰看到克罗特从帐篷里出来了,他没有看到孙士杰,直直的向火龙庞大的尸体走过去。早上的训练没了,孙士杰无所事事,他打算过去看看。

 从近处看,孙士杰也只能感叹,好大的生物!

 尽管没有了头部,这头火龙仍然有十二米的长度,躺倒在地时的高度也有七米以上。翼展大概有十四米或者更长,尸体看上去和小山包一样。

 “喂!你在干吗?”孙士杰问站在尸体旁的克罗特。

 克罗特回过头,发现是孙士杰,不过他没搭理他,转头继续看着火龙的尸体。

 “喂?我和你说话呢!”

 “我想剥点皮拿去卖钱。龙皮是制造高级铠甲的最好材料。”

 大概是因为有救命之恩吧,克罗特也不好再保持沉默。

 “怎么?你不是贵族吗?怎么还缺钱?”孙士杰好奇的问。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是由贵族和王家掌权的,他们应该都是有钱的主儿啊。

 “不是所有的贵族都很有钱的,我们斯克里斯特家族是由军功晋身贵族的,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而且很多贵族都并不富裕”

 克罗特淡淡的说道,同时拔出长剑开始剥皮。不知怎么的,孙士杰总觉得他对自己并不友好。

 孙士杰掏出匕首帮忙,到底是现代军工产品,虽然克罗特手中的银剑割起龙皮已经很快,但孙士杰的匕首割龙皮简直就象在割兔皮。

 龙皮是非常的坚韧的,一般的兵器根本伤不了它,克罗特的银剑是家传兵器,名字是“卡德拉里尔”意思是无坚不摧,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但孙士杰的匕首显然更胜一筹。

 卡罗特注意到了孙士杰的匕首,定定的盯着猛看。

 “你昨天是怎么抓住我的?很奇妙的招式,我完全没力气反抗。”

 看到孙士杰熟练的割着龙皮,卡罗特终究忍不住问。昨天他突然被孙士杰制住,这让他这个有名誉骑士候称号的天才剑士深感屈辱。

 孙士杰一边回味着以前在野外生存时剥兔皮的感觉,一边回答:“是擒拿手。”

 “擒拿手?没听说过。”卡罗特想了想,不知道这种东西。

 孙士杰把一块两平米大小的龙皮裁下来放好,这种皮很硬,估计也只能做铠甲。

 “是我们家乡的武技。”

 “你昨天是偷袭,我要求再比一次。堂堂正正的用剑进行较量。”

 卡罗特脸红了,他知道如果孙士杰用那些被他称为的东西攻击,自己真的一点胜算也没有,天知道龙血改造过的身体能不能挡的住那个子弹。那可和平民使用的那种硫磺完全不一样。

 卡罗特握着剑面对孙士杰站好。

 但凡练武的人,听到别人的挑战都会心难搔,孙士杰也不例外,他也想知道异界的武技到底怎么样。

 “我不会用剑”

 “那你有用的顺手的武器吗?”

 “我用铁做武器。”

 原来异界流行白刃战,孙士杰不想托大,乐颠颠的跑去拿那个彩布袋。打开布袋,里面是两支不到一米长,直径为三公分的金属短。其中的一个顶端略细,上面有十公分的螺纹。

 两条短合并为一条一点七米长的铁,孙士杰双手握,兴奋的说:“来吧,咱咱俩练练。”

 说到为什么孙士杰会用,这里还有个小曲。刚到部队的时候,孙士杰完全是个愣头青。本来被挑到特种兵让他十分高兴,不想到部队一看,喝,好家伙,队友们个个都是身怀绝技之辈,只有自己什么都不会。

 孙士杰着急了,觉得自己应该练个什么。拳脚工夫有部队教,兵器可不行。他常听老人们说:一个月的,三年的刀,十年的剑,百年的。刀,剑,练起来太费时间,孙士杰为了图快,最后选了练

 说来也巧,连队罗指导员是个练术的,人虽然有些娘娘腔,但下手生猛,一齐眉舞的是勇猛泼辣,密集如雨,气势如虹。年少的孙士杰被的艺术所吸引,从此深深的恋上了这种艺术。

 除了长,他还特地上网学了菲律宾短,一种以实用为最高的法,适合在狭窄的地方使用。

 为了方便作战时携带,孙士杰特地制作了了这跟特殊的。表面看上去,这只是普通的两只短铁接合在一起的,但实际上,这的内部暗藏玄机。实在是相当阴险可怕的一子。子有个响亮的名字“鬼武神。”为了降低重量,子的内部是空心的,即使是这样,整子仍然有三十斤重,一但被打中,下场相当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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