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的诗?是土豆丝还是萝卜丝
闲来无聊时,喜欢去翻弄一下自己的“文集”那些心学来
时思维与情感的
来汐往所刻画下来的痕迹,往往让人在自恋又自
之下,于孤独的夜晚里,悠然品到一番温馨与暖融。
重读了几首所谓的诗,竟然有些惊叹于那转瞬即逝的灵光在心湖里留下的粼粼波光,居然还能让我这么为自己感到骄傲。
原来,诗人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于是,突然又萌生了写诗的冲动,突然觉得有很多的思绪,好象必须要借诗
薄。年轻时几近疯狂地痴
于心中的缪斯,曾经不无独断地宣言:不爱诗的人,是灵魂贫血!而今,大有“老夫卿发少年狂”的感觉。
那时痴恋徐志摩、崇拜舒婷、遍读普希金、追捧汪国真,说北岛、议顾城,当然,还有中国的唐诗兼宋词。
就那么暗里胡撞了一阵,终不是那块料,热闹过后,玉碎宫倾,石头还是石头。
谁料想,逝去的梦想之
魂,终究不肯轻易离去,忽然某一
,那尘封千
的盒子猛然开启,人即马上着魔。
这就是诗歌的力量。不是说了吗?诗人都是疯子!疯子制作的魔盒,被有疯子潜因的人打开,自然法力显现。
于是一阵狂
,于是几番侍弄,所谓的诗就投进了编辑部。
谁知,许是笔下功力寡薄,赫然而出的C等级,如醍醐灌顶,严重打击了盎然
发的诗
。看来是青春已逝,年轻时那股豪情与
情,早已在岁月的剥蚀里不经意飘逝,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在别人看起来显得才情不够、底气不足、矫
造作、苍白乏力,俨然一只“四不象”转念一想,你不能不承认本人写作时的确在
肋间酝了一腔豪情、柔情、
情、痴情的,那一句一句熬出来的语言,那一字一字打出来的作品,难道就真是被人扔进死牢的垃圾吗?不甘心,就自己去看望它们吧,管它的,算作自我玩味!“梨花教母”赵丽华那诗,也不怎么样,再想顾城那“今天/我和你/要跨这古老的门槛/不要离别/不要再见/那些都象是表演”不也一样大白话般说来,但它也叫诗啊!当初热爱至极的汪国真,不也那样直白话语随口淌出便也成了咳唾成珠的诗人?
自我安慰吧!自己觉着是诗,读起来能够让自己心里头渗出那股诗意与意境,就是诗。到此,竟突然想到,很多人
笑赵丽华的“梨花诗”也许真是五十步笑百步呢!诗歌是个很自我的东西,诗意是个很个人、很内在的体验,你读不出人家语句里那种味道,就不要讥笑“这也是诗唆?”“是土豆丝还是萝卜丝?”
顾城那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就一句比喻,不过因为作者赋予它深刻的哲理,所以成了诗,而且是名诗。
普希金那首著名的《我爱过你》开头即是:
“我爱过你
也许,这爱的火焰还没有完全在我心里止熄
可是
别让这爱情再使你忧烦…”
这首脍炙人口、传播甚远的诗完全就是随口即出的平实话语;
再如汪国真的《如果》:
“如果你一定要走
我又怎能把你挽留
即使把你留住
你的心,也在远方…”
如此浅显之语,不也成为万众热捧的精神食粮?在文学通俗化、世俗化的过程中,不可否认,有那些曾经遭到非议的、最先吃螃蟹的人的功劳。
因为诗情本身就是转瞬即逝、飘忽跳跃的灵光,有时诗者自己都很难准确把握,所以,行家认为,诗歌是不能翻译的,用英语就译不出李白《静夜思》里“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味道来,所以你能理解英国人心里的狐疑:这也是诗?记得以前看普希金、泰戈尔的一些诗,还能读出点所谓的诗味,但看海涅的诗,就觉与心里的那般印象有了距离。很多时候,是因为翻译的原因。诗歌离了母语,会走样;别人的诗在你眼里,也会变了味。因此,搞诗歌翻译,没有深厚的异国文化底蕴和娴熟的本国语言功底,切不可轻去触雷。
窃以为:诗歌的确有高下之分,但有些东西,恐怕只能解释为读不懂,不能评论人家“不成诗”因为那种离合跳跃的、非常内在的情感体验不可能完全与人通融,不是说诗人都是疯子、神经病吗?那就对了,为什么非要让一个神经有问题的人跟你一个标准看待问题?有多少人懂毕加索?但那并不妨碍世人予以他艺术大师的桂冠;当年不也有很多人鄙薄汪国真吗?说他那是什么诗呀,根本就不是诗!但汪国真确实就是火了那么一阵子。诗歌是门艺术,也要讲创新求立异;它跟任何事物一样,也是需要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
但,不是说我自己就是无人理解的高人,鄙人再浅薄,尚有足够的、清醒的自知之明。
百家争鸣,个人
语。得罪了,编辑!无知者无罪,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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