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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上的霜
   “想不到你也会写HappyEnding!”看罢我刚刚结束的短篇,御兰的嘴角不浮起一丝轻笑,这样不无戏谑的说道。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嘛!天天喝咖啡,偶尔一天喝一次蜂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我将自己深陷在沙发里,轻描淡写地说道。

 “行了!别把自己说得那么深邃!咱们卖文的谁不知道谁?我就不信,要不是有人专程找上门来让你特意为她写这么一篇故事,你能说换口味就换口味?就算是天天喝咖啡,咱们也都是早就中了咖啡因的毒的人了,哪有那么容易说戒就戒掉!”她继续敲击着电脑,头也不回,嘴角上那一痕轻笑还在,但是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

 “完工!”她忽然向后一仰,整个人瘫坐在电脑椅上,双臂张开,呈现着一种极为放松的姿态。

 “今天的更新写完了?”我挑起眼角,斜斜地飞过去一句问话。

 “别提了!总算是完事儿了!幽,等我这个长篇完结了,我也跟着你写短篇去算了——早写早结早死早托生!”她的神色里,疲惫中又分明有着些跳动的喜悦。

 “这话你都说了二十多回了!你还是先把你手上所有的长篇都给我结了再说吧!见天儿的都是催你的稿的,扰民呀!跟你作室友这要是没点儿精神承受能力早就费了!”我于是笑着抱怨道。

 “行了!别跟我这儿叫屈了!回头姐们儿给你做顿好的好好犒劳一下你那民干脆的小神经还不行?走!陪我逛街去!上次看中一条裙子,我今天这就去把它拿下去!”她的手臂凌空一挥,姿态甚是好看。

 “我不去!你知道我今天下午要去做指甲。”我举起双手,审视着自己的指甲,全神贯注地,仿佛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

 “晓得了晓得了!这天底下哪有比你幽茹大小姐做指甲更大的事情呀?!不去算了,我自己去。晚上不回来吃饭,你想吃什么就自己搞定吧!本姑娘今天不伺候了!”她没好气地扔下这样一串牢

 “不回来吃饭?有饭局?”我依旧研究着自己的指甲,没有看她。

 “对!有饭局!姐们儿我今儿会帅哥儿去!你现在要是后悔也来得及,咱现在先去逛街,等晚上一块去会会新世纪叱咤风云的花样美男如何?”她望着我媚笑,如同一只牙尖爪利的猫科小动物,心知肚明的惑着我。

 “我要去做指甲…”

 我叫幽茹,单身女子,有良好的情和收入,生活在这座繁华但是苍凉的无名之城,卖文为生,生活简单,但是轻松愉快。和我的室友御兰一样,我们都是美女。

 别奇怪,这年头女人说自己是美女实在算不得什么稀罕事。只要上网随便搜索一下你就可以知道,你用“美女”作关键词所得到的结果远远多于你用“女人”——可见,如今这个时候,美女的数量应该是远远大过女人的。

 常去的那家美甲店,叫做蝴蝶公主。那里的美甲师很专业,也很敬业,总能给我我理想中一直想要得那些美丽图案。

 手上的皮肤被厚厚的涂上了一层凡士林,随即是卸甲的清凉。片刻过后,我手上的这层水晶甲皮就要被去掉了。

 我厌弃的看着那层被除掉的瘫瘫软软整体不明的物体,想象不出不久前它在我的手指上还曾经是一片绽放开的夏荷。这一次,我选择的是不再是立体水晶花,我选了彩绘,这个图案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紫情。

 美甲小姐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我,我的指甲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了。总是这样频繁的被覆盖来粘贴去,其实是很大的伤害。虽然看起来很美,但是指甲会得不到呼吸。慢慢的,原有的那些美丽也就会消失了。

 我笑笑,但是从来不会听,依然我行我素着。

 我需要做指甲。

 水晶甲混合着水晶甲粉,融成一个个水晶甲脂球,覆盖在我的指甲上,我忽然间会想到冬天玻璃上凝结的那些霜花,一片一片的肆无忌惮的美丽。

 如同我醉心着指甲上的蜂飞蝶舞,我的好友御兰却固执的从不让人碰她的手——她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会用右手和所有同握手,然而却坚持要用左手和所有异握手的怪家伙。于是,就在我第一次见到她这样男女有别的怪异的握手方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我们都是想为自己掩盖一点什么或者保留一点什么的人。

 说穿了,我们都是有病的家伙。

 从蝴蝶公主回来,家里空的,御兰那个女人看来真的是不会回来了。

 不想吃饭。

 我一个人呆坐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走到了电脑前面,安静的坐了下来。

 MSN上,我想见的那个名字灰暗着,让我心下没趣。

 连新邮件都不曾有一封,我有一种被遗忘了的感觉。

 那个异国的小子说过要来上海,大概也只是说说罢了。我叹了口气,然后自嘲的笑了笑,什么时候开始,我也会对这些无谓的人或事这么上心?

 想一想,还是继续工作吧!

 我想再写一个短篇,写一个错综复杂的悬疑故事,一个看似老套但是却会百转千回的故事,一个有点惊悚但是却同样惊的故事。

 挑一张CD,我需要给自己一点刺

 按下play键,房间里顿时充满破裂的音乐,女人尖锐的歌唱如断尾的野鸢,凄厉空灵而又绝等的美。强烈的节奏和出其不意的音符冲击着我,有毁灭的快

 点燃一支摸re,咖啡的烟支夹在我的手指间,沉郁的颜色映着我的缤纷的指甲。

 最初喜欢摸re,喜欢的便是那颜色,搭配着我的手指和指甲,看起来很美。后来,又逐渐喜欢上这浓烈的烟雾和厚重的味道,有的时候我很需要它。

 我喜欢一切绚烂的可以让人沉醉的东西。

 我只是真的没想到御兰会带一个男人回来。

 “当初我们的协议上说得清楚,谁也不许带男人回来。”我冷冷地说。

 “他喝醉了,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她无辜的解释道。

 “你可以带他去酒店,去旅馆,任何可供你们消遣开心的地方,总之不该是这里!”我态度强硬。

 “不可以!他只可以来我住的地方…”

 “可是你住的地方有一半是属于我的!”我怒气冲冲的打断她,不给她任何一点继续解释下去的机会。

 她沉默了。

 片刻,她缓缓说道:

 “找到合适的房子,我会搬出去。”

 我忽然间明白了,我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有这样的力量,可以让御兰的忘记一切。

 在她搀扶着他走进家门的那一刻我就应该知道,因为他,握着她的右手。

 只是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那个时候选择了无视。

 我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

 我缤纷的指甲下面,脆弱的血管里动着透明的血

 Pub里,灯红酒绿。

 尼古丁和酒深深麻醉着人们的神经。女人们的香水味遮掩住了舞动身躯的汗蒸腾,说穿了,其实有点无聊。

 我本能的摸出打火机,却没有找到我的烟,摸索和寻找中多少有一点慌乱。

 不远处伸来一只男人的干净而又感的手,手里是一盒黑色装的圣罗兰,黑色的外包装上,银色的“YSL”组合表示看起来总是有着过人的品位。

 没有抬头,不想看这个随身会带着女士烟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因为不必看我也知道,这样的男子大多自命****,很多也确实有着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他们感暧昧,一双眼睛里布满的都是纤细的神经。他们会有灵敏的鼻子,迅速捕捉到那些魅惑的味道。当然,他们也会有出错的时候,譬如现在,对我。

 嘲弄的一笑,我转过身去,对着身边的一个高大的帅哥粲然一笑:

 “给只烟吧!”

 女人的微笑很多时候就是最好的武器,尤其,是一个还算得上漂亮的女人。

 得到了一只登喜路,我微笑着,迅速找到了我的手指与香烟所能构成的最美好的姿态。淡青色的烟雾中,我缤纷的指甲看起来有点离,状态很不错。

 后来我知道了,递给我圣罗兰的男人本来也是登喜路的,那盒圣罗兰是当天偶然的机会一个朋友遗忘在他那里的,他本以为机缘巧合这个时候可以派上用场,没想到,我丝毫却不领情。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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