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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之间
 此文送给我们的童年,我们的少年,我们的时间。

 ——送给潇。

 黎明时分做了一个梦,梦见一群孩子玩耍,天真笑闹,纯洁美好。醒来我看见镜子里自己的脸,早已褪去稚颜色,洗手时热水的雾升腾上来,模糊了镜中的影。

 上网时看见了潇。她的QQ从一群黯淡的灰色头像中闪亮起来,图案是只海豚,蓝色的表情。

 我说Hi,下课了?她说,是。

 然后就换一些简短的字句,有时只是贴上笑脸符号,发给对方,潇与我的默契已经到了不用多说便能理解彼此的意思,有时快有时感伤,她的话总是很短,似乎正在沉默中窒息,她说这因为打字不快,我笑了。

 潇与我已经一起走过十年的岁月了,冗长得望不见尽头的时光。十年以前的我们都是幼小的,手拉手奔跑嬉戏着,月不停变迁,光涌过,将回忆湮没。

 我们几乎眼看着彼此慢慢长成现在的样子,感觉不可思议。

 在网络上把我的一些朋友介绍给潇认识时,我对她们说,潇是不错的孩子哦,是我十年的朋友哦。我看见她们的惊讶,那些孩子。有时面对这个庞大的概念自己也会讶异,那么迅疾,令人错愕不已。

 十年。3650

 时间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它的脚步比谁都快,每一天都从你生命中悄悄偷走一点东西,让你毫无察觉,待到一天那掏空的裂那么清楚地站在你眼前,使你不敢相信这失去,然而那小偷早已站在追赶不上的遥远角落,欣赏你脸上写着的茫然失措,它在那里神经质地诡异地笑,笑到不住颤抖。

 如果要清楚地解说我与潇的关系,是有无数的概念,以时间空间划分界线。准确地说,我们是小学同学、伙伴、笔友和网友。说穿了就是这么回事,不必浪费太多笔墨。

 现在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潇时的情景。那年我刚过六岁生日,潇快满七岁了。

 开学第一天的时候我从六十三个将要与我建立同学关系的小孩中一眼看见了潇的脸。她在众人中显得有些瘦而单薄,皮肤微黑,脸上的表情十分倔强。她站在黑板前画了一只鸭子,用白色的粉笔。鸭子不是黄就是黑色要不再加点绿色,那是野鸭的样子。但白色的鸭子就不那么像鸭子而像一只天鹅。我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我说我们做朋友,她点头。

 现在想起这些的时候印象已经模糊不清了,我十分努力地从记忆的碎片中找出两块可以合的拼图,来不及分辨对错。在艰难的回忆中我发现甚至连自己当时的样子都已消失在风中,遗忘到不看相片就无法想起的地步了。那一天,我对某人说我们做朋友,那是潇,我的直觉对我说。

 从很小时候我的人缘就很好了,在现在来说,或者可称为有“亲和力”

 一年级的时候我显得比较聪明,或不如说,学龄前的教育使我应付小学‮试考‬卷绰绰有余。两次期末语文数学都考了双百之后老师开始在班里推崇我,把我的作文在语文课上范读,在我的期末成绩报告单上写漂亮的评语。我还记得在办公室里帮老师用橡皮印章在一张张小方纸片上盖“小红花”时的情景,每一个表现优良而得到奖励的同学都那么高兴,他们手中也许正拿着我印下的“小红花”这小小的喜悦在长大以后看来无比渺小,然而却足以令人快,之后的日子里我偶然一句提起使妈妈为我向单位会刻印章的同事要了一枚橡皮章,可那曾经在眼中象征神圣的印章到了手中时却变得索然无味。也许一切只是看上去完美,曾经的图腾在真正成了一个孩子的玩具的瞬间就同时失去了遥远的魅力。

 那时的我一度成为老师的宠儿。我与班级中每一个同学都是伙伴,却不是朋友,那个时候不懂朋友的意义,于是一切变得单纯,快乐足矣。

 那个时候的潇的样子已经不再清晰。她一直是有点孤独的,后来的我不得不承认她骨子里有忧伤的气质,而我不是。

 我从幼小时就有很强的记忆力,可以将一些微小的细节记得清晰,然后在漫长的日子里想念不已。于是我记住了与潇一起穿过奔跑的同学两人慢慢走在校园里,记住了在放学时,父母因下班晚不及接我,是潇陪着我静静等,直到夕阳西斜,长长的影子拖在空旷的操场上显得那么孤寂。

 那时潇也是爱笑的孩子,我们还是孩子,我们可以轻易考高分,我们快乐。潇的脸上纯粹的笑容在后来的时里不常见了,于是记忆愈发清晰,阳光下的微笑,灿烂无比。

 生命中初次写关于友情的课堂作文是关于潇的。她第一次来我家玩的那天,我们在当时我家寄居的中学尘土飞扬的操场上度过一个欢乐的下午。她送给我一个记本。于是我在上面写了第一篇作文《记一次快乐的星期天》。后来语文老师上课时朗读了这篇作文,抑扬顿挫的磁嗓音很动听。我在同学们注视下走上讲台拿回本子,回来时潇叫住我,翻阅那篇短文,于是她看见了扉页上她遗漏的一页——赠言里我以她的名义而写的东西。她笑笑,望着我,眼神清澈。

 回家我把本子里赠言一页的字迹用橡皮涂了。然而那用力划下的字迹是涂不去的,如同记忆也是抹不掉的,好似当时心情,直到多年以后,仍然清楚。

 那个本子里的字迹天真稚,在那篇作文后面有老师的评语:愿你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几乎像是预言。我就这么与潇走过十年的时光,缓慢冗长。

 潇是我生命中第一个朋友。

 在很久以后我依然这样相信,不曾因岁月改变。

 可是先离开的是我。四年。

 四年之后我们都已几乎忘记了对方的样子。

 毕业时最后在学校的聚会,一些同学去了,潇也在。

 我第一个准时赶到,然后是潇。

 她叫我的名字,微笑。

 四年。

 彼此的印象变了多少。

 她拉着我的手在高高的台阶上走,掌心的暖意,依稀如昨。

 那年我十二岁,她十三岁,童年的色彩远去了。

 那一天我发现自己真的不习惯过于热烈的气氛。在喧闹的屋子里我听着那些年轻的声音说着不甚明了的事情,一直笑笑,不进话去。很早就看清离别不可避免的我开始学会感伤,在快聚会中觉得阵阵孤寂。一直就不能适应一些变化,却又一次次看在眼里,由落寞到冷漠。曾经识的面庞改变了往昔的神色,光匆促,翅膀划过天际。

 潇一直握着我的手,一起沉默。

 然后选择离开。

 我们走到校园角落的老树下,静静坐着聊漫无边际的事情。同一处地方留下过曾经的身影,那些痕迹已不再了,我们比过去成,我们自以为长大了。

 在学校门前拍了照片,我微笑,潇的目光延伸至远方,神情淡漠。

 分别时潇说,我们写信吧!

 我说好,于是继续。

 只是两张不同的合影上,四年以前戴着红领巾的孩子的纯真表情,已不见了。

 我和潇的关系多少有点含糊不清。

 我始终把潇当作知己、好友,她却从不说和我是好友,说我们是不同的。她很固执。

 只有我一直坚持。我说我们是好友。我说我们是相似的灵魂。那个时候简直没有理由地如此坚持,不知为了什么,也许因为我对友情的太过在意,也许因为我从很早就在潇的眼睛里看出了相同的东西。

 我们都是忧伤的孩子。

 我们享受这忧伤,即使疼痛,不想抵抗。

 很久以后潇终于说我们是同样的灵魂。我们是相象的。

 没有人知道我经过多少挣扎才变成今天的样子。眼神苍茫凛冽像是能看清一些东西。

 其实不能看清什么,幼稚与成或许替在一瞬,然而不是轻易可以体会的。

 生活继续的时候,永远没有答案。

 我却已不在意。有些事情淡淡的感觉很好,无须特别在意。

 我和潇一直是朋友,从前,现在,以后。

 潇一直比我成,比我更早思考一些事情,因此看上去遥远,从小就是。

 与她通信最初的日子常常令我惭愧。她不长的信,简短的句子,显得早。从那时开始就是,尽管此刻看来已可付诸一笑了,而我,始终慢了半个节拍,跟不上她的脚步。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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