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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要去厨房烧水
 也亏得是血乌鸦功力深厚,一直以内功住他们,否则,两条毒虫早就溯而上,爬到脑中髓了…

 倘若如此,大罗金仙也救不了她的命。光是驱出毒虫还不算完,必须把残存的毒素全部化解才行。

 血乌鸦中毒久,身体的生理机能被破坏殆尽,复原的希望甚微,当我验出她血中残余的毒素质后,这仅存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那毒根本不可能解!说来简直匪夷所思,我自幼炼蛊,什么毒没见识过?

 只要一滴金丹元又有什么毒解不得?可偏偏解不开血乌鸦所中之毒…那是千百种毒素互融化合而成的古怪化合物,生命力超强,不但和血融为一体,连脊髓和内脏也受了感染,即便换掉全身血也不可能除。

 而且…那毒素…竟与我血质模一样!难道天下间还有一个与我相同的“毒人”?难道那个伤了血乌鸦的罪魁祸首也是蛊道高手?这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带着满腹疑问,我询问血乌鸦受伤的始末。当与我分开后,血乌鸦就率了手下八百儿郎袭击血族部落。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

 之所以选择白昼,是因为血族部落怕光,白天行动不便。若是到了晚上,则会战力大增。血族原居于大海那边儿的梅奇半岛上,世世代代在那里繁衍生息。

 直到去年,始发于西昆仑诸邦的鼠疫蔓延到梅奇半岛,血鬼们的太平日子到了头。自从鼠疫传到半岛后,很多族人都感染病菌发了狂,见人就咬。依据“血鬼法则”:被咬的生物要服从血鬼的命令,成为其奴仆。通常情况下,血族人间严相互攻击,违犯者将依照族规,抛到烈下活活曝晒而亡。…可现在就不行啦…那么多族人变成了疯子,自然就不会遵守族规。丧失了本的鼠疫患者,恶狗似的见人就咬…被咬的人成为疯子的仆人,当然就也是疯子。于是,混乱愈演愈烈,疯血鬼在村落里横冲直撞,搞得人心惶惶。

 为了免遭亡族之祸,健康的血族人在老族长尼古拉斯伯爵的带领下,离开家乡梅奇半岛,飘洋过海来到大洋彼岸的海蓝王国,寻找新生活。经历了无数次风暴、海啸…等苦难后,血族在损失了绝大部分族人后。

 终于漂到了无名城海域,并在港口登陆。收到总督拒绝全族迁入的“驱逐令”后,尼古拉斯伯爵只好率领着不足千人的族人继续,一路辗转来到花果山。得知这个消息后,血乌鸦立刻忆起当年“梅奇半岛”上,罗刹族与血鬼族间长达百年的战争。

 身为战败者后裔的她,当然要“替先人一雪前,让血鬼这个种族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复述往事的血乌鸦掩不住内心的怨恨,话语中出强烈的杀意。率众成功摸进血族营地后,马贼们在血乌鸦的率领下,立刻展开了大屠杀。昼伏夜行的血鬼们好梦正酣,不知不觉中脑袋就分了家。

 所谓血鬼不死,是指其自然寿命近乎无限长,可以通过食人类或动物的血浆来维持生理机能永不衰老。绝非水火不侵,刀不入。脑袋落地,血鬼也照样翘辫子。杀戮就在这样一面倒的形势下拉开帷幕。

 混战中,血乌鸦亲手割下了尼古拉斯伯爵花白的头颅…可惜天公不作美,就在血族伤亡泰半时,乌云遮,顷刻间下起了大雨。没有阳光的威胁,血族人力量暴增。

 在老族长之子…小尼古拉斯的指挥下,不但站稳了阵脚,还渐渐取得了主动。血乌鸦一人固然所向无敌,可手下兄弟却不是血族人的对手。

 见事不可为,血乌鸦只好下令撤退…反正花果山一带是自己的地盘,血族人“逃得过一逃不过一世”!

 族人伤亡过半,老族也战死当场,元气大伤的血族人不敢滞留,在新族长小尼古拉斯的率领下翻山跃岭,夜兼程,妄图逃出血乌鸦的魔爪。

 由于伤员过多,他们的行程很慢,根本不可能躲过马贼们的监视。一周后…又是一个天…

 血乌鸦趁其疲惫不堪毫无防备,再次发起偷袭。眼瞅着即将得手,不成想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一红衣女子加入了血族的阵营,改变了整个战局…“那小人…简直…简直是妖怪!”提起宿敌,血乌鸦心有余悸。

 那红衣女子年纪甚轻,相貌也蛮清秀,言谈举止像个大家闺秀。她先是跑出来拦住杀得正的血乌鸦,要她住手,说了一堆诸如“得饶人处且饶人”、“上天有好生之德”之类的疯话。

 血乌鸦当然不听,挥刀恐吓她不要多事儿,否则连她一道作了!红衣少女闻言非但不怕,还气得小脸儿涨红,叉着说:“你是坏女人!我要帮他们…”说罢身后竟展开一对透明羽翼,振翅飞身而去…血乌鸦开始还没太在意。

 直到她冲入本阵后才大惊失。红衣女妖所过之处,山贼们一片片的跌落马下,抱着肚子惨叫哀嗥,满地打滚…惊怒之下,血乌鸦亲自追击那女妖,也是她太大意,竟没留意她伤人的手段中隐藏的秘密。

 一照面血乌鸦就全力摧动“落雁刀”一记“血漂杵”卷起滔天刀气飞斩悬浮在半空中的对手…

 宛如一不受力的羽…妖女随着排空而至的刀气飘飞开去…也没见她还手…只是瞥了血乌鸦一眼…就径自飞走,远远的还抛下一句话:“莫要怪我,是你自寻死路!”

 话音方落,血乌鸦就觉得口、小腹针扎火燎般痛起来,连呼吸也很困难…找不出伤势原由,血乌鸦用内力将疼痛处勉强封住,匆匆收队回寨。

 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卧病不起,伤势始终没有好转,直到现在。说到此处,血乌鸦悲不自胜,伏在我泣起来:“本以为今生无缘再见…好在老天可怜…总算偿了心愿…”

 温柔的安慰她,我信誓旦旦的说“一定能让她复原如初,帮她报仇血恨”…嘴上说得漂亮,我心里也没底儿…特别是那红衣女妖的伤人奇功,若当真如我所料,还不太好对付呢…

 “仔细想想…当与她手时,那瞥向你的一眼,到底是望向何处?”我问血乌鸦。她先是说记不清了,在我的提示下,终于回忆起来“对了!其实…准确的说…并不是望向我…”

 血乌鸦眉头紧蹙,调整了一下混乱的思路,她最后告诉我说“红衣妖女的那一眼其实是望向地面…盯着她的脚下足有三秒钟”“当时我还奇怪呢…为什么两眼望地?蔑视我么…”

 “不,不是轻视你…那就是她出手的征兆!”我终于明白其中的奥妙了!“你可知道。目神通这门妖术?”“。目神通…啊!难道就是俗称的‘含沙影术’!?”血乌鸦恍然大悟。

 “对!所谓的‘含沙影术’,乃是一门极为恶凶残的妖术,自古以来就仅闻其名,从没听说有人真正练成。

 它与朱雀稷下正宗的‘目神通心法’并无任何干系,只因施术者通过用目光注视,以影子为媒介伤人,所以又被称作…。目神通。”

 “含沙影术”其实是种高层次的蛊术,施术者只需用目光作为媒介,就可以随心所的把蛊虫送到目标身上…就像蜮虫含沙人影。倘若猜测无误,那红衣女妖绝对是世上第一用蛊高手…比本少爷还要高明些!

 妈妈的…前途渺茫…安抚着血乌鸦吃了些粥,我们相拥而视。天刚放亮我就早早爬起来…血乌鸦还好梦正酣呢。八哥儿那丫头昨夜睡在外其他侍女处,估计还没起。洗漱一番后,我到楼下厨房中烧了壶水。

 把小厨房翻了个底儿朝天,只找到几青葱、半袋玉米、两枚蛋,还有三个又酸又涩的秋梨。

 翻东西时水已烧开,我冲了杯香片。将铁锅架在空出来的灶上,我把剩下的开水都倒了进去。

 用青葱、玉米和蛋煮了半锅“秫米蛋花汤”秋梨也没浪费,削了皮儿放在瓷碗中,加上两块冰糖上屉蒸上几分钟,一碗“冰糖梨子羹”就做好了…血乌鸦大病初愈,正好用它来败火止咳。

 我从小就被老娘着学厨艺,做得一手好菜,这点儿小把戏实在算不得什么。汤和羹都放在锅里热着,我就着茶水喝了两碗蛋花汤,之后就坐在窗旁,一边喝茶一边思索今后的计划。

 不但要医好血乌鸦,整顿这帮子马贼也是当务之急。我阿拉丁要想建立一翻丰功伟业,当然不能孤家寡人一个,当然得拉出支自己的队伍!这些马贼人数不过八百,却个个是独挡一面的汉子,总战力至少相当于两千正规军!

 当然,要想发挥更大的作用,还必须加以强化训练…像现在这般哄哄的各自为政,成不了大气候!

 我不是一直渴望着权利和力量么?如今我已经拥有了主够的个人力量,现在需要的,是一只强悍的军团…

 完全属于我阿拉丁自己的军团!眼前的八百罗刹马贼,正是梦寐以求的机会,我阿拉丁这辈子成王还是成寇,就看能否掌握他!

 我情不自的握紧手掌,仿佛要攫取什么…一个人再强大毕竟势单力薄,要想消灭世上神魔,我必须拥有一支对神魔作战的军队!正想着,血乌鸦悠悠醒来。伸手一摸…不见我在上…立刻大哭起来。

 直到发现我仍在屋内,才破啼而笑,挣扎着要爬起来,把她摁回上,我盛碗了“冰糖梨子羹”喂她服下,又好说歹说,劝她喝了三分之一碗汤。茶水早就冷了,我要去厨房烧水,血乌鸦却坚决不让我离开片刻,撒娇抱着我的胳膊不肯松手。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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