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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天造地设的绝配
 宇文轩这次出场出得很低调。

 没有华丽的排场。没有闹哄哄的吹打,更没有成群结队的下属的簇拥,宇文轩他这次,一个人地,静悄悄地,隐姓埋名地,出现在了辰江城中。

 没有询问,没有警告,不需要辩解,更不需要下不为例的保证,对于易玲珑这次私自出宫的举动,宇文轩采取了默许、不鼓励的非暴力不合作政策。

 每里便只是安静地、微笑地、从不出口加以反对地陪着易玲珑走街串巷,逛遍了辰江城。几天下来,是累了易玲珑,苦了宇文焉。宇文轩倒是一如既往地风轻云淡,丝毫不开口提回宫的事,只一门心思地讨好着易玲珑,易玲珑说去哪里,他就拉着宇文焉跟着去哪里,易玲珑说买什么吃什么,他就掏了宇文焉的荷包买什么。

 渐渐地。易玲珑要求去的地方越来越越离谱,上午要去酒楼吃饭,下午要去茶馆喝茶听书,今天要去戏院听戏,明天要去赌场豪赌,到了后天,居然说是要女扮男装去勾栏院儿里见识见识。然而不管她提出如何非分的要求,宇文轩都满口答应,亲自亲随,全力配合,顺便还拉了宇文焉做冤大头埋单结账。

 他的态度越是殷勤,就越是让易玲珑觉得可疑。态度太反常了,反而更容易让人怀疑起他的动机:依照目前的状况来判断,宇文轩出现在辰江城里,应该事先得到线报专程过来捉她的,不然怎么会一连几天对她柔声细气的,既不追究她私自出宫的行为,也不着急着催她快点回去,应该只是她不走运碰巧让宇文轩给撞上罢了。其次,宇文轩应该也不是因为视察工作,体验生活,深入群众打成一片之类的公事而来的,不然怎么会一个随从也不带,既没有行政部门的陪同,也没有宣传部门的造势,形单影只地出现,连随侍的小三子也没有跟来。连这些天来的起居餐饮都是他自己亲力亲为,实在是太难得太可疑了。

 根据以上的推断,易玲珑得出结论,宇文轩这厮,此番跑到辰江城里来,怕是真如她一开始所料一样,是来寻花问柳的!

 孤身一人是为了行事方便,既不用受到下属的阻挠,又不用担心授人以柄;而隐姓埋名就更容易理解了,分明是因为行龌龊事时,实在不好意思让人家知道自己是谁么。

 这个,杀千刀的妖孽!祸害完了景城,又把魔爪伸到了辰江城。可怜公孙玉瑾那朵娇花,刚刚绽放就被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给冷落;可怜辰江城内的无数黄花,依据宇文轩这厮渐增长的强大杀伤力,恐怕这次要洗辰江城了。

 妖孽!易玲珑一边想,一边狠狠地剜了宇文轩一记眼刀:死妖孽,就算牺牲了我一人,也要拼死保住辰江城里的无数待嫁闺中,对未来充满了美好憧憬的黄花闺女们。有我看着你,拖着你在辰江城里到处转。让你没有时间踩点,没有机会下手,看你还怎么去踩花。哎哟,可怜我那能走路能蹦跳强有力的小腿呦,酸疼酸疼的。

 正在一边低头品茶,一边凝神聆听先生说书的宇文轩被易玲珑的眼刀剜地平白打了个灵,忙放下茶杯,陪着笑脸将桌子上的桂花糕向易玲珑的面前推了推:“珑儿,听说这里的桂花糕不错,你尝尝,你尝尝。”

 (长安:话说,小轩轩,你那熙泽国就没有别的什么点心了么?怎么除了桂花糕还是桂花糕啊?)

 (宇文轩:还不是娘亲你见识短浅,想不出别的什么了-_-!)

 咦,这么快已经打听到辰江城的特产了?看来这厮犯案的实力不容小觑,还得看得更紧一点。易玲珑一面想着,一面不动声地拈了块桂花糕放进嘴里:“嗯,果然不错,甜而不腻,香糯绵软,值得一尝。这么好吃的东西,可不能我一个人独占了。焉哥哥也尝一块吧。”

 宇文轩正要去拿桂花糕的手僵了一僵,只好顺势将点心盘子往宇文焉的方向推了一推,佯笑着:“四弟也,吃一块吧。”

 “吃”字吐得重了些,惊得宇文焉拿着桂花糕的手一抖,已经拿到手的桂花糕又掉了下来。

 “哎呦,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就给掉了呢?”易玲珑说着伸手。搭了点心盘子的另一边,亲自推到了宇文焉的面前“焉哥哥也太不小心了。来,再吃一块吧。”不得不说,当易玲珑发起嗲来,可以让茶馆的小二扫上一天的皮疙瘩。

 嗖——一记眼刀从宇文轩的方向向了宇文焉:碍眼的还不快闪一边去!

 我我我~~~宇文焉战战兢兢地拈起桂花糕,苦巴巴地望向宇文轩:我不是,我不是故意要夹在你们中间的。是你女人我的~~~

 宇文轩目光落到宇文焉手里拿着的桂花糕,眼神犀利:桂花糕!我都吃不到的桂花糕!你居然能吃!珑儿还叫你叫得那么亲热,你们两个之间究竟有什么猫腻,还不快老实待?为什么她叫你焉哥哥,她都从来没有叫过我轩哥哥。焉哥哥焉哥哥,早晚让你变成阉哥哥!

 宇文焉全身一凛,出了一身的冷汗,放下桂花糕,眼神怯懦地:我,我不吃了。我,我跟她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你别,别误会。我,我们是清白的。

 易玲珑一脸霸道地:焉哥哥为啥不吃?哪个来不让你吃,尽管告诉我,看我不揍扁他!

 宇文焉进退两难:这…我…

 宇文轩恨恨地:吃吧吃吧。赶紧吃吧。小心被噎死。

 香糯绵软的桂花糕吃在嘴里如同嚼蜡一般难以下咽。宇文焉一边艰难地梗着脖子,一边在心里默默地流泪:天啊,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们两口子吵架,非要把我拉进来?我不是已经把他女人交给她了么,为什么还不让我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易玲珑牙咬得咔咔作响:胆敢出卖我,还在我酒里下药,让我又落到妖孽轩的手里,可恶之至,看我玩不死你!

 宇文轩牙磨得霍霍作响:胆敢窝藏珑儿,还吃掉我派出去找珑儿的鸽子,让我一番好找。罪大恶极,看不整不死你!

 宇文焉顿悟:我终于明白了,这两口子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绝配啊~~~

 一盘桂花糕下肚,说书先生的书已经告了一个段落。一声惊堂木响过,先生舌尖一转,又说起了新的桥段。这回说的事却相隔不远,正是当时,便是当朝皇帝宇文轩的丰功伟业——火烧凌,以十万兵马大破戈特国三十万大军的英雄往事。

 因为说的正是当今的圣上,所以毫无悬念的,主人公一点污秽瑕疵的地方都没有,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令敌人闻风而逃望影而化,犹如神一般的存在。然而贵在说书人的口才了得,饶是这么一桩结局已定,人人知晓的往事,经他唾沫横飞、加油添醋的这么一说,也能说得如火如荼,茶馆里的听客们听了,也不觉得枯燥,反而眉飞舞,如醉如,待到精彩处,更是齐齐地拍手称快,纷纷头称赞当今圣上精明神武,惊采绝,乃是天神下凡。

 只听那说书先生上下嘴翻飞地正讲到宇文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利用献木牛马之计,亲率亲兵混入到了戈特国军营中,忽然话锋一转,又提到了佯装被擒,实则混入敌营伺机里应外合的玲珑郡主身上。

 那书里的易玲珑,乃是一位英姿飒,五岁降服烈马,六岁开得满弓,七岁舞得七七四十九路银。十岁开始在江湖上行走历练,锄强扶弱又从来不曾留姓名的无名巾帼女英雄。十六岁学成归来时,正好赶上戈特国入侵,为了免除家中老父再受战役之苦,女扮男装替父从军,随着宇文轩上了战场,屡建奇功,尤其是在决战之前,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请缨佯装俘虏混入敌营,并放出了藏在木马腹中的宇文轩等人,点燃了戈特军营的第一把火。

 故事的结局被说书先生说的颇有戏剧。戈特军营里的大火烧红了半个凌城,身高八尺,围也是八尺,头戴紫金冠,身披白金甲威风八面的宇文轩扬手招来了千里马,一手按着尚泛着有血光的削铁宝剑,一手则抱着,将将从修罗战场上退下来,还了个时间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女儿衣裳的巾帼英雄易玲珑,啪嗒啪嗒打马远去。

 这两个人一匹马,在茫茫的夜中绝尘而去,扬起一路的黄土。马后,是红火通透的凌城,战马嘶鸣,兵戈铁索,敌人瑟瑟;马前是五颜六的烂漫花,在夜中徐徐绽放,香气绕马蹄。大路通天,通天大路,一路行来,鸟兽仰头长鸣,鱼龙雀跃翻舞。说书先生用了这样一幅场景为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寓意不言而喻。

 听客们纷纷动容,有抚掌称快大赞宇文轩的,有唏嘘感慨憧憬易玲珑的,更多的人则在或大声或小声地说着,当今皇上与那玲珑郡主,可真是天造地神的一对妙人儿,真真绝配啊~~~

 绝配么?绝配哪。宇文焉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这些天来的陪同看来并不是白费的,终于还是让他抓住了点什么。

 宇文焉意味深长地看向宇文轩。

 宇文轩则一脸淡定地用茶盖拂着杯里的浮茶,对于宇文焉目光中的调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拿一双桃花眼瞅着易玲珑。

 只见那女人,半张着一张樱桃小口,盈盈泛着惑的光芒,鲜滴;忽闪着一双亮晶晶的杏眼,长且黑的睫如两把小扇子一般上下扇动;眼神离,如深思似神往,像是在回忆着什么美好的时光,又像是在挂念着什么要紧的故人。

 古人云,红颜祸水,看来也是有一番道理的。那红颜可以不漂亮,可以不倾国倾城,却不能没有她的独特之处。便如眼前这位,如一汪清澈透明的潭水,清冽甘醇,那即便是深不见底的古潭,也令人忍不住惑想要一跳随之吧。

 祸水么?祸水吧。

 宇文轩这般想着,眼角边浮出淡淡的笑。

 宇文焉这般想着,嘴角边浮出浅浅的笑。

 良久,祸水慨然长叹一声,道:“我的天啊,真是太巧了,这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里的那个女英雄,居然跟我同名呢…”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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