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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在铁匠眼里
 寸步不让地抵挡着我的进攻,当当的响声和拳脚击的声音不绝于耳,他的每一击都包含了至至刚的火劲,想用刚劲把我硬生生地迫开,随着两声闷喝,我们俩纠在一起的身体终于分离开来。

 我一口气退了十余步,脚在坚实的土地上一连踩了十多个一指深的脚印,每个脚印下的土壤都有烧焦的痕迹,在黑暗中冒着轻烟。我的左肩挨了一刀,正汩汩地着血。

 而缪斯则脸色微白,嘴角泛着血丝,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异,那是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的表情。“呼!”“还想打吗?反正我是不想打了!”我把逆鳞收回体内,暗暗地抹了把冷汗,好险。

 刚才真的是很险,我的左肩中了一刀,破刀砍开护体的暗黑龙之铠的时候,赤甲龙的炎龙战能顺着伤口透体而入,直攻心脉。

 若不是我借着身体的高速移动将火劲导入地下,又因我是先击中缪斯的,使得他这一刀力道不足,加上神龙不死身的护体作用,否则的话,我半边的身子就要被那火热的龙劲给烧了。

 而缪斯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小腹挨了我一下膝撞,若不是躲得快,以后要是进宫当太监就可以省去一道工续了。

 但我送入他体内的可以侵蚀破坏人体细胞的黑龙战能,也够他受的。刚才这一战,一刀换一脚,我们俩五五分成,谁也没有占到便宜。“我还会再来找你的!”

 缪斯的眼睛收缩了一下,接着迅速地回复到原来的样子,他收回破,身形一动,消失在树林中。刚才我们俩人这一战,只是纯粹地比剑,并没有用到大威力的杀伤魔法,否则的话,这片树林子就保不住了。

 “总算走了!”看见武学狂人加疯子的赤甲龙的第八代传人消失在黑暗中,我紧绷的神经这才完全放松下来,真想不到,在对我那么有利的情况下,我仍然只能和他战成平手,这家伙,实在是太难了,现在他“看”上我了,以后我的日子会很难过的。

 我盘腿坐在地上,运起龙魔心法疗伤,肩膀上的伤口开始愈合起来,龙战士就象是龙一样,身体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过了一会儿,伤口就完全复原了,连道疤也没有留下。“啪”

 地一声,鲁斯贝尔突然跪在我的面前“师傅!求你收我为徒吧!”男孩的眼里充满了恳求的目光。***“收徒?”我吓了一跳,这个小鬼?我一眼就看出来。

 鲁斯贝尔是个天生就无法使用魔法的狎西,就算是雷兹·法比尔重生,智贤者诺查·丹玛斯再世,也无法教会他武功的。智贤者诺查·丹玛斯?想到这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传奇人物,突然间,我的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

 “我是不会收你做徒弟的!”我说。“为什么?”少年用惶恐地看着我,目光中充满了失望以至绝望。

 “因为我不会教你,再说,”我顿了一下“我叫你小兄弟,你是我的小兄弟啊,我怎么能收自己的小弟为徒呢?”我下面的话会比较重,所以,我先要提高一下他的自信。

 正如我想象中那样,鲁贝尔斯被我的这句话几乎感动得要哭出声来,能和龙战士称兄道弟,上天对我并不是不公啊。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很可笑,可是在帝国,出于对自己统治的需要或者是各个方面的原因,帝国在各个方面的宣传上都将龙战士神化了。

 在人们的心中,龙战士就是神,甚至比神还伟大,你可以当街辱骂神明,高喊着要创世之神的祖宗十八代,都不会有人去管你的,可是你要是辱及龙战士的话,那你可就要倒大霉了。

 “你知道吗,其实每种生物都有他自己的独特的才能的。例如鸟儿的才能是飞,鱼的才能是在水里游,豹子的才能是跑得快,可是如果叫鸟儿在地上跑,鱼在天上飞,豹子在水里游,那会是什么样的情景?”

 我拉着鲁斯贝尔的手在一棵枫树旁坐下“你是说我没有学武的潜能?”鲁斯贝尔并没有象我想象的那样笑了起来,他一下子就听出了我话里的意思“是的。”我的话一出口,鲁斯贝尔的脸色就一下子变得苍白无比。

 “但你或许有学习另一种本领的潜质!”我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按在他的背上,将体内的龙劲输入鲁斯贝尔的体内,以免他因情绪激动而伤了身子。

 “什么样潜质?”他回复信心的速度之快,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没有答他,我反问道“鲁斯贝尔,你知道人类中最强的本领是什么?”“当然是龙战士的力量了!”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错!”我说,”再想想?”鲁斯贝尔闭着眼睛沉思了一会儿,张开眼睛,叹了口气“我不知道,难道这世上还有比龙战士更强的吗?”

 “有,天上的神就比龙战士强,否则…”我想起了我身上的那个诅咒,在那一瞬间,我有了个决定,如果雪芝她们真的能原谅我的过错的话,我一定要好好地补偿她们。

 并且在我有生之年让她们幸福。至于希拉,我决定和她分手,我要和她分手并不是我不爱她,相反,而是我太在乎她了,想到父亲死后,他的那些女人们许多都以死殉情,包括我的母亲在内。

 而我,也受着众神的诅咒,绝对无法和她白头偕老的,与其将来痛苦,倒不如现在做个了结。做个真正的男子汉,就必须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事负责,这是父亲过去常对我说的。

 “你怎么了?”鲁贝尔斯的问话打断了胡思想中的我。“人类最强的本领是智慧和创造力!”我说“你明白了吗?”鲁贝尔斯愣了一下,很快他就做恍然大悟状。“你真的明白了?”我问道。

 “那当然,你是要告诉我说就是世上最强的龙战士也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人的智慧才是人类最厉害的本领。你想让我去当炼金术士吗?”我对这家伙的脑转得极快到非常的惊讶,我虽不是要让他去当个炼金术士,但也差不多了。

 “你知道十贤者的故事吧?”这回我又没有直接回答他,他点了点头。“十贤者中最出名的智贤者,改变了整个世界格局的伟大的智者,其实他也和你一样,也是个什么魔法力量都没有的狎西。”我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鲁贝尔斯瞪大了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被称作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智贤者诺查·丹玛斯居然是个狎西?

 但这真的是事实,不知是为什么,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历史学家总是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在史书中把智贤者写成了一个拥有强大力量的魔法师,双手一挥,聚出个魔法球,就可以把天撕开。

 而在学校的教科书里所提到的智贤者,也是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就连家中那些七老八十的老爷爷给小孙子讲故事的时候,也是在大大地鼓吹着智贤者如何运用各式各样强大的魔法,一招发出,连屠数条妖龙的传奇经历。

 我若不是拥有七世龙战士的记忆,先祖卡鲁兹亲眼面对面地见过了智贤者,我也会以为他真的是个强大的魔法师。

 “你知道他没有任何的力量却为何能成为十贤者之首吗?”鲁斯贝尔疑惑地摇了摇头“因为他学的是科学而不是魔法!”我说“科学?那是术!”少年回答道。“不,科学不是妖术。而是力量的一种。”

 “这是个魔法泛滥成灾的时代,科学反而几乎被人们当成了术,实际上科学和魔法代表了这个世界的两种力量。”我盗用了当年智贤者最爱说的话,开导着眼前的这个男孩。

 “两种力量?”“所谓的魔法,无非是利用人体的力量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再利用大自然的力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科学就是利用大自然的力量来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从而来利用大自然的力量。”

 “科学和魔法只是人们运用大自然力量的两种不同的手段而已。在这个时代的几万年前,这里曾有一个消失了的文明,那是一个只有科学而没有魔法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人们可以利用金属做的铁鸟飞上天,利用科学的力量,就是最弱小的人也能打败最强大的人。”

 “你一定在胡说!”鲁贝尔斯不太相信我的话,他已明白了我目的,我要让他去做个被人们称作术师的科学家,也难怪,谁叫这是个魔法泛滥的时代,要让他接受我的观念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可是我有说服他的办法“你不信?我有证据!”“你听说过兽人族的托布鲁克要吗?”我问道,少年点了点头。

 托布鲁克要是魔族、帝国乃至龙战士的噩梦,更是魔法师的噩梦。那里是世上最奇特的地方,被称作魔法黑,因为在那里,任何魔法都无法使用。

 这使得不擅长魔法而靠身体本钱吃饭的兽人在战争中大占便宜,更可怕的事,那里有着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超级兵器…雷神之锤。

 雷神之锤是史前文物,在铁匠眼里,它只是件用各种精细的金属部件做成的圆筒状的铁疙瘩,靠着一个数百平方米的镜子似的玩意儿收太阳光提供能量。

 但它发出的可怕的毁灭光线能将数公里程内的所有物体化为泥土,不,确切地说应是空气才对。

 帝国曾经发动四十万大军,集结了两代人共十位龙战士进攻这里,结果在付出牺牲了四位龙战士,死亡近二十万人的惨重代价。

 也不能攻下这个要,要前数公里的土路上,尽是帝国士兵的尸骨。就靠着它,兽人族顶住了人类和魔族几百年来的无数次进攻。雷神之锤不是魔法武器。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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