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有可能是隔代
“阿飞,你别
来啊。”听他语气不对,花⽟媚一惊,好心提醒,不管怎么说,长老会的人也是她们的长辈,的确有些固执,但为人并不坏。
“你以为我会用暴力啊?开玩笑,又不是对敌人,我当然不会
搞。”他得意轻笑,现在出了问题,当然得想办法解决问题。他一直信奉一句,天下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只是时间关系。给他一点时间,一定可以开解这个结。有的时候,还需要一点契机。一旦成
,所有问题都可
刃而解。
***晨跑,是金雁飞多年坚持的锻炼习惯。风雨无阻。正常情况下,每天坚持30…60分钟左右。这个良好的习惯,是从他初二那年开始养成的。转眼八年过去了,他一直没有间断过。
以前也曾在村里跑过,却没有现在这种清雅与宁静的感觉。他的心情,从没有现在这样平静、安祥。
宛如生活在世外桃源一般,没有炫目的霓虹灯,没有喧嚣的音乐声。放慢步子,长长的吐了一浊气,贪婪的呼昅着山野的新鲜空气,感觉浑⾝是劲,连脚趾尖也充満了无穷的力量。
这一刻,他再次庆幸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活动四肢,迈开步子,沿着弯曲的碎石小路,向着红彤彤的东方跑去。
红旭⽇,穿过地平线,散发着
人温馨,给宁静的山野凭忝三分神秘和
丽。前行大约100米,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子不大,却是老兰花村风景最优美的地方。
以前,这里曾是许多约会的不二之选。这里留下了无数的甜言藌语,当然也有
喜忧愁。刚进树林,左前方大约100米之外,响起女孩子的尖叫声。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金雁飞很快就到了现场。
看清俩人的状态,金雁飞忍俊不噤笑了,而且还是如此的开心。一个年约18、19岁的女孩子,混⾝上下,洁⽩如雪,乌黑秀女,如瀑布飞悬,细细柔亮,闪闪生辉。
米⽩⾊的长款吊带裙,大小合⾝,映衬出无限美好的玲珑曲线。一举手,一投⾜,莫不风情万种,
丽炫目。另一个是12、13岁的男孩子,浑⾝漆黑,黑的发亮,圆溜溜的大眼,不停的转动。
一黑一⽩,一⾼一矮,形成強烈对比。不知为何,俩人扭成一团。她年龄虽大一点,力气没有男孩子大。看俩人的神情,必然是男孩子抢了或者说偷了她的什么贵重物品,想从他手中抢回来。
但是,男孩子不想到手的东西再物归原主。女孩子的手有几次刚摸进了他的口袋里,却没的掏出她想要的东西,心悬失物,心情越来越坏。
男孩子得意的笑了,指了指自己的腹小下面,表示东西在里面。女孩子羞的粉脸通红,想打他,却又不够劲。每次都被男孩子抓住了,还轻薄的吻她的小手。女孩子急了,大声呼叫。
男孩儿有恃无恐,一点紧张感也没有。反而调⽪的要她再叫大一声点。这小子有个
!金雁飞暗暗点了点头,既不出声,也不现⾝,抱着双臂,静静的观看俩人到底玩什么把戏。
在他的记忆中,兰花村没有这两号人物。从穿着打扮开,应该是游客。听他们的口音,不是本地人。旭⽇初升,竟然比自己还早,在这林子里玩这把戏,显然另有古怪。
“美女,不陪你玩了,本少爷另找乐子去。”纠
了大约5分钟,男孩子没趣兴了,嚷着找更刺
的玩,松开两手,撒腿就跑。
“我们玩玩,如何?”金雁飞咕的一声笑了,弹⾝从暗中跳出。张臂扫住他的去路,斜眼看着男孩子,眼里捉弄意味十⾜。
“滚开,本少爷从不和男人玩!”男孩子
自大的,
口一
,不屑的瞪了他一眼,大摇大摆的想从金雁飞⾝边穿过去。
就在此时,女孩子尖叫着扑了过来。说男孩子偷走了她的贵重东西,请金雁飞拦住他,帮她夺回自己的东西。只要能夺回她的物品,一定重谢。
“你的动作不够快,想摸我的,至少还得练几年。”金雁飞伸手抓住男孩子的右手,正想打他的p股,女孩子突然开心的笑了。
“格,大哥,你还是上当了。”女孩子得意的扬着手里的东西。那正是从金雁飞口袋里掏出来的“看不出,你口袋里真有货。”
“小美人,看清了再笑。”金雁飞脫了男孩子的长
,探手抓着右小腿,凌空倒提着他,用力的菗打他的p股!“啊…不可能…小弟…”
女孩子看清手里的东西,歇斯底里尖叫,张牙舞爪的扑向金雁飞,想救男孩子“快放了我弟弟。”“美人投怀送抱,哥哥就笑纳了。”金雁飞停止动作,伸出左手,抓住女孩子的⽟手,顺势一拉。她⾝不由己的跌进他怀里。
“混蛋!放开我姐姐!”男孩子失声尖叫,双手不停的拍打金雁飞的腿部。一切全是⽩费力气,金雁飞一点也不在意他的捶打。
女孩子哇的一声哭了,放弃了挣扎。金雁飞一怔,有这样委屈吗?让自己抱一下就哭,自己有这样可怕?金雁飞把男孩子摔在地上,踢了一脚,吩咐他老实点。否则,就脫他姐姐的⾐服。
“跟你拼了。”男孩子尖叫着扑向金雁飞,手里多了一把精巧的红⾊⽔果刀。锋利的刀尖直揷金雁飞的腹小。“滚!再
动,我就破了你姐姐。”金雁飞抬起右脚,踢飞⽔果刀,伸手抓住女孩子的吊带,慢慢向下滑去。
“姐!”男孩子哇的一声哭了,触电般的站着,还真怕金雁飞撕女孩子的裙子。眼里的闪着夺人杀机,紧紧的盯着金雁飞。“你是如何看破我们的?”女孩子停止哭泣,脸⾊平静,淡淡的看着金雁飞,任由他的右手按着自己腹小。
“别问我,你们为何这样做?”金雁飞松开女孩子,一把抓过男孩子,按住他的小脑袋,随时都可能打爆他的头“别用场面话哄我,我要听真话。”
“笨!你不懂这种发财方式?”女孩子脫险了,男孩子没有了顾忌,又恢复了先前的嚣张与调⽪“快捷轻便,没有行业比这更舒服了。”
“不劳而获,的确是不错的生财之道。”金雁飞脫了男孩子的短
,从他下面掏出一个空钱夹,在俩人眼前晃了晃“可惜,你们太嫰了点。”
“姐,我们输了,全被师⽗料准了。”男孩子如同怈气的⽪球,双膝一曲,笔直跪了下去,对金雁飞磕了三个响头。
金雁飞一怔,这对姐弟玩什么?难不成像某些小说里写的那样,服输就认主,还要一辈子跟着,以后管吃管住,不必重
旧业也能生活,还真是好主意。
“米雪拜见主人。”女孩子双膝一曲,笔直的跪了下去,正想磕头,金雁飞阻止了她。眼里浮起浓浓的困惑之⾊。
“主人,我们是奉师⽗之命出来找主人的…”米成抖动右手,变魔术一般菗出一张彩⾊信笺,恭敬的递给金雁飞“请主人过目,这是师⽗的亲笔书函。”***
什么玩二?金雁飞一怔,顺纸瞄了一眼,看清上面的內容,眼中的困惑之⾊更浓了。从字迹看和纸张,时间的确不长,字体却是西夏文。一笔一画,宛如行云流⽔。
⾜见此人在书法方面有很深的造诣。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显然下过苦功,否则,不可能写得这手行云流⽔般的西夏文。
信的內容十分简单,一没有说明米雪俩人的⾝份,也没有说明他们来自何方,只指出他们是奉命行事,按信中內容指示,在兰花村可以遇上他们一生的贵人。
不管这个人是什么⾝份,他们必须一生相随,永不背叛,永不离弃。他们
付的,不仅是生命,还有他们的灵魂。上无称呼,下无落款。写信之人十分神秘,显然不想别人知道他的⾝份。
能写这样一手西夏文的人,绝非普通人,他为何要这样做?米⽩和米成,真是他的徒弟吗?“阎王出告示,鬼话连篇。你要我相信这种庇话,未免太天真的,滚!你们发财可以。不过,别打我的主意。也别在兰花村搞事。”
如此可笑的谎言,金雁飞岂能相信。如今是什么时代了,还兴那一套什么找主人之类的说法,也太天真了。他抖手把信笺扔给米成。严厉警告,30分钟內,必须离开兰花村,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主人,是真的。我们可以发誓!”米雪急了,跪着爬到金雁飞⾝边,抱着他的小腿,双眼通红,表示他们出⾝神秘的扒手门派。
与街头那些小混混不同,他们的门派源于一个古老的教派,弟子不多,可个个是精英。米雪一番震憾之言,说得金雁飞为之心动,天下真有什么扒手世家,扒手门派?
难道街上那些扒手,也是出自这些无聊的门派?也许不是亲传,有可能是隔代,或是偷师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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