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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留下
 青伦第一次遇上溥襄时,是在一个刺杀任务里。

 有人出重金要杀梁城里的一个贪官,他接了,只是潜入那贪官的府邸后,才察觉这是请君入瓮的陷阱,他一步进贪官的厢房,便被数十个杀手重重包围。

 他染了一身的血,好不容易逃离了那地方,逃进某个小巷里,跌跌撞撞之间,倒进了某人的怀中。

 那人起初有些愕然,在意识到怀中人满身是血的时候,登时反应过来,拦抱起他,往另一边逃去,青伦半昏半沉之间,只听到其他杀手的追赶声渐远,再醒来之时,他人已经身在梁城中的某间医馆了。

 那人说他叫皇甫襄,跟弟弟皇甫睦来梁城谈生意,遇上青伦被人追杀,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当时的青伦是不信他的,一个字也不信——他不信任何人。只是他受了重伤,全城、或者是全天下的杀手都在寻他,他不能不依靠面前的皇甫襄离开梁城,再找个隐闭安全的地方养伤。

 皇甫襄寻了辆马车,让青伦跟皇甫睦躲在里面,他则在外策马,果真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虚弱的他运出了梁城,无惊无险地到达不远处、默默无名的小镇,让他能在一间偏僻的小院子内静心养伤。

 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是一切都是计划好的…

 “青伦。”布沙书醒来,眼见青伦正望着窗外托腮沉思,便轻声唤他。

 他这一唤,把青伦硬生生地从回忆中拉扯出来,青伦猛地回过神,才懂得问:“你好了点吗?来,我给你换药。”

 布沙书全凭青伦摆布,在青伦给他换药其间,不住心里的疑惑,问:“青伦,你总是在发呆,其实你在想什么?”

 “…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只是一些往事而已。”

 在布沙书醒后的数里,青伦或多或少有跟布沙书提及自己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他来自哪里,本来是什么人,青伦都没有告诉过他。

 “你在想以前的世界吗?”

 “弃我去者,昨不可留…还有什么留恋不留恋的。”青伦轻叹,忽然想起布沙书应该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便解释道:“我的意思是,都过去了,没有什么好留恋的。”

 其实他念的书不多,他懂的诗词,大多是“皇甫襄”教他的。

 “可你常常都在发呆。”

 “都过去了。好了别说了,我跟你说点别的事情。”

 青伦让布沙书坐好在上,没有任何的征兆,他突然跪在布沙书面前,行了个大礼。

 “青伦!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

 “布沙书,我自入江湖后,只跪过两个人。”

 一个是溥襄,在青伦伤好后,确认他没有恶意,便向他下跪,叩谢他的救命之恩。

 “你是第二个。”

 “你快点起来,跪着干什么…”布沙书急了。

 “不,你听我把话说完。”青伦摇头,不理布沙书的阻止,说:“你两次的救命之恩,青伦没齿难忘,我知道你想要我的情,可是我能给你的只剩下这条命。”

 他把情都给了第一个人,没能再给这第二人。

 欠人一文钱,不还债不完,更别说欠的是情。

 “布沙书,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我…你若想要…我…这身子…”青伦咬牙,没能把话说完,他是个心高气傲的男人,若非出于深情,又怎会真的愿意雌伏在另一男子的身下。

 “青伦!”布沙书强硬地把青伦拉起来,挪进自己的怀中,坚定说:“我不知道你之前遇过什么事,但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的!”

 青伦惘的说:“可我不知该怎么报答你…”“我不要你的报答。”布沙书轻抚他的头,傻笑道:“不过你若真的要报答我,便留在这里,让我能随时看到你,我就心满意足了。”

 布沙书那记傻笑让青伦心一抖,他不知自己何德何能,竟能让这男人如此莫名其妙地锺情于自己,还为了自己几乎连命都没了。

 “你…只是要我留在这里吗?”青伦有点不敢相信。

 “嗯,只要能让我看到你活得好好的,我就很高兴了。”布沙书点头说。

 再怎么被糟蹋过的心,也会被布沙书的话温暖起来,青伦红了眼睛,说:“布沙书…你别这么喜欢我…”

 他是真的怕了。

 “太迟了,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布沙书苦笑说。

 听到布沙书这么说,青伦的脸瞬间就红了个透,像脸颊染上了樱的兔子,埋头在布沙书的膛里。

 对了,这次是连更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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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沙书养伤期间,青伦径自将他的家务全都包揽了,只是他以前居无定所,哪里做过什么家事,头几天就把布沙书的家搞得人仰马翻,连辛苦做好的饭菜都能瞬间全倒在地上。

 布沙书说自己是兽人,根本不在意饭菜是不是由碗碟盛着,也不在意衣服洗得是否乾净,可青伦死活不肯就范,硬是要自己在这方面多加“修练”

 来看诊的菖蒲见到青伦专心一致凉衣服的样子,怎么看怎么滑稽,直说要他们结为伴侣算了。

 青伦还没解释,布沙书就开口:“我们只是朋友而已。”

 “哦,不过迟早还不是要结为伴侣吗?我看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菖蒲不以为然。

 “别说,只是我单方面喜欢他而已。”

 菖蒲走后,青伦为了避开刚才的对话带来的尴尬,边准备晚饭边问布沙书:“布沙书,菖蒲是半兽人吧?我看他头上的两对耳朵…他是狼吗?”

 说回话来,在这部落的一段时间,青伦终于搞清楚兽人和半兽人的分别,兽人虽然可以变成兽型,但在人形时却没有任何动物的特徵,只是身上长有叫作兽纹的花纹图案,不同的兽人会有不同的兽纹,坐落在身体上不同的地方,以布沙书为例,便是在左眼眼角。

 而半兽人,则无法变成兽型的,但他们都有着明显的动物特徵,例如宵亚,他那狐狸耳朵和尾巴便是怎么藏也藏不住的。

 虽然同为男子,可半兽人因为受到人类大神和兽人大神的“祝福”得到生育下一代的能力,这些天他被宵亚拉着在部落的市集逛,已经遇过无数的兽人家庭了。

 头昏脑的青伦得出一个结论:这世界是断袖的极乐世界。

 经过半月来的冲击,他不得不相信,这里,没有苏国。

 “他是狗。”布沙书身体早已好得七七八八,多得他兽人的身份,肩口的迅速长回来了,现下已能够在旁和青伦一起准备晚饭“不过他的伴侣是狼。”

 “那个叫里隐的兽人吗…”

 “对,里隐曾经是部落里最强的兽人,可以一天打猎三头长象,两头大雄狮。”

 “曾经?可他现在…”

 “他的右脚废了,救不了,只能靠木杖走路。”布沙书微微叹息。

 “菖蒲说这是因为他才…”

 “大概吧…好几年前,菖蒲要出外采药,里隐跟着出去保护他,本来跟平没什么两样,只是回来时途中突然有近半百只屍人出现,里隐虽保存了二人性命,安全回来,可是脚废了,菖蒲腹中的孩子也没了…”

 听到这里,青伦不心酸起来,怪不得菖蒲总是一脸哀愁,原来背后有这么一段故事。

 “屍人这么可怕,你们就没想过用什么方法让他们一举被歼灭么?”青伦问。

 “我们杀他们都来不及了,哪还有余力研究它们…”虽是这么说,但布沙书的脸上似乎不见过份的忧心,像在诉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一般。“它们神出鬼没,也没有固定的部落,我们只能见一个杀一个,直至杀掉最后一只。”

 “没关系,以后有我在,我会帮忙杀死这些害人不浅的怪物!”青伦握着小刀,下定了决心。

 半晌,布沙书才反应过来“青伦…你决定留下来了?”

 “嗯,你说想要我留下来,我便留下来吧,其实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其他人都对我很好…”青伦未把话说完,便被布沙书大力拥入怀里,只听他兴奋道:“你说你喜欢,等我好一点,我再和你一起去…我会保护好你…”布沙书说得太认真了,让青伦想要装作是玩笑也不可以,他急忙推开布沙书,把话题转到别处:“我最见不得别人离子散,那些屍人似乎特别喜欢欺负你们,我得把它们都灭个乾乾净净。”就像他灭那些贪官恶人一样。

 “它们满布整个大陆,到处都有…”布沙书无奈说。

 “那我就先灭这里的,再去灭另一处的!”

 布沙书苦笑,也不点破青伦的痴梦,只要青伦让他靠近,留在他的身边,他就已别无所求了。

 * * *

 “哈!喝!”

 青天白云之下,十几个半兽人在空地上跟着青伦耍功夫,青伦在最前排舞剑,后面的半兽人们拿着竹剑想尽办法模仿,但还是力有不逮,没几下便全成一团,撞的撞,跌的跌。青伦本来还在自顾自的舞弄剑法,剑锋光如流星般在身边飞舞,榇得他英姿飒…直到跟在最前排的宵亚忍不住跟他开口,他才察觉自己把半兽人的存在都忘了。

 青伦说好要教半兽人自卫方法不是闹着玩的,决定留在部落后没几天,他便在部落的一块空地上免费开班授徒,现在每隔几天便有不同的半兽人跑来这里练武,除了剑法,青伦还会教他们内功和轻功,半兽人个个雄心壮志,想要为部落出一分力,至少下次屍人来时不用窝囊的躲在山里等兽人救。

 而且…他们也好想像青伦大人一样帅气啊,如神仙下凡般落下,不费吹灰之力的解救他们出水深火热之中。

 “抱歉…太久没这样纯粹地舞剑了,我真的是个不合格的师父…”青伦挠着头跟半兽人们道歉。

 一条蓝色大蛇嗦一声的绕上了一旁的大树上,化成蓝发的壮健兽人,跟坐在树上的布沙书说:“你的人类大人这是想要把部落里的半兽人全都弄个半死。”话里满是怨愤之情。

 布沙书听了,忍不住笑,说:“慎人,你只是心疼你的宵亚而已吧。”

 慎人啧了一声,没有否认。

 “青伦也只是想教半兽人保护自己而已,你与其怨青伦,吃他的醋,倒不如快点把宵亚追回家。”

 “我都做得这么明显了,宵亚还都不明白,不就证明他根本不喜欢我好么!”慎人愤然道。

 他可是把作为蛇种兽人最重要的灵蛇勾玉都送了给宵亚呢!

 蛇种兽人与生俱来一块灵蛇勾玉,可以为蛇种兽人护体,养心明目,算不上没了会死,但若放在别人身上,便可以是救命灵器了,宵亚挂在身上,若他遇到什么事,心中感到恐惧,慎人便能同时感受到,赶去救他。

 放在自己身上没什么大用处,送给别人却是另一回事,这便是“灵蛇勾玉”

 经过上次屍人的袭击,慎人把体内的寒勾玉取出,送给宵亚,一是希望他有事时自己能第一时间赶到,二是为了聊表心意。

 谁料这宵亚不解风情至此,竟把那寒勾玉挂在颈上,然后便高高兴兴的追着他的青伦大人去了,气得慎人差点吐血。

 “总比我都表明说喜欢他了,立刻被他拒绝的强。”布沙书苦笑说。

 二人同时叹气,目光重新落在自己心心念念的身影上,默了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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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喜欢宵亚这么久了,宵亚一样不理你,若此时我叫你另找旁人,你又会愿意吗?”布沙书脸不改的反问。

 “我…好了,你是部落里最聪明的人,你最有理,我不跟你吵。”

 “再者,以青伦的身份…我得好好陪在他身旁,不然他会陷入麻烦…”

 “也对…”

 树下的青伦本来就只是杀手,从没真正手把手的教过别人如何用剑,花了些时间才掌握到教人的窥门,现正忙着教半兽人们怎么挥剑呢。

 他余光瞄见宵亚的姿势不对,便扶住他的,执起他的手,细心教导他剑该如何拿,如何刺,才能做到一剑即杀。

 见到青伦又是扶又是执手,树上某个蛇种兽人气得差点忍不住跳下来咬人,他的毒可不只是用来对付猎物和屍人的!

 “哟——”宵亚跟着青伦的指导,执住竹剑往着面前的稻草人刺去,竟真的能精准地刺中稻草人的喉咙,忍不住抛下剑狂喜大叫:“我做到了!我刺中了!我做到了!”

 刚刚还脸带愠的慎人才终于染上了笑容。

 “看吧,让宵亚跟青伦学剑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他高兴。”布沙书说。

 “是是是,他高兴就好。”

 这课上完后,半兽人们陆陆续续地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只剩下宵亚拉着青伦聊得兴高采烈,似乎还离不开刚刚那一剑的雀跃。

 “宵亚,你不用去市集卖衣服吗?”慎人从树上跳下,拉住宵亚问。

 “我…也对,得去赚骨头,才能献给青伦大人…”宵亚说着说着,才肯跟慎人离开。

 看样子,宵亚当真是把青伦当成了神一样的存在了,也难怪一直被无视的慎人会感到不是味儿。

 “你啊,这样下去,所有兽人都会把你当成敌人。”布沙书如此跟青伦说。

 “我也是教他们的伴侣保护好自己,他们不该把我当敌人。”青伦边收拾边道。

 “你有你的道理,但兽人都希望他们的伴侣由他们来守护。”

 “大家同为男子,为什么有事便要靠兽人来守护?”

 喀勒部落什么都好,山明水秀,风俗善良,青伦唯独看不过眼兽人的这种想法,同为男子,只不过是因为半兽人比较弱一点,有生育的能力,怎么在兽人眼中就成了娇滴滴的姑娘了呢。

 听布沙书说,喀勒部落算得上是这片大陆上实力数一数二的部落,都被屍人欺侮至此,若半兽人也能帮得上手,事情肯定会好办得多。

 布沙书怎会不明白他的意思,柔声解释道:“他们只是心疼心爱之人罢了。”

 布沙书的眼神暖得炽热,青伦慌忙无措的别过头,改问:“对、对了,你知道如何能打造些像样点的剑吗?毕竟这些竹剑只是练习用,对付屍人的时候,还是得用我的那种剑。”

 布沙书听了,便将青伦领了去部落打造工具的店——在这里,兽人的身体便是武器,他们从没想过要打造什么剑呀刀呀的,所以布沙书只能带青伦去这里了。

 那店主是个熊种兽人,叫达当,部落大部份人的家具碗碟都是他打造的,若真要能打造一把锋利的剑,也就只有他了。

 达当端详地细看了青伦的沧海剑一会,摇头说:“这剑太名贵了,用的是只曾在古书中出现过的钢银,就算是当时人类还在的时候,也很少人用钢银打造出这么好的剑,不行,我做不到啊,最多也只能用银竹仿制…只是这样也比这剑…”达当痴的看着这难得一见的宝物,问青伦:“青伦啊,你这是哪来的宝物啊。”

 青伦一顿,说:“以前的…一个认识的人送的。”

 达当自顾自的把“认识的人”解作朋友了,说:“你这朋友可真是疼惜你啊,把这么好的宝物送了给你,算是送了你半条命了。”

 此时的青伦心沉了沉,暗忖:疼惜?若真的疼惜他,又怎么欺瞒他这么久,又带着官兵来追杀他。

 只是青伦心里也明白,这剑手工巧,落在任何人手里,只要那人用得恰当,总能护他半条命。

 那时溥襄送他这把剑,便说过:“我希望哪天这把剑能替我保护你。”

 青伦接过银剑,见它泛着蓝光,气度不凡,便知道这是把名贵难得的好剑。他把玩了一下,便高傲地跟溥襄笑说:“发肤之痛何足挂齿,你这剑对我来说可说是无用之物了。”

 可他知道溥襄送他这剑为的是情意,便将自己间的长剑转送给溥襄。

 那是跟了他两年,杀过不少恶人的剑,名叫百罹。

 “你若不介意我这百罹剑沾满鲜血,我便把它给你作为换。”这话他虽然说得趾高气扬,可那烧得火红的脸都快朝天了,他不懂得说情爱话,这已经是换定情信物的意思了。

 “这剑沾的是恶人之血,我又怎么会介意。”听懂了的溥襄笑着接过剑,说:“这剑以后便是我的命了。”

 谁知道在那之后,溥襄会带着那把剑,去开满凌霄花的碧山上追捕他?

 ——溥襄啊,为何你不在最初便把我杀死算了?还要用这些巧言令来把我的情意全骗去?

 想起那人,青伦低语说:“这物是宝物,可我是命如草芥。”

 终为人所轻

 “嗯?青伦你说什么?”达当听不清楚,再问一次。

 “没什么…所以你的意思是,不可能造一模一样的了?”

 “是啊,我们的小刀都是用最硬最常见的花钢石所制,自然刀削如泥,只是这花钢石很重,用来做小刀子还好,若是用来制剑…可能会重得举不起来…”

 青伦一听,便知道没戏,以后就算真让自己教会半兽人们用剑,竹剑磨得再尖锐也不会真的刺伤到屍人,算是白费功夫了。

 此时一直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布沙书开口了:“可是,达当,不是有一种叫青壁铜石的东西吗?我听说这种石很轻,虽不如银钢,但好歹也被以前的纯种人类用来制过刀剑,不知那东西可不可以用来造剑?”

 达当抓抓头,无奈说:“是有这种石…只是这种石多长在山崖边,很难得到,所以我是爱莫难助…”

 山崖二字勾起了青伦的往事,使他面有难,倒是布沙书,谢过了达当之后,领着青伦到了部落的后方。

 喀勒部落面对金色草原,背对一座四季如的依依山,风光甚是美丽,可青伦不知布沙书带他来作甚。

 布沙书不用他开口便知道他的想法,道:“达当说那青壁铜石生长在山崖的边上,刚巧这依依山又有一个极斜的山崖,我们可以去碰碰运气。”

 青伦心忖就算那青壁铜石生在这依依山的山崖,他们又怎么取得,他俩又不懂得飞。

 难道要再跳一次崖吗?

 不过想到那些可怜的半兽人,青伦便觉得自己命一条,若能赌一把,把青壁铜石带回去做些刀剑保护他人,很划算。

 思及此,青伦点头同意,跟着布沙书走向他所说的地方。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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