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之景
深夜,读书读得累了,站在窗前,伸一伸
,窗外是一片璀璨的灯火,这些灯火是那么拥挤那么强烈,让人总觉得这个夜景不是自己的,它太公众化了。自从搬进这幢搭楼以后,被楼高高举起的窗子让景
更加开阔和辽远,也更加让我感到一种与世界隔膜的感觉,夜景起来越与自己相对而望,而不是融为一体。这种
夜之景看着会在心里悄悄弥漫淡淡的怅惘,我坐在桌前,眼前浮现起另一种夜景。
那是在深山里的,是在那个小山村庄还是在那个山区工厂?我自己也辨不清,山峦的形廊是墨黑的,它们以沉稳的曲线勾勒出夜的边界月光轻轻地在夜的湖面上
漾,一弯银月,几颗星子,溢出的月华泼在你的身上,漫漫的凉。这是纯粹属于个人的
夜之景,除了夜,只有你,也只有夜与你共这天地。这种夜是宁静的也是寂寞的,但是会给人以物我为一,宠辱皆忘的心境。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当时这种夜景中才能得到的感怀。这时你感到月
会携你的衣袖而相视良久,你会感到月
伏在你的肩头在你耳畔喋喋低语,月
会入你的杯,会进你的心,会变成你有血
的一部分,但也最终从里到外化为一片夜景,那月光涤净你在这个世界上染得的满身浊气,你好爽快于这难以言说的清纯。
这是一种曾经的生活?还是一种自己营造的梦境?说不清了。至少在都市里找不到这种夏之景的。都市的夜,是物
的,热烈的,
惑的,也是陌生的。它可能使人
恋,使人沉醉,使人欢乐或者痛苦,却最终会叫人们想起应该离开了,想起应该回家了一发现这个精心打扮的五光十
的夜并不属于自己。不知你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一辈子,夜里做不梦,又做的什么梦。我在许多城市生活过,在城里总做那些没有归属感的梦,在城里的梦中我都没能回到那片月
中去。
说到梦,也算是另一种夜之景了,应该说我们在这夜景中生活的时间并不算短。痴人才说梦,谁能说自己不痴呢?我很惭愧,四十多岁了,做得最多而且反复出现次数最多的是两个梦;一是试考,总是试考而且总是看不清考题。倒也是的,从当一年级小学生到今天当了“教授”一生的试考像无尽的布雷区中。第二类的恶梦是毕业分配,总是不明白别人要把自己安排到什么地方去,昨天晚上又被分了一次,分到军医科大学去了,还不知道是外科还是内科。说起来这一辈子也是毕业不顺心,中学毕业就赶上文化大革命,浮萍飞蓬地过了十二年后才重新接着上大学。大学毕业又遇到有人告了状使了拌儿,我几个月分不出去一个人守着空空的一幢宿舍,不知命运的钥匙将给我打开哪一扇门。恶梦谁也要做,被人追杀或从半空中掉下去的这类梦也做过,只偶而做做罢了,上面说的两种大概是命运的疤痕,一种潜意识中的对未知前途的忧虑,一种没有归宿感的忧虑。
谁也有自己的夜之景,有的还有自己的月夜和自己的恶梦。现实的夜,梦中的夜再加上一个属于自己月
的夜,是否就是完整的人生夜景了呢?
我们共有一个地球,我们各有各的夜之景…
聚会的魅力
我调回北京不久,在京工作的同学就找机会聚会了一次。十二年过去了,曾经组成“文艺编辑系七八级”的人们中有七,八个人又在这个餐桌前坐到一起了。张罗这事的是张耀笳,他一身西装再加老婆培养出来的小型将军肚皮,让人想起当年的他也是热爱这种增进友谊的活动。那是我们同一宿舍过了四年。他不修边幅的重要证据就是他一学期折被子的次数和学院全院卫生大检查的次数一样,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啤酒的热爱,每到星期六宿舍里就出现一大塑料桶散装啤酒和一大盆凉拌黄瓜,长久以往,我们宿舍有了一个美名“酒吧”现在我们又聚会在一家小酒店里,桌上是美味的菜,头脑里浮现的是一个个美好的回忆。也许这就是聚会的魅力,让我们来到一个特定的环境,互相唤起流逝的往昔。人与人在一起成为同学或者同事,这是缘份,同窗四年的缘份人生不会太多,经过十二年大家又能坐到一起更是缘份,珍惜生活中的这一份美好,生活就多一点真诚,难得聚首!也许坐在这里的人,在学院里都不都是朋友,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芥蒂,但时光不简单,时光过滤了那些曾让你与我耿耿于怀的东西。时光是个魔术师,当我们重新聚首的时候,他斟入我们酒杯的是甘甜的回忆,而且他把许多我们忘记的东西从逝川中捡出来,擦一擦,竟熠熠生辉发光,怎么是这样好,当初为啥没有注意到?
这就是聚会的魅力,让我们从匆匆的奔波中,有机会停下来回首一下往事。我们能坐在一起是一种自信,自己回头看一看身后的足印。十二年是长是短?同学相见,无拘无束,但是潜意识中是见一见“江东父老”大家还是叫我老项,多年已经没有人这样叫我,让我记起当老大哥的日子。据说僧人脚上穿的鞋有六个
,以便让他们一上路,就会低头“看得破”那六个
提醒他们记住佛门的六法戒;不
,不盗,不杀,不妄言,不饮酒,不非时食,还提醒他们记住佛门的必做功课;读诵,观察,礼拜,称名,赞,供养,等等,这一办法可以说是“足下生慧”这里的智慧其实就是不断提醒,自己的脚印是自己踩出来的。我们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在上一次的分别和这一次的聚首之间,无形的划出一个区间,各自看着连接这两点之间自己的脚印是正是歪。
这是聚会的魅力,大家低头往脚下看一看,倒不是要“脚下生辉”俗话说,鞋破穷半身,是一双漂亮的鞋可以使人显得格外精神。我也曾想买这么一双高档鞋,但试了多次,发现我的脚形大概不合时宜,穿上“生辉”的同时也让脚很不舒服,不
想起黄永玉先生的话,大意是婚姻如同鞋子,合适不合适。舒服不舒服,只有脚指头知道。因此,在老同学聚会的时候,我们不是相互扮演“一双高档的鞋子”而是真诚的关心“脚指头”如何,谁的儿子多大了,谁的新家装修好了,谁与丈夫的危机解决了…这是聚会的魅力,人们用友情说,生活下去吧,一切不愉快都过去。是的,会过去,连同这次聚会也已经成为新的记忆。这时我想起四川的诗人朋友的诗句;“…一切相逢顶是分离的前奏,所有的分离都曾有过,欣慰地相聚”!
这就是聚会的魅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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