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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靠近陈情山
 起⾝之时,我们摆tuo了李无名和成旭。或者说,是李无名和成旭和别的事要做,没有如先前所说,要跟我们一起去。

 天刚亮,墨非就把我叫醒,我在墨非的帮助下洗涮好了出了店门,任祈和韩僡已经牵了马在门口等了。任祈换了一⾝和韩僡一样的黑⾊⾐服,他⾝子xiu长,和韩僡那张冷脸并排站在一起,半点也不逊⾊。

 墨非也不多说话,把我拉到车上,我一上去就觉得⼊手处光滑,抬头一看,原来车內铺了一层云锦,连下面都铺了地毯,如果不是车子摇摇晃晃,几乎以为是一间小房子。

 我先进去,坐在一侧,等着墨非进来,等了一会儿,他还没进来,我拉开帘子叫他,他却骑了一匹马坐在马车旁,看来是不准备上马车了。

 我叫他“墨非,你不上车吗?”

 墨非朝我笑了笑“这里过去一段山路,多有山贼出没,我在一旁看着,多个人更‮全安‬。”

 我吓了一跳“山贼?”想了想心中又有些蠢蠢yu动“是那种叫着‘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摘,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人吗?”

 墨非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半晌才道:“晴儿,你哪里听来这些话?”

 我本来只是觉得好奇,来到这个世界古风古韵,总会与电视里的某些场面相重合,然而这不是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或许这是一个与我生活的世界相平行的世界,他们有他们的文化与传统,或许有些和记忆中的相似,但并不尽然。

 我吐了口气,抬头时看到韩僡回头的脸,脸上的表情有些扭曲,但与平时的冷酷和无表情相比,却是不一样的。原来他也是能有表情的,我暗想。

 我转回头,笑着对墨非说:“小时候玩游戏时,会有強盗和好人,強盗总是说这样的话。大概是为哄托气氛。”我看了看四周,我们已经出了城,到了官道上了,四周没什么人,倒是一阵一阵的风起,凉快得很。

 我问:“离那个地方还有多远?”

 墨非想了想“还有一个时辰。那座山叫陈情山,据说那里地势相当险,真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前朝的江山就是依靠那座山打下来的。”

 “那怎么会成了強盗窝了?”

 墨非笑道:“前朝的地界只限于南方,陈情山是阻止北人南侵的屏障,而后来韩氏打了江山,一路打到北边,而北边多边界,与南方相比,北边的后院更容易起火,于是将都城迁到了北边,但南方一直以为疏于管理,倒流于強盗之地了。”

 我淡淡一笑“我想去找枊‮姐小‬,未必非得走这条路。”

 墨非笑道:“何以见得?”

 “如果这座山真的这么难以接近,朝廷就算是花再多的力气也会消灭这伙強盗,但是这些年来,并没有出现南北货物阻塞的现象,这说明这条道并不是主道。”我皱眉猜测“你来,是不是想一并将这伙強盗端了?或者…”

 “或者什么?”墨非饶有‮趣兴‬地看着我。

 “或者这就是你此行来的目的。”我叹了口气“我虽不太明⽩,却知你不得不去做。”我朝他淡淡一笑“当然,只要你想做的,我都会支持你。”

 墨非轻轻一笑。眼里有淡淡的流光。我撇过头,突然很害怕看到他的这种目光。很久之前,我替杨远解决生活费时,他也曾用这样的目光看过我。但后来呢?

 每一段爱情,其实都是一个挑战。你不知前景如何,他要抛弃你时可以完全不着痕迹。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小心,不要付太多,然而当你真正爱上那个人,你満心満意想的都是那个人,哪里还顾得上自己?

 我叹了口气,把窗帘拉下。

 我在马车里百无聊赖,躺了一会儿。马车颠得厉害,心里被堵得慌。我坐起⾝,倒了杯⽔喝了。又想起正在太下的墨非韩僡任祈,我拉开窗帘,⽇光果然很大,我叫了一声墨非,他本来略在我前面,听到我的叫喊,回转头来,用寻问的眼神看着我。

 我朝他挥了挥手,他靠近我“怎么了?”

 我看了看太“太晒了,休息一会儿吧。”

 他看了看天“你累了?”

 我摇了‮头摇‬“这样的大太…”我笑道“你想遇到強盗也难,不如我们吃了东西休息一阵,等⽇头下落一些再过去?”

 墨非笑了笑“依你。”

 任祈找了颗大树,将东西拿下来,韩僡去捡柴火,只一会儿,他就背着一捆柴和两只兔子回来了。

 那兔子还活蹦跳的。红着两只小眼睛,眼巴巴的瞧着我。

 我撇过头,当看不见。

 心里想,这可不能怪我哪,如果我此时不吃你,我就会死。若你是我,怕也不会放了我吧。再说,我从来就不是心存慈善之人,即使在**横行之时,我也在海南大吃果子狸,生命于我,是天赐的,若他想提⾼收回,我也不会有半句怨言。

 但我还是将脸别过去了,这两只兔子长得很漂亮,⽑⾊⽩,如冬雪一般洁净。任祈的手法极其的好,那两只兔子只轻声呜咽了两声便没有了声音,等我回过头时,两只兔子的⽪已褪下来,虽然是连⽪撕下来,却不带一点⾎腥。

 我看得暗暗称奇。忙拉了拉墨非的⾐袖,把那⽪⽑指给他看,他看了一眼,走过去拿起来一看“你这手工夫真是⼲净利落。”

 任祈笑着回答:“我见这兔⽑极好,若是这样剃下来未免可惜。所以就撕下来,夫人救了我命,再过两个月就将⼊冬,这两张兔⽪可以个好的围脖。”

 墨非递给我“你看怎么样?”

 我摸着那兔⽑,果然柔软异常,不jin想起以前买⽑笔,老板总会介绍这是什么⽑什么⽑,这兔⽑的⽑笔在那个时代也是极为金贵的,于是我问:“这兔子⽑做⽑笔怎么样?”

 墨非转回头问我“你现在用的那支不好吗?”

 “不是,我就是有疑问。以前总听说动物的⽑作⽑笔很贵重,且难得选上好⽑做成,所以问问。”我又问墨非“我现在用的那支是什么做的?”

 “狐狸⽑。那是当年⽗亲打天下时经过南郡时,在途中遇到一只红狐狸,我⽗亲的下属猎了献给他,⽪⽑⽗亲给了当今的太后,而尾巴上的⽑,就做了一支⽑笔,就是你现在用的那只。”他叹了口气“这么多年了,再没人见过红狐狸。”

 我惊讶得张大了嘴,当初见到那只⽑笔只觉得漂亮好用,却不知有这么大的来头,不由得有些受宠若惊。任祈在一旁听了,也感叹“那红狐狸里,确是难得一见。”他笑着看着我“那这两只bai兔,与那红狐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我抱紧那兔⽪“这个也好。我第一次看到这么贵重的⽪⽑。在我的家乡,这样抓兔子,穿⽪⽑是要罚钱的。”

 “为什么?”墨非问。

 “因为要保护自然。如果我们不停的打野生动物,吃它们的⾁,穿它们的⽪,它们的数量就会减少,就不利于我们和它们的平衡。”

 任祈皱眉“可是它们吃草,我们吃它们,天经地义啊。”

 我微笑“我没说你错了,只是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法规。如果是大漠之上,⽔草就重要,而在中原,田地重要。这也是一样的道理。”

 墨非微笑看着我,眼睛里尽是探究,我知道他有话想问,我也不急,有的是时间。趁着这说话的时间,兔⾁就烤好了。任祈给我和墨非每人一条腿,我拿在手里,左看右看,就是不敢下口。

 墨非问我“怎么了?”

 我眨了一下眼“在蕴酿心情。”

 “嗯?”

 我不答话,怕挑起他的好奇心。其实我想这一刻,看过武侠剧或是武侠小说;或者对野外生活有向往的人,都会觉得很‮奋兴‬。我就是如此,我从小看武侠小说,对其中大口吃⾁大碗喝酒的情节总特别偏爱,他们拿着一大条腿,就那样大口一撕,吃得津津有味。然而我不敢这样试,这样多没形象。

 所以我还是只药了一小口,我想好好品尝,然而在吃到第一口时,我就有被骗了的感觉。

 “怎么了?”墨非皱眉“不好吃?”

 “味道怪怪的。好像有点腥。”

 墨非不以为然“还好啊,任祈的手艺不错。”

 “没盐。”我觉得我说出了核心。

 这下不只是墨非,连任祈,甚至一直冷着脸的韩僡都抬眼看着我,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良久,任祈才道:“这里哪里有盐,再说这烤的⾁,不需要盐也能吃。”

 我撇撇嘴“我没说不能吃,就是有点怪。”惹得他们又是一阵大笑。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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