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节 凡内尔
吃完早饭,林枫看了眼坐在一旁的凡内尔,不由为他感到有点可惜,在这个大陆上,一般人的生命都有100岁以上的,像凡内尔这种高级武者,活上二三百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所以事实上凡内尔只能说是一个年轻人,而且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30多岁就能达到大剑师的实力,恐怕莱伦、杰坎那两人也比不了吧。
可惜啊,他却出生在了一个错误的地方,错误的家庭。
神圣帝国与其他三个帝国不一样,在这个国家里,神权早就取代了皇权,它的最高领袖是教皇。在神圣帝国,虽然教庭一直宣称什么光明神是仁慈的,但事实上在神圣帝国里,平民的地位是相当低的,比起在凤舞帝国来,神圣帝国的贵族对平民要更加过份。比如说,初夜权,这个极度践踏人格的规定也只有在神圣帝国及其属国才会存在。
在神圣帝国里,平民与贵族起了争执的话,无论谁对谁错,都是那个平民会倒霉,哪怕是一个最无能的垃圾贵族主动挑上了一个平民剑圣,教庭也会为那名贵族撑
,虽然之后这个贵族也会受到一点惩罚。凡内尔当年就是这样倒的霉。
凡内尔是个孤儿,跟他生活在一起的只有一个他的一个表妹,同样是一个孤儿,他们的父母都是在神圣帝国的第十三次圣战中丧生的。
很讽刺的是,他们的父亲都是死在战场上,而他们的母亲却是在同一天因为无意冒犯了一名贵族而被活活打死。
当时才十岁的凡内尔无奈下便带着表妹离开了那座城市,来到了一个小山村里,因为他实在是不想再看到那些贵族的嘴脸。在那个山村里,他不停地磨练着武技,终于在他二十一岁那年,他到达了大剑士级别,这对一名平民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想象,他们没有贵族的优越的条件,甚至没有一个好点的斗气功法,要知道在到达剑士级别后,想再进一步可是要比之前要难太多了,即使是贵族子弟,能在21岁达到大剑士的实力也可以被称为是天纵其才了。
凡内尔带着表妹来到小山村里就是为了不再受到贵族的欺辱,不过恶梦却始终伴随着他。
在多年的相处后,凡内尔和他表妹相爱了,而就在凡内尔就要和他的表妹结婚时,一名神圣帝国高等贵族外出试炼,路过了那个小山村,很不巧地,凡内尔那个已经长得极为漂亮的表妹被他看到了。
之后的事情就如同那在许多小说中都写得快烂掉了,也在世界各地不断发生的事情一样,那个贵族看上了凡内尔的表妹,而很不幸的是,神圣帝国的贵族中有很多心理变态的人,而这个贵族就是其中之一。
当凡内尔见到他表妹时,他所见到的只是一具已经冰冷的尸体,本来美丽动人的身体上遍布着各样的伤痕,清秀美丽的脸上满是惊恐痛苦的表情,带着绝望的双眼仿佛是在控诉这世界的不公。
凡内尔疯狂了,他早已经受够了贵族的气,而此刻,看到表妹尸体的那刻,他感到,自己的世界一下子便崩溃了,虽然阳光明媚,但他却感到世界是一片漆黑,表妹已经是他最后的亲人,也是他最爱的人,此时,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也彻底地愤怒了。
凡内尔不计后果地追上了那个贵族,不顾一切地想杀了他,可是,他没有如愿。那名贵族并不是一个草包,他也已经有了剑士的实力,而在他身边带着的侍从,已经是有剑师的实力了。因此,凡内尔不但没有如愿为表妹报仇,还搭上了自己。
然而,凡内尔唯一幸运的就是,那名贵族并没有直接杀掉他,而是将他带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城,交给了城中的神殿。当然,这个贵族是不会安什么好心的,他是想将凡内尔送上神殿的火刑架,要知道,光明教廷的火刑用的可是光明圣焰,这是许多光明牧师都会的一个技能,由于施放速度太慢,在战斗中几乎毫无用处,而它唯一的优点就是,它可以毁灭灵魂。这也是林枫讨厌光明教廷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修真界里,除非是有深仇大恨,否则是不会轻易消灭别人的灵魂的,像这种随意地将别人的灵魂消灭的行为,实在是可以和最
恶的修魔者一比了。
而凡内尔最幸运的就是,当时正和希格拉特热恋中的菲琳也正巧来到了这个小城。出生在凤舞帝国的她对这种事情是极为厌恶的,在她的要求下,神殿便释放凡内尔,那名贵族在神圣帝国地位也是很高,不过他怎么也比不了法雷尔家族的二公子,也就不在这件事上纠
了。
凡内尔被释放后也是无处可去,在埋葬了表妹后,便跟随了菲琳,直到后来,被菲琳派去保护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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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内尔,以后早饭之类的事请个临时工就行了,不要整天做这些小事,你要是觉得时间过多,就好好磨练武技。我母亲给的钱还够用吧?”林枫带着同情、惋惜地对凡内尔说道。
“是,钱还够用。多谢少爷关心。”凡内尔低下了头回道,在林枫的话中,他感觉到林枫的关心,心中也是感激不已,也是暗暗庆幸能遇到一个好主人。
“…”林枫怎么说也是个出生现代的人,对这些礼节尊卑之类的实在是没有兴趣,也不怎么在意,但是凡内尔不同,他对这些是很在意的,林枫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上课时间就要到了,林枫也不再说什么,带着凡内尔为他准备好的材料向教室走去。不过林枫的心里暗暗发誓,不论如何,都要让那个该死的贵族形神俱灭,永不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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