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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章 义阳武卒(一)1/3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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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朋选了一支缳首刀。

 长五尺,重约八斤,看上去像是一支制式缳首刀。

 刀身纤长而直,并带有一个小小的内弧,劈砍时可以增强力道。而在刀茎部分,这支缳首刀的设计和普通缳首刀有些区别,那就是偏长,可以用双手握柄。东汉时,大多数缳首刀的刀茎时单手握柄的结构,对使用者的腕力和身体素质,要求很高。而这支缳首的设计,似乎是考虑到了使用者力气偏小的因素,所以在刀茎上特意加长了长度,更利于双手劈砍。

 之所以选中这支缳首,也正是出于对自身的了解。

 曹朋的身体还没有达到单手握刀的水准,八斤重的缳首刀,依着他现在的状况,也支持不了多久。此外,他选中这支缳首还有一个原因。汉环刀大致分为五种,第一种时缳首另造,加热锤锻焊接在刀茎;第二种是缳首留有和刀茎末端一样宽的缺口,然后焊接在两端;第三种还是缳首另造,但夹在折返的刀茎末端;第四种则是刀茎缳首一体,然后与刀身嵌悍一体,再用目钉加固;最后一种,则是全刀一体锻造,缳首内有龙雀图案,谓龙雀大环。

 此前曹汲送给王买的龙雀大刀,即最后一种。

 而曹朋选择的,则是第三种,缳首夹在折返的刀茎末端。

 制式缳首,以第一种和第二种居多。曹朋选中的这种缳首,则属于比较罕见的一种类型。

 跟着曹汲学习锻造,一些基础知识还算不差。

 曹朋知道,类似于这种夹茎缳首,刀身的质量普遍出众。虽然看似制式,但实际上是专门打造。

 由于东汉末年的刀茎技术还不成,所以汉环刀兵没有木瓜护手。

 曹朋把刀握在手中,用力挥舞了两下,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份量刚好!单手吃力,双手则正合适。

 然后,他又在一堆杂物里,找出一面钩镶。

 就是一面铁制的小盾牌,盾中间突出一支锐刺,可以用来推杀对手。上下各有延伸出来的铁钩,能钩锁对方的兵器。这也是汉环刀最常用的辅助兵器。但对于双手挥刀的曹朋而言,这支钩镶,似乎有些多余。但质地不错,让王买或者邓稷随身佩戴,应该也能有所用途。

 挑选完兵器之后,曹朋便回到木棚下。

 邓稷正帮忙拉风箱,看曹朋过来,只笑了笑,没有说话。

 平时看着邓稷似乎木呆呆,但这家伙心里面,跟明镜一样,并非糊涂之人。

 刚才他那看似很随意的一问,让曹朋明白,这个姐夫是个心里亮。只是,曹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有些事情,大家心里清楚就好,没必要都挂在嘴上。于是,他也点头,微微一笑。

 “咦?”曹汲接过缳首,扫了一眼,立刻出惊奇之“这口刀,底子不差…朋儿,好眼力。”

 曹朋嘿嘿笑了,并没有开口。

 上辈子好刀见了不少,自己好歹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没必要表惊喜。

 “恩,这把刀回炉好好淬炼一下,倒是一口不错的刀。

 就放在这里,我帮你姐夫把剑修好,就给你修理这口刀。对了,去弄些马过来,我要淬锋。”

 曹朋连忙答应一声,拎起一只木桶,往马厩走去。

 王买正在马厩里为马洗刷身子…

 如今,曹家马厩里养了三匹马,如果放在棘县城里,也算是中上之家。

 “阿福,你要哪一匹?”

 “随便了…你骑大黑,让我姐夫骑大花。那匹驽马给我吧,反正我这骑术也不高明,骑好马可惜了。”

 “阿福,你说是黄干的吗?”

 曹朋笑了,点头不语。

 “他把姐夫征召过去,究竟是什么意思?”

 “现在还看不出他的想法,只有过去了,才有可能弄清楚。我要随姐夫去,就是这个原因。”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王买嘴上说不害怕,但看得出来,他还是有点紧张。

 毕竟,一个年纪才十四岁,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的少年,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足以令他紧张莫名。

 曹朋扫了他一眼,拎起一个装满马的水桶。

 “拿稳矛,握紧钢刀。兵来咱将挡,水来咱土填。其看那黄,能耍出什么花招!”

 说完,他拎着桶走了。

 王买呆立半晌,突然间哈哈大笑。

 “兵来将挡,水来土填…光脚的还怕你们穿鞋的吗?”

 精神头一下子振奋起来,给战马洗刷也更有精神了。曹朋在马厩外笑了笑,没有吭声。对王买这个兄弟,他倒是非常放心。这家伙胆子也大,只不过没经过世面。等将来他长大了,见识广了,一定能有所作为…同时,曹朋还在思忖着另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已经发现了,这年头的战马,还没有马镫这种东西,马蹄铁自然也不存在。马上要去兵营了,要不要给自己增添上这两样物品呢?有了马镫,就必须要配备高鞍,会不会太过于抢眼呢?

 这种东西,隐藏不了多久。

 如果配备上了,根本就瞒不过行家的眼睛。

 算了,暂时先放在一边把…这些东西,看似简单,可是对这个时代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进步。

 要尽可能的用这些东西,换取最大的利益。

 虽说这次去九女城,很可能凶多吉少,但也不值得把这些大杀器拿出来。不符合自己的利益!

 “阿福!”

 “在。”

 曹朋刚把回到木棚,王猛就把他喊了出来。

 “伯父,有事儿吗?”

 王猛轻声道:“阿福,这次征召叔孙,你清楚是怎么回事吗?”

 “大概了解一些。”

 在王猛跟前,曹朋也没必要隐瞒。

 王猛说:“很麻烦?”

 曹朋想了想,点点头说:“可能是有点麻烦。”

 “想好怎么解决了没有?”

 “走一步看一步吧,我想这次征召,针对的可能不是我姐夫,而是我…姐夫不过受无妄之灾罢了。”

 王猛没有再问下去,而是犹豫片刻,一咬牙,低声道:“阿福,你应该知道,我从前的事情。”

 “呃,知道一些。”

 “我后来因为虎头出生,所以退出来,落户中镇。

 不过,我有些老兄弟,一直都保持着联系。他们如今在复土复山中讨生活,据说混的不错。他们有六七十人,此外还有二十匹马。本来离开中镇的时候,我就打算带着虎头去找他们…如果有必要,我可以走一趟,找他们想想办法。干别的不成,杀人倒是容易。”

 居然有这种事?

 王猛曾经是太平道渠帅,那他的老兄弟,岂不是太平道余孽,也就是黄巾贼?

 所谓的讨生活,不过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曹朋知道,那些人应该是占山为王,聚众为寇。

 眼珠子滴溜溜打转,曹朋迅速做出了决定。

 “伯父,想办法和他们联络一下,不是说马上要用,只是以防万一,提前做个准备。”

 “那好,我明天一早,就去复。”

 复,也就是后世的桐柏县,距离棘大概有五六天的路程,若骑马的话,可能会更快一些。

 “那就拜托伯父。”曹朋想了想,又说道:“另外,我们走了以后,让我爹把风箱拆下来,找地方藏好。这些东西,都是咱将来发家的宝贝。如果被外人看到了,说不定会有麻烦。”

 “我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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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一天的时间,在忙碌中不知不觉过去。

 天黑以后,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饭食,邓稷曹朋王买三人,便整装准备出发。

 邓稷下了长袍,换上一身黑色襜褕,外面罩上一件札甲。

 所谓的札甲,就是用土铁片编织而成的甲胄,类似于背心一样套在身上。一件札甲,重约二十斤,可以有效的提供防护。只是对曹朋而言,札甲的份量太重,所以张氏将土铁片拆卸下来,翻出来一张小牛皮,在外面就变成了一副皮甲。份量轻了一半还多,曹朋穿上也是正好合适。

 王买抄起蛇矛,把经过改造的钩镶套在手腕上,变成了一面手盾。

 王猛把马匹牵出马厩,停在院门口上。

 曹朋三人精神抖擞,在门外翻身上马。

 邓稷佩戴一支铁剑,而曹朋则跨缳首,执龙雀,端坐于马背之上。

 “爹,娘,孩儿出发了。”

 “到了九女城,万事要小心,可不要和别人发生冲突…”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即便曹朋两世为人,也不为之感动。

 “娘,放心吧。”

 他在马上转身,对曹汲说:“爹,我们去九女城以后,你就别在赶工了。反正蒯正也没有规定时限,你先歇着,等我们回来再说。有什么事情,和王伯伯多商量。姐姐有了身子,更需你和娘亲的照顾…王伯伯,一切拜托了!”

 王猛微微一笑,点头算是回答。

 “姐夫,咱们出发吧。”

 邓稷在马上,伸出手轻抚曹楠的面颊“阿楠,多小心,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爹,你保重!”

 王买横矛马上,拱手欠身。

 三人道别完毕之后,拨马就走。

 夜里,马蹄声阵阵,渐行渐远…

 “老曹,咱们进屋吧。

 夜风冷,阿楠还怀着身子,可得小心一些。弟妹,你先和阿楠回屋,我正好和老曹说点事情。”

 “恩,回屋吧!”

 张氏扶着曹楠,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厅里。

 王猛和曹汲站在大门口,用力吐出一口浊气。

 “老曹,帮我找一口刀,打一支矛。”

 “你要干嘛?”

 “阿福要我做点事情,我明天得出门。最多十五天,我一定能赶回来。我回来之前,你别再开工了…把风箱卸下来,找地方藏好。我估摸着,这桩事没那么简单,肯定还有麻烦。”

 曹汲出凝重之

 “阿福和你说什么了吗?”

 “他也不太清楚,但感觉着有点不太正常,所以才提出和叔孙一起过去。

 有阿福在,叔孙不会有事情。当务之急咱们得看好这个家,别到时候孩子们回来,出了变故。”

 两人相知多年,许多事情都尽在不言中。

 “我明白了,这就给你打兵器。”

 曹汲转身向库房走去,而王猛则站在门阶上,回头眺望已消失在夜中,邓稷三人离去的方向。

 小子们,可要安全的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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