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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猴,老农,狗
 孙志刚一案终于判了,12名殴打孙志刚致死的案犯,都被判了刑,杀的杀、关的关,与此案有关的23名责任人,也都受到了记过或撤职的处分。

 孙父哭了——为儿子的惨死,也为正义最终得以伸张;被告张明君也哭了——这一下就被判了15年,家中9个多月的小孩可咋办啊;被告人的家属也哭了——怎么会判这么重?

 怎么会判这么重?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古时卖艺人为了让猴子听话,故意在它们面前杀只,以收到震慑和儆戒的作用,果然,从此那些猴子就驯服多了。所以是一定要杀的,而且要杀得血淋淋的让猴儿们害怕;所以这些案犯也是一定要判的,而且还要从严从重地判。

 一些可怜的“”却叫起冤来:“嘿!里面黑得很,进去的人都要挨打,不打不行,里面都是这样的…”这话说得倒没错,在那里面挨打本是件很正常的事,在那里面打人也是再正常不过。可是,不管在哪里,你要是打死了人,那就不正常了,那就是件大大的错事坏事了,而且要受到应得的惩罚,所以,请你吃子儿、关你进牢房,您家就认了吧您! 

 可能有些“猴”的消息不是很灵通,也可能是这些“猴”胆大包天恣意妄为惯了,就在孙志刚一案闹得沸沸扬扬时,类似事件又在这些“猴”的地盘上演了。当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只是这次没打死人。依时下形势看,他们的惩罚是跑不掉的,而且还会很严很重,但脑袋总算还能保住,这算是幸抑或不幸?

 “孙志刚事件”只是闹出了人命,质严重了点,却还谈不上什么使人震惊,令人匪夷所思。还有许多不可思议奇奇怪怪的案件,例如“‮女处‬嫖娼”案、“夫在家看黄碟”案等,前些时又多了一个“房花烛夜,新娘看黄碟被抓”案,这些,着实让人哭笑不得,却又感慨万分。当然了,这些“趣案怪案”最终是以民告倒官而告终,那些原先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人,最后还不是纷纷向无权无势却百折不饶的百姓哀告求情,颜面尽失、丑态毕

 看完孙志刚的报道,随手翻着报纸,却不想又发现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乍见之下,俺眼珠子都差点蹦了出来,不是这白纸黑字,还真教人难以相信。新闻标题是“镇干部强迫老农吃大粪”内容大概就是XX镇的一个“官”与一位上门要求解决生活补助问题的老农发生了冲突“官”生气了,一声令下,在场的大官小官便齐心协力地将68岁的老人制住“官”就把粪便进老农的嘴里和涂抹在老农的脸上。

 天下事,当真是无奇不有。看完这则新闻后,出奇的是,心中竟没了愤慨,更多的却是在想这“官”今次可惨了,经报纸媒体这么一嚷嚷,肯定逃不了惩罚;想他现在会是怎样的心态,在干嘛,是惶惶不安大叹不幸?还是在四处找关系为自己开?他会不会揣些钱跑到老农家,或是威,或是苦苦哀求,要老农不要告他?

 想到这里,脑海里不浮现出某部喜剧电影中的一幕:面对一众屈尊降贵形同哈叭狗般摇尾乞怜的大官,周星驰主演的讼师仰天怆笑:“官呐,这就是官呐!”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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