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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耀的脸
   每天走在空阔的校园里,穿梭在茂盛的树林下,大把大把的落叶缓缓地从树丫坠落下来,从我身上落下漂亮的蝴蝶结。阳光透过天际,穿我的脸,是温暖如的沐浴。我会一个人潇洒地踩过地上落叶的叶片,头也不回得继续往前冲,像是场长征。而我的目的地一向很明确,不是公寓,就是教室,或者食堂。

 我想我是个安静的让我有点冷的男孩子。或者我骨子里还是很喜欢热闹的。没有人来成为我的导火线。我说得是真的。我小时候有个坏毛病,只要人家叫我去人多的地方陪我一起去,那个地方一定少不了我,而我单独行动的概率却很低很低。可我偏偏在我最安静的时候喜欢阳光。就好比尼采会好比是太阳。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是我明亮的发光的眼睛,头发疯长后,我想我把头发扎起来搞得有点像神经质的艺术家。而每次我满怀信心地把我的奇思怪想而又认为是我智慧结晶的精神财富告诉小米的时候,我都是不抬头,我想我一抬头就会死在她强烈的鄙视我的眼神里。这世界上最痛苦的莫不过是在人心理上的摧残。而我每次都很受伤,我还要坚强的对待小米对我的鄙视。以至于我发现自己的脸皮比金刚石还不要脸。然后在小米鄙视后,我会说我下一条想法,她都会直接说我说,Pass。虽然我英语并不是很好,但我还是懂Pass的含义。这让我在英语不过的前提下相当的打击。到了最后我与小米聊天的时候,我都要作好誓死不屈英雄就义的表情,来抵挡小米那张黄花烂嘴。我想那一刻我是勇敢的。其勇敢程度,不亚于让我舍命去堵眼。

 在认识小米之前,我一直安静到死。话不多,很安静很安静的那种。旁人认为我自闭。斜挎着包,手袋中,任凭风吹我的头发。跑到公寓的洗手间,我对着我凌乱的头发我都感到害怕。镜子中的我,像是金狮王再现。我问过小米,我是不是有点女人化?小米把头一直往下点,我想她是疯了。要是她把头在地面上一定能发出很大的声音,说,你本来就是女孩么。然后一个人傻笑。我撇撇嘴,我有那么夸张?小米说,你不说看不出,一说很抽象。在认识小米之后,我变了。连小米都说我变了。我想她就是我的导火线。我被点燃了。第一次碰到小米,我只说了一句话。她说了一大堆跑题的话,以至于我一直很坚定女生一般都有八卦三八的潜力。小米对我说,我发现你有了最大的优点?我说我不知道,眼神装得很无辜。要是这种眼神去乞讨,我说不定是个很富有的乞丐。我怕小米的嘴里听到我变坏的消息或者我的某个优点一下变成了缺点。小米却坚持不懈地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我就如同在打量犯人一样,你不想知道。那你说。口吻温柔到像是要信徒在做礼膜,绝对地虔诚。我想我这招对女的一定有效。小米却敢冒天下之大不伪,扬扬洒洒几个字,你脸皮现在变厚了。我相当地挫败。小米坏笑着说,都是我把你带坏了。我说,不是,是我在你鄙视的眼神下找到了自信。小米极度悲伤的表情,并做出很委屈的样子,看了人都想把我打成猪头,让所有的男绝对想冲上去足怜香惜玉的冲动。然后我用我的饭卡或者饮料来搏得美人小笑。接着高兴地走在阳光下,一个向右,一个向左,各回各的班。

 小米是学艺术的,每天都调料很多颜料,身上却很干净。我是学管理的,每天对着那些毫无生气的公式或者图象或者文字再或者是进行不同程度的计算。想想就痛苦。小米对我说,看你每天都萎靡不振的样子,是不是了鸦片还是得了病?我常对小米诉苦,我每天都对着枯燥的计算或者文字,我都要疯掉了,大学啊,大学啊,你是在抹杀我的青春。你就不同了,没事画画图,多轻松。小米打断我的话,我比你惨多了,一上课就是对着东西发呆,要么就是素描。在说眼睛老是对着静物看,你说多酸多累,三个字,比你惨。我抬头看着她的脸,居然不戴眼睛,更让我要命的是,她的眼睛居然还是5。0。这让我很长一段时间里,看着桌子上的苹果,发呆睡去。

 我想我的话是变得罗嗦。下了课,我就能和同学唾横飞,群儒舞,拼个你死我活。我想我现在这个样子与小米拖不了干系。连我高中的一个同学来看我,都说我一个大男生的说话多得像三八。我想我真得要控制自己了,不能再讲太多的废话了,却一次次被思想决定我的想法的没有可实施。我想起我在高中二年级学的政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对我而言是个极大的挑战。我怕我变得唯心主义起来,会变尼采。即使我一直是个追求真理不折不抠的唯物主义者。就好比,我热爱阳光,喜欢自然。

 我和小米的认识也很简单。没有电视剧那么有浪漫的调,也不会是王子救公主的壮景。电视一直给我很弄虚作假的错觉,我不会当真。相反我却很落魄。第一天开学去食堂打饭居然忘了带饭卡。打饭的阿姨朝我猛翻白眼,原因是我还没有刷卡。我拿出现金给她,她像和我作对似的,说,同学,没有看到贴在墙上的标语吗?这里不收现金。我摇摇头,像是要被毙了,我没有看见。那一刻我比乞丐更落难。我帮他付吧,阿姨。身后是个女孩子,很好听的声线,看上去也很时尚,有种让人占为己有的感觉。我对她说,谢谢。她说,下次注意了,打饭的阿姨也不容易,就为那么点钱,我们应该配合点。我尴尬地一笑,端走我的饭,就逃之夭夭。吃完饭菜我想起我居然忘了问她名字了。我想把钱给她。我一直都不喜欢用女人的钱,这大概是所有男人的相同之处。为此我还郁闷了好几天,特意站在公寓的阳台俯视看着来来往往经过的女孩子,我想用这么笨重的方法去认出她。即使我知道那份饭对于她或者我都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可以算是微乎其微。可我在阳台上站了多次,我都没有找到她,我前所未有的沮丧。我还是像平常一样,安静地在有落叶的道路上睬踏,风吹我的头发,遮过了深邃的眼睛。阳光到脸上,温暖得像是生起火。我一直相信遇见是种缘分。哪怕是与素昧平生的人相见,我也那么认为。有了第一次,会有第二次的。我想这一点,我不是一个悲观的人。造物者把某些东西都设置得很完美,就像拼图,少一块就是不完整的。我终于在艺术系和管理系的分叉口,再次见到了她。相反是她主动叫了我,并给了我联络方式。我受宠若惊的味道。当然那个晚上我请了她吃了晚饭。

 我想我在老师眼里十有八九是个坏学生。上理论课的时间总是看些无关紧要的杂书,上电脑课就卧着睡觉,休息的时间抱着电脑书研究来研究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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