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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时间
 读书,是我幼时就酷爱的。读书的习惯,自我认识字开始,一直坚持到现在。记得小学时住在偏僻落后的小村落,找不到书读,所以看到一张带着字的纸片,我都会很珍惜。中学后搬到了镇上,最让我高兴的就是,这里有新华书店,还可以借阅书籍,每天只要一分钱。妈妈给一的零花钱,两分买糖吃,剩下的八分钱我都用来借阅书籍。

 新华书店的书好多呀,小人书太儿科了,借别人的看,故事书或者传奇或者推理小说,借就借大部头的,厚度达到寸半或者两寸,最多五分钱就能够看完。可惜这样厚的书太少,几次就借阅完了。换薄点的,多借几本,可惜还有限度,只得勤跑了。故事书小说文学书籍都看了个遍,再返回来看最精彩的几部。又看完了,借阅工具书节令书卦术书,全部看了个遍,懂不懂得都看了,夜以继如饥似渴,恨不得不吃不喝不睡,也不要做那么多劳累的麻烦的家务和副业活。借宿在琴姐家,躺到被窝里就是看书,到时候姐姐就关灯,十五度的灯泡也不给人家点。看看外面月光可好,十六的月最亮,可以不费什么劲的就看清楚书上的每一个字。惊奇的是,虽然我这样的看书,眼睛却一直很好,直到现在两眼视力都是一点五的。

 那时的条件是那样的艰苦,书籍是那样的贫乏,渴望却是那样的强烈。每一寸的时间都被我利用起来读书,读书。一目十行的先睹为快,精彩的回过头来再读,只要能读书,那就是最大的幸福了。那时对幸福的概念就是读书,不管吃穿如何,漂不漂亮,读书足以。最怕手里的书页越来越薄,那意味着快读完了,可心里好想永远都不要读望。那也意味着将要再一次徒步好远的去新华书店,不是怕苦,是因为妈妈吩咐的活需要时间来做,做长了会挤了读书的时间。走路那么慢,也在耽误着读书的时间,所以那时就想,若是跟新华书店挨着住多好,可以省下来走路的时间用来读书。

 刚过节,我的小表弟来了。他是我那短命的小姨留下的孩子,小姨二十八岁就病死了,那时小表弟刚刚四岁。小阿姨的死是我好长时间都不能接受的,所以每次看到小表弟都会令我心痛。小表弟之所以小,是因为他比我的女儿还要小一岁,却很顽皮,让人闹心。小表弟对于我的电脑桌改成的书桌发生了兴趣,拿起我年前新买的《速读:外国文学名著》看着,我说:那是我的书。小表弟吐了吐舌头:表姐你了不起,俺跟你不在一个高度,比不了。顽皮!从小对于知识的崇敬,对于读书人的崇敬,一直延续到现在。却从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读书人,感觉自己跟读书人还有距离。今天听小表弟这么说,感觉心里飘飘然了。继而一想,惭愧哦,这本书买了十几天了吧,还没仔细阅读呢,好象书买到了家,就是自己的了,可以慢慢读。想想,自己去年买的《忏悔录》和《上下五千年》都还没有读完呢。纳闷的是从前读书的渴望早已没有那么强烈了,是不是现在的书籍太多了,多的让人无从选择。还是现在的娱乐项目太多了,电视电脑加上网络,占据人的时间太多了,所以才把读书的时间挤的越来越少了。你看现在的书,外国文学名著都可以速读了,看来也是考虑到现在人们所面临的这些吧。虽然这样,睡前枕边必有一本或几本书的习惯还是保留着,现在又多了一只笔和一个小本本,突然想起来一段话或者一个自认为精彩的句子,就会突然的爬起来写上几笔,老公说:你呀,不添好毛病。

 读书的时间,还是多点好。人,还是多充实自己的好。时至今,我的兴趣依然是:码字,读书。

 2006。2。6星期一晚19:56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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