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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飞云庄(下)
 鹦鹉的主人从楼內快步走了出来,名叫“一⽑不拔”四十来岁的样子,眼睛很有神,很锐利,额头光光,显得很精明。

 一鸣惊人道:“灵兄弟,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飞云庄的财政官,叫…”

 “我叫一⽑不拔。”财政官自己介绍道,看了看我,问道:“这回要招待什么人啊?”

 “拔兄,这位是游戏第一大帮会,自由联盟的盟主,灵雨零灵兄弟。”一鸣惊人道。

 “自由联盟的盟主?”一⽑不拔打量着我,忽然调出一段‮频视‬,正是在不夜城我跟孙策决战的那一段。他仔细对照,确认我是灵雨零,点了点头:“按惯例,招待一帮之主的费用是一百金币。”说着,他拿出一支笔和一个账本,在本子上记录下来。

 一鸣惊人道:“今晚有些特殊,还有一些兄弟要来,能不能加拨点金币,再有两百就行了…”

 “一个金币都不能多,如果钱花超了,你们自己付钱!”一⽑不拔道。

 面对这个严格“执法”的财政官,一鸣惊人也有些无可奈何。

 天渐渐黑了下来,楼內亮起了灯。我跟随一鸣惊人来到最上层餐厅,只见厅內已聚集了几百人,或坐或站,或讨论或闲聊,气氛非常轻松。众人一见到一鸣惊人,都过来打招呼。“各位,”一鸣惊人道“给大家介绍一位我仰慕已久的豪杰,自由联盟盟主灵雨零!灵兄弟做客飞云庄,是飞云庄的荣幸,今晚大家不醉不归!”

 我行礼道:“承蒙庄主看的起,介绍这么多好朋友给我认识,灵雨零只是浪迹江湖的游客,大家才是各自领域的精英啊。”

 我说这番话,一是要強调“浪迹江湖”以防有人提出让我加⼊飞云庄的建议,二是感谢一鸣惊人的好意招待,顺便恭维一下其他人。

 “称呼‘庄主’多见外,直接称呼‘赵兄’就行了,要不就称呼‘一鸣惊人’。”有人说道。原来一鸣惊人姓赵。

 “是啊,都是玩家,不用像三国里的NPC那么拘谨。”有人附和。

 “再说,以后都是自己人了,不用客气。”有人说。

 一鸣惊人道:“他们随意惯了,灵兄弟不用放在心上。”

 “没什么。”我说道,心里却感到不妙,什么叫“以后都是自己人了”不妙,很不妙。好在一鸣惊人没有提出让我加⼊,不然我真是很难拒绝。他既然关注我那么久,自然也了解我的格,所以他不会提出来,他知道我也很为难。

 说话之间,有人端酒上来。一鸣惊人、诸葛第一和⽔滴石穿等人跟我坐在餐厅中间的长形桌旁,其他人在周围或坐或站,众人随意喝酒,却都对我很热情。

 厅中这几百人,确实是各自领域的精英,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商业等等,无所不包。这些人跟一鸣惊人都是现实里的好朋友,他能把这么多精英人士聚集在飞云庄,可见他有着出众的际能力和人格魅力。对他的出⾝,我虽然好奇,但却绝不打听,以免让人误会我对飞云庄感‮趣兴‬。

 “既然灵雨零来了,那我们飞云庄的战略可以启动了吧!”程咬金大声道,喝了几杯酒,他的脸上有点红。

 其他人都是八面玲珑的人物,已看出我没有加⼊飞云庄的心思,听了程咬金的话,都瞪了他一眼,一方面是怕我着恼,另一方面也是怪他怈露飞云庄的事。

 即使程咬金不说,我也很明⽩飞云庄的战略,只看飞云庄的地理位置,就知道一鸣惊人的心思:夺取巴蜀,静观天下,伺机而动。

 “只会吃喝的人,还关心什么战略!”不鸣则已哼了一声。

 众人大笑,看着程咬金,想必是以前也曾这样打趣过他。

 以程咬金的厚脸⽪,本来他绝不会在乎,只会哈哈一笑,但今天,程咬金低头不语,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刚才在楼前被一只鹦鹉嘲笑,现在被一个女人嘲笑,长久以来的这些“嘲笑”终于发挥了作用,量变积累成质变,尽管他脸⽪很厚,却也有些承受不住。

 一鸣惊人敏锐的察觉到了此中情况,责怪道:“不鸣,你不知道我很欣赏咬金吗,怎么还这么说?”在这样的大事上,一鸣惊人又显示了不“惧內”的一面。

 “好了,好了,又不是小孩子了,还要哭鼻子吗?来,喝杯酒。”不鸣则已走到程咬金⾝边,跟他碰了一下杯子。要她道歉是不可能的,这就算是变相道歉了。

 程咬金当然不会哭鼻子,但也绝不会开心的笑,他勉強笑了笑,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众人都故意不去看他,以免他更不自在。这时⽔滴石穿站了起来,说有事先走,又向我告罪,转⾝走出了大厅。众人微笑。

 原来,此时已快到游戏里的八点钟了,八点钟有一道节目,叫“三国新闻联播”⽔滴石穿就是要回到自己的房间,静静的看‮频视‬直播,从八点到八点三十分,如果没有天大的事,他不希望被人打扰。这个习惯,他已经坚持了很久,是从风雨彩虹开办这个‮频视‬节目开始的。

 众人微笑看着⽔滴石穿的背影,其中三国第一⾊狼的微笑别有一番意味,近似苦笑。当初他曾经追过风雨彩虹,也确实为她‮情动‬过,不过有宝姑娘和贝姑娘在,他也明⽩,跟风雨彩虹是不可能的。其实,论相貌,论⾝材,两位宝贝姑娘都是不错的,但是人啊,总是一山看着一山⾼,以为那座山的风景比这座山美丽,别人或许都羡慕三国第一⾊狼有两位红颜知己,但是他自己却像是没有意识到。不过,宝姑娘和贝姑娘的格是有点泼辣了。

 一鸣惊人殷勤劝酒,我拿起酒杯,忽然心中一动,灵觉感到了一个強大的所在,不由向厅门口看去。

 一个独臂⻩⾐人站在厅门口,脸上颇有些风霜,异常冷静,心坚如磐石。他等级83,功力深厚,武功已达到很⾼的境界,就算在NPC中也很少见。

 看到他,我站了起来,慢慢走了过去。他看到我,冷静的眼神中多了一丝热切,还有一丝期盼。

 这个人就是⻩巾军的赵弘,当初我把从巨鹿离开的⻩巾战士和百姓都托给了他,他做的很出⾊。面对他,看到他失去的手臂,我却有些惭愧,我说过要来看他们,却让他们等了很久。

 “大将军何时到来,也不派人通告赵弘一声,若不是今天有人在街上看见大将军,我们还都不知道。”他平静的说,没有一丝语气。

 “我正想去找你们…”

 “时间太长了!”他打断我的话,拿出一条⻩⾊头巾“这条⻩巾埋蔵的时间太长了!”他长长叹了口气,手指从⻩巾上慢慢划过,异常珍视。

 他呆呆看了良久,忽然抬头道:“大将军,何时让这条⻩巾重现人间,何时重建太平天国?”

 “平静的生活不好吗?”我顾左右而言他。

 他看着我,举起⻩巾,一字一字道:“何时让它重现人间,何时重建太平天国?”

 “会死人的。”我说道。

 “何时让它重现人间,何时重建太平天国?”他重复道。

 回避已经不是办法,默然良久,我说道:“继续把它珍蔵,一切都过去了。”

 “你…”他握紧了拳头,杀气顿现。

 我⾝形一晃,退后五六米。以我此时的速度,这一下犹如光影一闪,迅疾无伦,但赵弘却瞬间出现在我面前。他的速度奇快,离开巨鹿后,他勤修苦练,武功走上了另一条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快”快的出奇,配合使用的武器是匕首。

 就跟他比试一番,让他看看,他连我都敌不过,还谈什么逐鹿天下,重建太平天国。

 我将极光步法发挥的淋漓尽致,赵弘紧追不舍,在大厅內穿梭,众人只看到一个个虚影,前一个还没有消失,后一个已经出现。

 我终究跟他保持着一线距离,他也只差这么一线距离,因为他失去一臂,內力的运行终究不完整,就算他等级再⾼,功力再強,也没有战胜我的希望,最多是个平手。

 赵弘忽然停住,默立良久,说道:“你不是我见过的大将军了,你变了,退缩了…”说最后三个字时,他早已出了大厅。

 我变了,因为人都在变;我也没变,我还像在巨鹿时那样,那样珍视他们的生命。为什么,总会处在两难的境地?

 赵弘离开后,宴会悄悄的结束了。夜里,在餐厅附近的“飞云庄宾馆”內,我躺在上看着墙壁,仍然叹息着赵弘和⻩巾军。走廊中有人在踱步,在犹豫,已经半个小时了。我本来不想见他,但却无法在房间里继续假装不知道,于是打‮房开‬门,招呼他进来。

 “灵兄弟,本不想深夜打扰你,但见你一面不易,有很多事情蔵在我心里很久了,想跟你说一说。”一鸣惊人道。

 “赵兄言重。”我说道。

 “你看!”他拿出一卷绸布,放在地面上慢慢展开,铺満了整个房间的地面。

 原来是一幅地图,画的很详细,标注也很详尽,比如山⾼多少,山间有几条小路,河宽多少,流经那些区域,河上有多少座桥,桥梁的具体位置等等,无所不有。

 有这幅地图在,想取西川,易如反掌,这是最细致的西川地形图。

 一鸣惊人俯⾝看着地图,道:“到现在,我在游戏里只做了两件事,一是建了飞云庄,另一件就是派人探察各地,绘制了这幅地图。想想看,我们不仅能拥有这幅地图,也可以拥有地图上的这些土地!我很想看看,我们究竟能不能创造历史,我们又能达到什么样的⾼度,会有什么样的成就!”

 他忽然站起⾝,拱手施礼:“我等了这么久,才等到了一个合适的人,灵兄弟,我请你带领飞云庄和⻩巾战士去实现理想,也在历史上书写重重一笔!”

 我急忙还礼,却无法答应他。想了片刻,我说道:“三国游戏将来是玩家的天下,赵兄志向远大,又有那么好朋友相助,飞云庄前途无量。我送给赵兄一件宝物,助赵兄一臂之力。”说着,我把《太平要术》拿出来递给他。

 一鸣惊人看了一眼,知道是建国之宝,但是却没有接。他叹息一下,说道:“我们需要的不是它,而是一名无敌的统帅。”

 “飞云庄人才济济,赵兄何必为难叹息。”

 一鸣惊人道:“也许,论谋略,现在的飞云庄有人就能胜任。可是,无敌的统帅需要的不仅是谋略,更重要的是气质。时不我待,飞云庄已经没有时间去寻找另外的人了,无论如何,都会在近期起兵,只是没有灵兄弟,我已经看到了飞云庄最后失利的结果。”

 “气质?赵兄太误会我了,我最没有的就是统帅的气质。”我试图推辞。

 “事实最有说服力,只是灵兄弟不愿意承认罢了。或许你是在担心⿇烦和庒力,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如果你做了统帅,完全不用担心那些琐碎的事情,因为自有人替你解决,粮草、兵员、钱财、外等等,你全都不用心,我愿意做萧何,全力支持你带领飞云庄的弟兄打天下,你也不用担心庒力,因为有那么好兄弟,大家一起分担庒力,你不用一个人承受。”

 “将来还是建立太平天国,灵兄弟便是一国之主。即使做了天子,你也不必担心事务太多,因为政体是君主议会制,所以有很多事情是由议会处理的,不过这也限制了君主的权力,灵兄弟不要见怪。”

 他还是想说服我。其实,即使建立了‮家国‬,个人又有什么权力不权力的?大家一起打天下,那权力就应该是属于大家的,我对权力没有丝毫‮趣兴‬,否则也不会直到现在还没有加⼊任何一方势力。我所考虑的,仍是怕被固定在一个地方,或者是一个位置。还有,一旦答应他,事情绝不会像他说的那样轻松,不可能没有⿇烦和庒力,我得考虑一下,我究竟能忍受多久。

 送走了一鸣惊人,天也快亮了。上午时候,尽管一鸣惊人没能说服我,但他仍是殷勤相待,陪同我游览飞云庄,并参观了一些军事重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山中那块草原了。

 原来,在群山环绕之中有一片肥美的草地,里面有一大群野马。一鸣惊人选在这个地方建造飞云庄,就是因为当初发现了这片草地,飞云庄的建立就在山口,把通往山中的唯一道路封锁了。通过驯养和繁殖,飞云庄从没缺少过战马。

 这也是飞云庄的绝对机密,一鸣惊人竟然没有对我隐瞒,可知他对我的信任。当然,我不会说出去,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没人肯相信有人能保守秘密了,一鸣惊人却相信我。

 草地南边是一个湖泊,整片草地望不到边际,⽔草丰盛,到处都是或在奔腾、或在休息的野马。我骑着紫夜进⼊草地,惊动了整个马群。紫夜耀武扬威,从马群前面小步跑过,像是检阅军队。野马都露出惊恐之意,不住后退。

 忽然一声长嘶,从马群中出来一匹⾼大野马,等级70,正是马群中的王者。它抬着⾼傲的头,子着紫夜。两匹马都充満了強盛的战意,针锋相对,忽然同时奔跑起来,如旋风般跑向草地的尽头。周围的野马也跟着跑了起来,万马齐奔,连山岳都震动了。

 紫夜想跟它比赛,也没通知我一声,它起步太快,我来不及下马,只好待在马背上,这时感到紫夜越跑越快,面吹来的风有如刀割一般,煞是惊人。

 待跑到草地的尽头,两匹马“打”了个平手,都保住了尊严和骄傲。不过我安慰紫夜,如果没有我在马背上,它一定已经赢了那匹马了,所以紫夜是最強的。

 策马返回,忽然一阵強大的气势排山倒海而来,却见草地上列了一个战阵,约有五千人,每个人的等级都不低于五十。在这五千人的前面,站了一百多名残废的兵士,或者断臂断手,或者腿有残疾,但这些人的等级都不低于六十,每个人都⾝怀绝技。

 这些人,就是当初离开巨鹿的⻩巾战士,他们的等级和武功比原来有了很大的提升,不知道他们付出了多少努力,特别是那些⾝有残疾的人。

 他们的战意如此強盛,每个人的手中都拿着一条⻩巾,还没有忘记当初的信仰。有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利用⻩巾军的信仰,比如管亥,但是在草地上的这些人却是真正的太平理想坚持者。

 “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我还在寻找最后的借口。

 “理想和信念!”众人齐声回答。

 同样经历过残酷的战争,我认为生命最重要,他们目前平静的生活多么适合他们,能安安静静的生活,平平安安的活着,何其幸也?但他们自己不这么想,他们不満⾜于这种生活,他们心底一直都有一个‮望渴‬,从巨鹿撤退时,这个‮望渴‬就存在了,他们不甘心失败,想重打⻩巾旗帜,秉承张角所说的太平之道。

 我为他们生命着想,他们自己要的却不是这种生命,原来,谁也控制不了别人的命运。

 “这就是你们的选择?即使失去生命?”我厉声喝道。

 “生亦何

 死亦何苦

 粉⾝碎骨

 为太平故

 怜我世人

 何⽇去悲苦!”

 众人齐声说道。

 这一刻,我想起了当⽇突围之战中,不愿意拖累别人而自愿留在雪地上的两千⻩巾战士,他们也在说着同样的话,似乎他们的说话声从来没有断绝过,从那时一直传到了现在。

 命运是他们自己选的,我没有替他们选择的权力,尊重这些选择也是我一贯的原则。既然是这样,我也已经有了自己的选择。

 “君主议会制?”我看了看⾝后的一鸣惊人。

 他认真点了一下头。

 “那就拿着你们的⻩巾,刀剑出鞘,准备战吧!”我转回头,大声说道。

 五千多人迸发出惊天的气势,直冲向云霄。

 “赵兄,诸葛兄,等我取回无悔,再共商大计。”在回飞云庄的路上,我说道。

 一鸣惊人没有说话,诸葛第一道:“这件事…先回去再说吧。”

 看他们的样子,难道无悔的事情有什么曲折?我心中纳闷,一路回到客房。

 诸葛第一道:“无悔的事应该是真的,但是,现在还不到它‘出世’的时间,你先看看这一段‮频视‬。”

 他调出一段‮频视‬,我认出是大荒山的情景,只见山之南是一片烈火,纵横几百里,山之北是一个冰洞,洞中曲折难行,山之西是一片沼泽,山之东则是一片毒雾。

 “自从传出无悔的消息,已不下几万人吃过了,结果都是一样,送命。据说,前进距离最多的人还不到五十里。我认为无悔不到出世的时候,所以难度才这么大。”诸葛第一道。

 “我有五成把握能拿到无悔,虽然几率低了些,但我想试一试。即使挂掉,对我的武功影响也不会很大。”我说道。

 诸葛第一还想劝说,但一鸣惊人说道:“就这样吧,灵兄弟快去快回。”两人的差别就在这,一鸣惊人知道劝说没用,所以他本不会劝说。

 事不宜迟,我带了些食物和⽔,策马向大荒山赶去。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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