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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受重托郑森押黄金 苦守关完淳
 毫无疑问陈家明口中的贵中金属正是黄金。自有人类历史记载起,黄金就以其无与伦比的魅力吸引着人类。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要是在富产黄金的地方,只要有货币,那就必然是黄金!为了寻求这夺人耀眼的光芒,欧洲人开启了大行时代,不断航行去寻找那传说中的“黄金之国”然而一直以来都被欧洲探险家视做“黄金之国”之一的中国,实质上却是一个“贫金国”中国古籍中的“金”往往指的是黄铜。黄金在中原大部分时间都是作为财富象征,偶尔流通,从未被中原王朝定为正式的法定货币。不过这一情况却在中华朝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不知从何时起,曾经在欧洲大陆风靡一时的“黄金梦”随着海风也刮到了华夏大陆。各种有关海外宝岛、黄金国的传说以不同的版本在中原沿海各个城镇广为传。事实证明,在对黄金的顶礼膜拜之上,任何肤、任何种族的人类都是共通的。正如当年西班牙人将从第一批从印加帝国掠夺来的黄金搬上本土,给欧洲大陆带来的冲击一样。从海外大量涌进白银,以及少数夹带的黄金,让中华帝国的百姓坚信海外确实存在着一个用金银财宝堆积而成的宝地。甚至还有人认为红夷就是从金银国来的。因为他们总是用大笔的银子向中原购买瓷器、丝绸、茶叶等货品。在这种背景之下,弘武四年澳洲大陆的发现仿佛正是老天爷在冥冥中给予中华百姓的一个有力证明。一时间,有关陈大倌人发现黄金大陆的消息传遍了帝国的每一个角落。中华朝的“黄金风”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时期。也正因为如此,对于中华朝初期的人们来说“澳洲”一词在很长一段时间都等同于黄金。

 掐指算来距离陈虎头向中华女皇进献澳洲金矿的日子也已经过去将近两年了。这两年以来一批又一批的中原百姓为了实现淘金梦,或是离家别亲,或是拖家带口,搭上了海船扬帆前往那四季颠倒的化外之土。没人知晓这其中究竟有多少人能有陈虎头那般的运气发现新的金矿。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的,黄金移民给帝国在澳洲的第一座金矿带来了大量的劳动力。金矿开采至今,当初陈虎头登陆的陈家港附近就兴建起了一个人口近万人小城镇。依照女皇钦赐陈虎头的枭侯封号,该城被命名为枭府隶属南洋宣慰抚司管辖,成为了帝国在澳洲的第一个殖民府。

 虽说澳洲黄金储量究竟有多少,此刻谁也说不清楚。其产量亦不能与非洲、美洲相提并论。但非、美两洲早已为欧洲列强所指染,各国更是为了掠夺当地的金银矿藏火并不断。而澳洲在地理上的特殊位置,使其能被完全圈入中华帝国的势力范围。就算欧洲人得知澳洲大陆上有金矿,也只能被挡在马六甲之外,眼巴巴地看着中华帝国独享这片新大陆上的一切资源。因此对于往来于中华本土与澳洲之间的帝国船队来说,他们的航行简直就像是在自家的内陆湖一般的安全。

 然而就算在号称帝国后花园的中国南海海域航行,此时此刻身为帝国太平洋舰队第三分舰队提督的郑森依旧打着十二分的精神以警惕的目光观察着周围海域的情况。郑森会如此谨慎倒并不是说帝国的后花园出现了什么威胁。而是此刻在他脚下船舱中所躺着的五万两黄金。不错,这些黄金正是枭金矿所开采出的第一批黄金。当然这些黄金在抵达南京之后还需经过进一步加工成统一为十五斤重金块,才能被送入国库储藏。面对这样一项说困难不算困难,说轻松却又不得轻松的差事,饶是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郑森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好在这些日子以来,老天爷还算给面子,舰队一路上航行得都风平静顺利得很。一想到舰队不久之后就能抵达泉州,郑森的心情顿时就如这清澈的海风一般变得朗起来。自从郑家接受朝廷的册封之后,便再也没有离开南京回过福建老家。而郑森本人也是常年在外航行极少有机会回老家。因此就算只是短暂地在泉州进行补给,依然能让他的心头跃跃试。

 可正当郑森打算离开甲板会船长室之时,了望台上的了望手突然他报告道:“提督,前方东北方向上发现一支舰队。看旗号好象是第二分舰队。”

 “是的,提督,确实是咱们的第二分舰队。”在证实了了望手的报告后,一旁的丁大副连忙将手中的望远镜递给了郑森。

 “第二分舰队?莫不就是崔佑诚提督的舰队吧。”在看到一支打着黑龙旗的舰队出现在水天一线后,郑森放下了望远镜回头问道。由于郑森之前有将近四年的时间在护送皇夫等人出使欧洲,因此海军中的不少提督、舰长对他来说都比较陌生。正如眼前的这个崔提督,就算两人同属太平洋舰队,却也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提督说得没错,黑龙军旗是崔判官特有的标志。”丁大副随口回答道。却不想一不小心就将平里众人给那崔提督取的绰号给叫了出来。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丁大副刚想纠正,一旁的郑森却已经好奇地开口询问起来:“崔判官?!此人长得像冷面判官吗?你们怎么给长官取这样的诨号。”

 眼见自己长官一副笑骂的模样,丁大副自知郑森并不介意自己喊对方的绰号。于是他跟着便嘿嘿一笑,解释道:“提督您有所不知。其实其他舰队私下里都是这么叫崔提督的。倒不是说那崔提督有多么铁面无私。只是因为他所率领的第二分舰队一直以来都在负责将中原的放犯押解到太平洋东边的美洲去,所以大家才会送这么一个诨号给他。”

 “押解放犯去美洲?这么说来帝国这些年的要犯都不往西北那里送了,改放大洋那头去了吗?”郑森挑了挑眉毛问道。心想这还真同欧洲的那帮红夷想到一块儿去了。要不怎么都说新大陆是个匪窝呢。

 “可不是嘛。要说这美洲航向开辟得还比澳洲航线稍稍早那么些时呢。饶是市面上将那美洲吹得天花坠,但肯移民过去的良民却是少之又少。其实这也不能怪百姓不配合。那美洲大陆与中原隔着偌大一个太平洋,这一来一回的少说也要个一年半载的。沿途连个象样的中转港口都没有。相比之下澳洲四季虽与中原颠倒,又有食人番存在。可好歹中间还隔着南洋诸岛,一有个风吹草动朝廷的大军立刻就能跑去照应。既然良民不肯主动去美洲,朝廷便只好将一些冥顽不灵的刁民往那儿放了。”丁大副耸了耸肩膀说道。

 “哦,有这种事情?!中原与美洲相隔虽远,可中间不是还有虾夷群岛等众多岛屿做中转吗。听说此次国会期间,虾夷那边的酋长还派了使节来我天朝学习礼仪呢。怎么现在帝国在美洲的发展会如此滞缓?”郑森略微吃惊的问道。在欧洲时,他虽也听说不少欧洲国家将重犯放美洲大陆,但在更多的时候美洲大陆在欧洲民众的眼中还是一块充满机遇的大陆。但此刻听自己大副的这番描述,美洲给帝国百姓的印象显然不怎么令人乐观。

 “提督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其实不管是澳洲,还是美洲比之我中原那都是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普通百姓觉得自己就算是去中原西北、西南的边陲谋生也比去那未开化的蛮荒之地来得好。若不是澳洲已然发现了金矿,想必咱们也难以在枭府看见热闹情景了。反观那美洲喊了半天有金矿,到如今却连半颗金砂都没有找出来过。没金子谁肯去那种鬼地方。”丁大副不以为然地说道。

 “美洲若是没有金、银,那欧洲人用什么与我朝做生意。咱们天朝国库里的银子还不是美洲的秘鲁银。”郑森连连摇头道。

 “提督说得是。其实属下也就去过美洲一次。那是朝廷在北美西海岸的一个定居点,老实说那里真是荒凉得没话说。不过属下也听一些红水手说过,美洲靠大西洋那边的海岸土地肥沃,气候宜人,十分适合定居。而南美那边则盛产金、银。或是咱们选的定居点不好吧。要不托马斯老将军这些年怎么一直亲自带领第一分舰队在美洲沿海活动呢。”丁大副咧嘴一笑解释道。

 给丁大副这么一说,郑森也觉得在理。谁叫帝国正对着的是美洲最为荒芜的西海岸呢。若不是女皇坚信那里存有金矿,真的很难想象朝廷会肯花精力去北美开发西部。而郑森个人则认为与其在北美西海岸去寻找还不知埋在哪儿一头的金子。不如集中精力与西班牙等国争夺资源丰富的南美。虽说帝国在南美尚没有一块立足之地,在地理上也有安第斯山脉和广袤的亚马逊热带雨林相阻隔。但只要肯花精力,利用当地土著与欧洲人的分歧未尝不能从欧洲人手中分得一杯羹。或许正是因为如此,身位帝国太平洋舰队总指挥的托马斯上将,这才会放弃在南京的安逸生活,置身前往太平洋的另一头吧。

 想到这里,一种莫名的振奋感顿时就抓住了郑森的心。他知道如果真这样的话,那太平洋舰队就不再是人们口中戏称的“太平舰队”了。他仿佛已然能看见麦哲伦海峡上腾起的战云与硝烟。对于一个军人来说没有比这种情景更领人兴奋的事情了。因为这意味着战勋与荣耀。特别是对郑森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不可否认,中华帝国的海军是一支极其年轻的海军。这不仅是指其成立尚不满二十年,更是指帝国海军上层将领那极为年轻的平均年龄。李海、施琅等人骨干将领大多仅是而立年纪。就算是被称为老将的托马斯,也不过仅四十八岁而已。

 郑森也已经过了而立之年。虽然他现在统帅着一支舰队,却因为没有足够的战功而受封将军。因此三十二岁的他至今还是一个上校而已。而在三年前,同是三十二岁的年纪的施琅却已经受封中将军衔了。更不用说那三十五岁就得到大元帅头衔的李海提督。一想到这些,郑森就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战斗,渴望战功。却见他微微扬起了头望着湛蓝的天空,不在心中默默地念叨道:三十五岁的元帅。自己现在是三十二岁,还有三年的时间…

 当郑森仰望天空暗自发誓之时,在帝国另一头的犹如海洋一般辽阔的草原之上,有一位二十五岁的年轻军官也在马背仰望同样湛蓝的天空。他便是库布勒哲库堡的防御长官夏完淳。不过此时的他却并没有像往常那般站在库布勒哲库堡的城头巡视那一成不变的大草原。而是奉命来到了呼伦贝尔府的驻军处报到。五年枯燥乏味的守备生涯,除了为他带来少校军衔之外,还使其学会了许多在中原学不到的东西。同时他的心志也在这五年中得到了极大的磨练。

 相比五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军官,眼前的夏完淳明显内敛了许多。而今的他已不会再为没机会立战功而感到焦躁不安。当然他依然会天天做梦都盼望大战一场。只不过这种渴望很快就被他转化成了实际的行动。几乎在库布勒哲库堡的每一天夏完淳都会认真的观察草原的气候变化,并将其详尽的记录在案。此外他还喜好亲自带领巡逻队巡视周围的每一寸土地,并通过与牧民打交道学习各种蒙古部落的语言和牧民们的各类生存经验。因为只有如此夏完淳才会觉得自己在库布勒哲库堡的日子并没有白呆。

 而事实也证明了夏完淳的努力确实效果卓越。与那次在沈报到不同,这一次当夏完淳踏进军部大门之时,并没有引来周围军官们异样的目光。甚至都没有人注意到他的进入,忙碌的人群还是自顾自地做着各自的事情。如果说那次夏完淳在沈的给人感觉是一只穿着军装的羊的话。那此刻他的已然完全成了一匹廊。他的身上带有与其下级军官一样的气味,所以很快就被狼群接纳了。

 不过就在此时院子里头忽然又响起了一阵动。夏完淳下意识地就将头回了过去。却见门口已然站了一个身着笔军装,马靴擦得锃亮,下巴扬得高高的青年军官。虽然此人的面貌依稀有些生疏,但夏完淳还是一眼认出了此人。却听他跟着便向那人惊呼道:“世泽兄,你怎么来这儿了!”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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