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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生盗贼
 靠,又瞒不过这头老狐狸!

 没错,在帮步兵檫衣服的那时,他“顺手”拿掉了点东西。

 古遥心里暗骂的同时,脸上却干笑着:“老板,这不算偷,反正一踏上战场之后,那些钱他们可能已经用不着了,就当赞助下我这个可怜的穷小子嘛。”

 “你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我说过多少次,不要再偷钱!在罗奥帝国期间,要是别人知道这件事的话,你这个可恶的小盗贼会被活活烧死,你死了不要紧,还会影响客栈生意…”

 “不会被发觉的啦…”古遥笑嘻嘻的打断他:“你知道我下手时一向慎重,那些喝得头脑发,连用哪条腿走路估计都不会记得的粗心步兵,在醒来之后根本不会察觉兜里少了几块钱币,他们只会以为是在喝酒或在天香楼时用掉的。况且,他们明天就要踏上战场,能不能回来还是个问题。”

 “哼哼,你最好小心点!”费坦冷冷的道,但却没有再责备古遥,而是眯着眼:“老规矩!”

 “知道了,知道了!五五分账嘛!”古遥嘟嚷着打开双掌,里面是六枚银币。

 “嗯,六枚银币,五五分…”古遥将三枚银币放到费坦手中,疼得脸上的肌搐起来:“哎啊啊,老板,太不公平了,我千辛万苦,冒着生命危险才到手,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取走了一半。”

 费坦的手没有收回来,还是定在半空之中。

 古遥不满的道:“老板,难道你还想四六分不成?那可不成啊,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

 费坦沉着脸:“你自己知道。”

 古遥愕然:“知道什么?”

 费坦闷哼声中举起烟杆:“看来是要我老朋友告诉你才行了。”

 “别!别!”古遥捂着头,讪讪地从怀中再掏出一枚金币,方才的动作已经很快了,是新学会的,不知费坦怎么会看到。

 这个老家伙的眼睛可真毒!

 方才的表演是白费了,枉费老子还那么投入,哎!

 “真的只有这么多了,老板,我不骗你!”古遥说话的同时暗中咒骂着,死吝啬鬼,在赌桌上那么慷慨,对员工却是那么小气。

 费坦这回倒是没有再怀疑,将那枚金币放入怀中,再从柜台掏出两枚银币,连同先前的六枚银币一并给回古遥:“好家伙,连金币都下手,你这小子倒是越来越大胆了。”

 古遥干笑:“没事,方才我查过了,那两位步兵的兜里共剩下十八枚金币,三十二枚银币,还有十五枚铜币,连一加一等于几都要算上半分钟的他们少了几枚不会记得的。”

 在那一瞬间,他竟然就查探清楚了步兵的钱币底细,这就是盗贼的本领!

 盗贼并不算一种职业,至少没有经过公会的认证,他们只是一群犹如过街老鼠般遭人厌恶,人人喊打的群体,但为了称呼方便,人们还是给这群家伙起了盗贼这个称谓,也算是默认职业之一了。

 盗贼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顺手牵羊,但他们窃取的不仅仅是财物,还包括秘密,小到通贪污等私人**,大到政治阴谋,都可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所以盗贼是一个非常惹人憎恶的角色,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因为就连最亲近的人,都害怕自己的秘密为他人所知。

 盗贼相互间也不会成为朋友,他们通常只是搭档,为了窃取某些难度较大的宝物或消息而利用彼此的优点共同合作,事成之后便形同陌人,因为他们间互相也不敢信任对方。

 这就是盗贼,总是生活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得光,整警戒别人,也被别人警戒着。

 在罗奥帝国期间,被抓到的盗贼是要被活活烧死示众的。

 “哼哼,什么正经事不干,偏要做盗贼!”

 费坦骂骂咧咧中走开了,留下古遥独自一人。

 看着自己双手,古遥有些无语。

 说实话,就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当上最为人所不齿的盗贼。

 或许,是因为世道所吧。

 这个世界是片充满着剑与魔法的地方,叫卡迪大陆。

 自从三千年前人类历史上最为强大的罗奥帝国崩溃之后,卡迪大陆便陷入了混乱无序的状态当中。

 许多领主遗贵仍然镇守着帝国解体之前隶属于自己的领地,他们是传统豪强;某些名门大族圈地为界,招拢贤才,成为一方之霸;自认为能在世中分杯羹的强者也不甘落后,建立城池或帮派,纷纷加入了瓜分大陆的行列之中。

 时至今,卡迪大陆已被分割为无数的大小势力。

 而那些弱小的人们,则归于各势力的管辖之下,被保护,也被统治。

 比如古遥所在的十里镇,就是中部偏东的赤炎城势力范围下的一个边陲小镇,与寒冰城毗邻。

 赤炎城与寒冰城都是小型的三级城市,典型的罗奥帝国解体后的暴发户,两位城主的先人是分修火系斗气与冰系斗气的强者,在帝国解体后迅速以武力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势力。不幸的是两位先人城主在扩张领土的同时起了冲突,而且他们就像各自的斗气质那样冰火不容,因此摩擦从未间断过。

 数百年来的仇恨让两位城主的每位后人均继承祖先遗训,继续相斗,近十年来更有升级的倾向,不断地征兵赶赴边疆,搞得辖下子民终惶惶,苦不堪言。

 古遥的父亲,便是在古遥五岁生日时强行征入伍的,不久后便死于某场战役。

 噩讯传来后的第二天,母亲便上吊自杀了,于是古遥成了孤儿,受赤炎领主与寒冰领主间那无谓的战争所累,丧失了双亲的无数孤儿中的一位。

 幸运的是,古遥很坚强,在野果野菜,树皮草与与别人丢弃的剩饭残羹中艰难地活了下来。

 因为母亲在上吊前的那晚反复跟他说过一句话:“遥儿,无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古遥并不知道像他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但他从未违逆过母亲的话,更何况是她的遗言。

 在艰难地生存下来的同时,古遥也渐渐地读懂了这个残酷的世界。

 只有强者,在这个混乱的世道中才能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人生,享受它的精彩,而非像父母那样,被可悲的命运捉弄。

 父母之死,让古遥渴望成为强者!

 只可惜事与愿违,古遥就是死,也想不到竟然会成为盗贼中的一员。尽管他不承认,但如今的所作所为,确实完全符合那个肮脏职业的一切特点。

 在七岁时的某一天,在某个闹饥荒的小村落里,古遥实在找不到能吃的野果树皮了,也没有得到半点的剩饭,饿了整整两天,他实在受不了,此时他碰上了一位战士。

 如果在平时,古遥对这些手握兵器的家伙是敬而远之的,但那天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吃了豹子胆,又或是饿得太厉害了,看到战士那只半在兜外的钱袋,他心里跳动着无可抑制的渴望。

 最终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强烈念头,与战士檫身而过时,将手伸进了他的口袋里,尽管他很清楚如果被发现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整个过程很顺利,干净利落,尽管是初次偷钱,但古遥觉得这个过程他早已经历过千万遍那么的熟悉。

 五块金币,还有十多枚银币一下子就进了自己的口袋,那是古遥有生以来获得的最大的一笔财富,更重要的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

 得手后的古遥无比激动,却又有点害怕,但他却深深地喜欢上了那种莫名的刺,并不单单是对金币的向往,仿佛天使然。

 在用那些偷来的钱舒服地过完几个月之后,古遥又将手伸向了第二个人,第三个…

 一笔笔的小财富,连带着每次的惊险与喜悦,古遥细细品味着,并且像毒般沉于那种无与伦比的快当中。

 古遥的盗窃技巧也在实践中益进步,没有人教他,然而他总能无师自通,那些繁琐无比的微操作,他却感到很熟悉,仿佛他天生就是一个盗贼。

 如果一个人有前世往生的话,古遥敢确定,自己前世肯定是一个盗贼,高明的盗贼。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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