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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两个星期后。

 早上九点半,该是办公的时间,法兰克却没有在成堆的公文里工作,而是拿着一张明信片,皱着眉头仔细研究。

 中文真是难懂啊…而且这个人的笔迹还真是潦草,写的又是繁体中文,和他学的简体中文不大一样,更难认了。

 要不是他今天早上经过邮务办公室,刚好见到这张明信片被放在桌上,认出了黎安忆的中文名字而把它给带回办公室,否则这张明信片恐怕会沦落到无人招领的命运。

 真是的!收件地址直接写学校,也不写明是哪个办公室,加上写的又是黎安忆的中文名字,那些看不懂中文的邮务人员又怎么知道是寄给谁的?

 这明信片还是从巴黎寄来的呢。

 就在他摸着下巴继续研究明信片时,见到黎安忆嘟着嘴走进了办公室。

 “咦!安忆,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法兰克一见到她,马上站起来打招呼。“都是我那坏儿子啦!平常爱撕书撕纸也就算了,可是昨天晚上我发现齐齐居然把我珍藏的一本诗集给撕了。我藏得好好的,这小子怎么会找得到?那还是我父亲留给我的遗物啊…”她边说便气嘟嘟地把东西往桌上一扔“要不是齐齐是我儿子,我一定马上弃养他!”

 法兰克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哇,自从认识你到现在,都不知道听你这样说过几次了。我该做个记录,看看你平均多久说一次你要弃养齐齐。”

 “可是我真的很生气啊,也不知道是谁的遗传,干嘛这么爱撕书撕纸的!”

 “我听说孩子不好的基因通常是从父亲那儿遗传过来的。”

 “嗯?”黎安忆看了他一眼。

 “没事,只是听别人这样说而已。”法兰克假装咳了一声“喔,对了,这儿有一张你的明信片。”法兰克想起那张明信片,把它递给黎安忆。

 “我的明信片?”黎安忆的眼睛亮了起来。

 她接过那张明信片,看到上头写的真的是自己的名字,再看看下方的署名,她微笑了起来。

 “真的是给我的呢…”

 她总是喜欢写明信片给那些她最亲爱的人,可是那些人从来都没有回写过一张明信片给她。

 她也没责怪他们,毕竟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也许他们认为写明信片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吧?

 但不可否认,每个人接到黎安忆寄的明信片时,都会觉得心窝里有一股暖意。因为她还记得他们。

 她有时也很想体验这种打从心窝里涌出的温暖,但她就是从来没收过一张寄给她的明信片。

 她翻过明信片,是巴黎迪士尼乐园的全景,她心又一动!

 抛开了法兰克,她拿着明信片一个人走出办公室,来到空无一人的绿茵草坪上坐了下来,细细地读着。

 安忆:

 虽然来到了巴黎,却没有机会四处看看,偶然路过一家书报摊,见到这张明信片,便想起很久以前,你曾经带着扬扬去过东京的迪士尼乐园。

 我很想看看这儿的迪士尼是不是也有好玩的白雪公主或走彼得潘,但一直不出时间。

 谢谢你在英国的照顾,也谢谢你让我知道齐齐走我儿子,如果你有机会回台湾,不介意的话,可以告诉我一声吗?

 翊齐

 黎安忆丝毫没有发觉自己满脸的笑容,更没有发现自己全身都暖暖的,心窝里有一股暖意正不断泻出来。

 那个人没有忘记她呢…

 戴翊齐、戴翊齐…她从没想过自己收到的第一张明信片,居然会是他寄来的。

 翻过明信片,看着上头的迪士尼乐园,黎安忆不又起了疑惑。

 “咦!他怎么知道我带扬扬去过东京的迪士尼乐园?还记得我们玩了些什么?”

 她歪着头想了想,大概是那时候他和苏云还住在一起,他开信箱的时候见到了她寄给苏云的明信片,顺便看了两眼吧?

 但如果只是随便看看,又怎么会过了这么多年,却依然记得那么清楚?

 她想起了那时候,她带着扬扬在东京的迪上尼乐园里游玩的景况。

 扬扬那时候好健康、好快乐,见到什么都想玩,把她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是两个人却都非常开心,因为那是他们第一次出国。

 好奇怪啊…想到苏云的时候,她总会想到扬扬在医院里病重痛苦的模样;可是看到这张戴翊齐寄给她的明信片,她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扬扬在迪士尼乐园里快乐又足的笑容。

 她心里浮现一种淡淡的哀伤与甜蜜…

 和苏云离婚后,她不想再留在台湾,所以即使那时候齐齐还不到半岁,她还是带着他来到英国,靠着奖学金,一面念书一面照顾他。

 毕业后,系上刚好有一个助教的缺,一个很喜欢齐齐的秘书告诉了她这个消息,她便去应征,然后拿到工作签证,继续留了下来。

 她知道大家都以为,一个女人在异乡念书,又要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一定很辛苦,但她却一点都不以为苦。

 照顾齐齐的时候,她总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从前,看着扬扬从刚出生起,慢慢长大、慢慢学爬、慢慢学着走路…只是扬扬当时第一次开口喊她时喊的是“姐姐”齐齐则是喊她“妈咪”

 看着齐齐慢慢长大,就像看着扬扬重新回到自己身边一样,她怎么会觉得苦?她高兴都来不及呢。

 天空飘来一朵乌云,原本灿烂的阳光不见了,英国惯有的灰色调出现,让人的心也不微微低落了些。

 黎安忆轻轻叹口气。

 来到英国后,她曾经寄给苏云一张明信片,上头写了她在英国的电话,可是苏云从来没有打过电话给她,于是那张明信片成了她寄给苏云的最后一张。

 苏云从来没有写过明信片给她,他说那太麻烦,又要写字又要买邮票,还要背她家地址,用电子邮件多方便,或是直接打电话就好了,何必花这些工夫?

 黎安忆不否认当自己听到他这样说的时候,其实有些失望;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她不会强迫别人去接受自己的观念。

 只是她以为,在她寄过那么多张明信片之后,在她将自己思念他的心意一笔一笔地写下来让他知道之后,也许苏云哪一天会心血来,也写一张明信片给她也说不定。

 但是他从来没有。

 这当然并不表示苏云不够爱她;他对她的爱,她从没怀疑过,只是有时候人总会有点小小的私心作祟,希望自己的爱人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表达爱意。

 那时候,她很喜欢苏云,不然也不会寄那么多明信片给他。只是,她仍旧有一点点贪心吧?希望对方也能用同样的方式表示那种喜欢与在意的心情,可就是抱着这样的期待,所以才会落空,然后失望。

 但…她低头看着手里的明信片…

 这个男人,为什么会了解她想要的是什么?

 她失去了扬扬,是他又给了她齐齐,尽管那天晚上对她来说是个意外。

 她想要有人寄张明信片给她,而他就是第一个寄的那个人;而且,他似乎还看过她曾经寄给苏云的明信片,上头写过的东西也记得清清楚楚的

 她不想起,和苏云结婚后,有次她问他,之前她寄给他的明信片他都收哪去了?

 苏云居然想了半天仍想不出来,最后才承认搬家的时候弄丢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他真的不知道收到哪去了。

 她承认自己很失望,但事后也就没再追究下去。因为她知道,即使对她而言是很重要的东西,在其他人眼里,却可能根本微不足道,她又有什么好在意的?

 办公室里,法兰克心不在焉地工作着,时不时看向窗外。黎安忆就坐在草地上,时而拿着那张明信片细细地读了一遍又一遍,时而抬起头对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那明信片是不是那个男人寄来的?

 她真的很喜欢那个男人吗?

 法兰克纳闷着,只不过是一张明信片而已,真值得她这么高兴,看了一次又一次?难道他天天对她嘘寒问暖,竟比不上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和一张明信片?

 爱情真是奇妙又难以理解啊…他从来没见过黎安忆脸上出那么温柔的笑容,尤其是对他。看来他大概真的要输给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了。

 算了,谁叫他是齐齐的亲生父亲呢。

 ******--***

 台湾。

 台北某家知名教学医院。

 会议室里坐满了人,有好些还是偷偷溜进来的医学系学生,想趁这个机会多了解一下国外的医疗体制。

 随着幻灯片一张张的播放,戴翊齐已经显得有些疲累的声音不断叙述着:

 “英国的医疗体制除了少部分私人医疗诊所外,所有医院全部靠政府补助,近几年下来品质每下愈况,除了之前早有的弊病--病人须等待长时间才能看诊之外,最近更出现相当严重的院内感染。”

 幻灯片换了另一张,那是一张英国当地报纸的简报。

 “LeslieAsh,四十四岁,女演员,今年四月因为与丈夫做太过烈而导致肋骨轻微断裂并住院,之后遭到Methicillin-Sensitive-StaphylococcusAureus感染,简称MRSA,又称为Superbug。她的神经系统遭到破坏,部以下几乎全部瘫痪…”

 底下的教授与医生们开始细细讨论,偷溜进来的学生更是张大了眼,只是他们惊讶的是居然有人做可以做到肋骨断裂送医院?

 “英国去年便有五千人受到MRSA严重感染,而且这个数据还在不断攀升。英国政府虽然极力挽救,但似乎无能为力;MRSA抗葯相当强,所有医院主要使用的抗生素对它几乎都无效,只能用静脉注Vancomycin治疗,但这种抗生素毒也很高,对人体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幻灯片又换了一张,那是一个躺在病上的孩子。

 “GerogeThring,十二岁,因为车祸而住院,右手有轻微的开放骨折,却在手术后感染MRSA的变种,对Vancomycin有强烈的抗葯,”他停了一下“他在今年七月就因为全身感染而死了。”

 戴翊齐沉默了一会儿。

 看着这个孩子,他不由自主地想到扬扬。

 那么年轻、那么可爱,他们的生命原本都还可以走得更长、更远、更幸福,却因为人为的疏忽,而在医院断送了那短暂的生命。

 他又想起了黎安忆。

 他真的好想她…

 不知道她接到了他写的明信片没有?

 其实他还想写更多的,但是,他不敢写。

 因为他害怕。

 害怕将自己的心赤地呈现之后,遭到拒绝。

 是自己高傲的自尊在作祟吗?还是他在担忧什么?

 他想起法兰克说的话--有些真心话一定要说出来,不然到时候迟了、后悔了,便是一辈子的遗憾。

 静谧的会议室里,大家都在等着戴翊齐继续下去,即使看到他似乎出了神,也没有人敢打搅他。

 大家都知道,戴翊齐一回到台湾后几乎没有休息,第二天便马上将这些资料整理出来,作成翔实的报告。院方因为相当欣赏他的报告,还特别开了这次的研讨会,让医院所有的医生也能了解一下国外医疗体制的现况,好作为将来改进的参考。

 可是…这戴医生也未免停太久了吧?

 就在底下开始出现轻微騒动的时候,戴翊齐总算回过神来,清了清喉咙,继续说下去:

 “除了严重的院内感染之外,英国NHS人满为患的情形一直没有改善,这点很值得台湾借镜。由于医疗资源严重不足,急诊病人甚至必须等上一个月才有医生治疗,有的癌症病人更是从初期等到了第三期才能住院,即使是普通的一个小手术,像是膝盖手术,排上一年半载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因此不少负担得起的英国病人,最近盛行到法国的私人医院去治疗…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法国的医疗体制情形…”

 ******--***

 三个多小时后,研讨会总算结束了,与会的人们全给了肯定的掌声,几位教授甚至还赞许地点了点头。

 戴翊齐疲惫地笑了笑,拿起一杯水,走进休息室里。

 累死了!医生真不是人干的,他以后要是有儿子,绝对不会让他去做医生,身体迟早有一天会累坏。

 想到这儿,他苦笑了一下,他是真的有个儿子啊。

 闭上眼,想起齐齐那活泼又善解人意的模样,他疲累的脸上不自觉地出淡淡的足笑意,

 他伸了个懒,站起来正打算回家好好睡个觉,一张纸从他的口袋里掉了出来。

 “咦!这是什么?”

 他捡了起来,发现那是一张从书上撕下来的书页。

 书页上有一首诗,还有一个大大的、歪七扭八的“齐”字。

 这是什么时候进他口袋里的?有人恶作剧吗?

 他皱着眉想了一会,突然灵光一闪!

 他在英国的时候就是穿着这件外套的。

 难道这是黎安忆特意给他的?瞧,上头还写了他的名字呢。

 他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开始微微发抖。不知道黎安忆想要告诉他什么?

 是她也爱他?还是她希望他从此以后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

 是接受还是拒绝?还是…

 ******--***

 Sonnet43

 HowdoIlovethee

 HowdoIlovethee?Letmecounttheways。

 Ilovetheetothedepthandbreadthandheight

 Mysoulcanreach,whenfeelingoutofsight

 FortheEndsofBeingandidealGrace。

 Ilovetheetothelevelofeveryday's

 Mostquietneed,bysunandcandle-light。

 Ilovetheefreely,asmenstriveforRight;

 Ilovetheepurely,astheyturnfromPraise。

 Ilovetheewiththepassionputtouse

 Inmyoldgriefs,andwithmychildhood'sfaith。

 IlovetheewithaloveIseemedtolose

 Withmylostsaints-Ilovetheewiththebreath,

 Smiles,tears,ofallmylife!-and,ifGodchoose,

 Ishallbutlovetheebetterafterdeath。

 即使戴翊齐的英文底子不差,这首诗其实也不难,但这种纯文学式又带着丰富感情的情诗,他还是来来回回反复读了几次,才渐渐读出诗里那种浓浓蕴藏的真情。

 这是黎安忆的心意吗?

 可是…是不是他在自作多情?这首诗会不会有其它的意思?他知道诗这种东西,绝对不只是表面上的意象而已,不像医学英文那样简单明了,说一就是一。

 文学,特别是诗,总是在字里行间埋藏著作者的深藏思想,然后被后人不断诠释,藉以喻情,甚至讽刺,间接被赋予新意。

 而且说实话,这么骨的情诗,一开头就说“我爱你”也不太符合戴翊齐的处事风格,不然他早就对黎安忆告白了,又怎么会拖到现在还在懊恼?

 但也许黎安忆早就等得不耐烦了?

 啊啊啊…这诗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难得地,他冲出医院后没有直接回家倒头就睡,而是又回到学校,去找以前大一时教他英文的外文系教授。

 他走进系办公室的时候,教授正好拎着小鲍事包要下班了,他也不管教授还认不认得他,一个箭步踏上去就拦住了教授。“教授,我有事情想请教您。”

 “你是…”教授推推眼镜,打量着眼前这位陌生男子“你是我以前的学生吗?”

 “是。”

 “啊…让我想想啊…”教授抓抓已经所剩无几的白发,仔细地看着戴翊齐“嗯…医学院的学生是吧?”

 戴翊齐点点头。“教授,我有一首诗想请教您。”

 “喔,诗?”老教授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难得医学院的学生会对诗有兴趣呢!”

 戴翊齐把那张书页拿给教授。

 老教授才见到诗的标题,便微笑了起来。“啊,ElizabethBarrettBrowning。”他满眼是笑地看了戴翊齐一眼“Portuguese,Sonnet43,有人说这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情诗。你想送给哪个女孩呢?”

 “正好相反,这是一个女人给我的。”

 “是吗?难怪难怪…呵呵…”老教授愉快地呵呵笑了起来。

 老教授这厢气定神闲地读着诗,一面出会心的微笑,那厢的戴翊齐却干着急不已。这首诗到底代表着什么意义?

 “ElizabethBarrettBrowning是维多莉亚时代的女诗人,她一直到四十岁都活在严厉父亲的控制之下,”老教授读完了诗,如数家珍地把女诗人的背景说了出来“她曾经以为她这一辈子就要这样独守空闺当个没人要的老‮女处‬了,谁知道她之后居然碰到了RobertBrowning。他们一见钟情,两个人像热恋的少男少女一样,好几次在夜里偷偷出去幽会,最后终于排除万难,成为一对人人羡慕的佳偶。”

 老教授又笑咪咪地看着仍有些焦急的戴翊齐“这首诗啊,就是描写她以为自己将要在客厅沙发上终老一生、对爱情绝望时,却遇到了真爱的心情。你难道读不出来她有多快乐、多沉醉在爱河里吗?爱情,是很奇妙的。你苦苦等待的时候,总是与它擦身而过,但它却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来到你身边,而且更美、更圆润,就像已经成的果实一样,甜美多汁…说起情诗啊…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也很有韵味…”

 一讲起诗,老教授就罢不能,滔滔不绝地开始讲起莎士比亚;但是戴翊齐早就没了心思听他说话,心里想的都是黎安忆。

 这首诗,是一个等待爱情多年、甚至已经要对爱情绝望的女人所写的。

 黎安忆也是这样吗?

 她在等待谁的爱情?

 她是否曾经也对爱情要绝望了?

 她是不是在告诉他,因为他的出现,所以她对爱情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爱情是很奇妙的,当你苦苦追求的时候,它总是顽皮地与你擦身而过,但却又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来到你身边,让人有寻佳人千百度,那人却是在回首间的惊叹与欣喜中。

 黎安忆也在盼望着他吧?不然为什么特地把这首诗给他?

 “所以我说,很多人说莎士比亚的作品太过俗,其实都是因为他们不了解那个时代的背景--咦!你要去哪啊?”

 彼不得失礼,戴翊齐抢回教授手上的书页就跑“教授,谢谢您的帮忙!对不起,我要先走一步了!”

 “哎!年轻人真急啊,会送这首诗给你的人,一定是个好女孩,你可要好好待人家啊。”老教授无奈地对着戴翊齐的背影挥挥手。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耐心啊,听他讲完莎士比亚再走嘛!他才讲到他的四大喜剧,悲剧都还没出笼呢。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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