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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墨未浓领着庄晓梦来到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西式家庭餐厅。

 两人在靠窗的座位落坐,服务生递来菜单,墨未浓看也不看,直接问她:“你喜欢贝果吗?”

 “喜欢啊。”她点头。

 “这里的贝果很不错。”他自作主张,点了两份不同口味的贝果,又点了两杯咖啡。

 这么晚了喝咖啡?她蹙眉。“我想换别的饮料…”

 “你不喜欢喝咖啡吗?”

 “喜欢啊。”只是她不想晚上失眠,而且他凭什么问都不问她的意见就帮她点餐?“可是…”

 “你会需要咖啡的。”他没让她有机会表达抗议,朝服务生比了个OK的手势。

 服务生转身离开,庄晓梦端起桌上水杯,气呼呼地喝了一大口。

 这家伙,真是有够大男人主义的,谁当他女朋友谁倒楣!

 玻璃杯重重搁回桌面,敲出清脆声响。

 他看她一眼。

 “对!我就是在不高兴。”她干脆挑明了说:“墨经理,没人告诉过你,不问人家意见就帮人点餐很不礼貌吗?我有嘴有脑子,我可以自己作决定,不用你帮我。”

 他没说话,黑眸点亮奇特的光芒,瞅着她。

 她又喝了一口水。“你或许对咖啡因不感,可是我跟你不一样,这么晚还喝咖啡,我回家一定失眠。你知不知道失眠的滋味有多难受?我明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耶,我可不希望顶着熊猫眼去上班!”豁出去了,要说就说明白点。

 “你的工作分量很多吗?”

 “什么?”她一愣。他怎么回话回得这么没头没脑的?

 “为什么连影印苞调整投影机这些小事都要你来做?我请你来我们部门并不是要做这些的。”

 他居然还有脸质问她?也不想想始作俑者是谁啊!庄晓梦不可思议地瞪他。

 “这不是你指示的吗?『老板』。”刻意强调这称谓。“是你说了,要我担任部门男同事的『助理』,负责『协调』的工作,影印苞调投影机这种小事当然就得由我来做喽。”

 “菲比可以做,她是部门秘书,至少她在影印的时候你不用在一边盯着看吧。”

 “你以为我喜欢盯吗?她刚出社会,什么事都不上手,总得有人提点提点她吧!”想起影印时菲比一副嫌她啰唆的神态,庄晓梦闷闷地嘟囔。“谁喜欢当那种讨人嫌的老‮女处‬啊?”

 “你说谁是老‮女处‬?”

 “就是敝人在下我啦!”她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他没接腔,端起水杯,沈思似的啜饮着,忽地,一声短促的笑声像了序的音符,从他嘴里溜出来。

 她瞪眼。他笑她?

 “抱歉。”察觉她眼中满满的不悦,收住畔的笑意,摘下眼镜,笑意改在眼中闪烁。“看来你有满腔委屈。”

 “哼。”她垂下眼,懒得理他,事实上也是不敢看他。

 可恶,为什么连他在嘲笑她的时候,她都忍不住觉得他感啊?简直是花痴嘛。庄晓梦在心中恨自己。

 “菲比是上礼拜才应征进来的,当初是整个部门投票决定用她,我没想到她经验那么。”

 她讶然抬眸,因为他的主动解释,也因为他竟然让部门同事投票决定用一个人。

 “我是想,反正只是帮忙处理琐事的秘书,就让同事们用一个比较赏心悦目的也未尝不可。”

 这什么意思?庄晓梦瞠视墨未浓。他是说反正是招个花瓶,当然愈漂亮愈好吗?

 不敢相信!居然有这种男人,居然有那些个不看能力看容貌的男同事,怪不得他们根本不奢望菲比能帮上什么忙了,他们要的只是平常能让他们眼睛大吃冰淇淋的花瓶而已!

 “不敢相信,居然有你们这种男人,简直太过分了。”她碎碎念,一杯水让她全喝干了,口的怒火却没浇熄半分,还愈烧愈旺。

 服务生送贝果跟咖啡来,她抢过其中一盘,叉子狠狠戳入烤得热酥酥的贝果。

 “直接用手拿比较方便吧?”他闲闲地建议。

 她冷哼,果然接受他的建议,气得顾不得什么淑女形象了,直接抓起来便咬上一大口,忿忿咀嚼。

 吃一口贝果,喝一口咖啡,然后又吃贝果。

 他望着她,嘴角浅浅地,勾起一个不像笑的笑。“你吃东西都这么狼虎咽的吗?”

 她一怔,停下咀嚼的动作。

 “女孩子还是文雅一点比较好,这样吃东西,男人看了会没胃口。”

 她僵住,脑海片刻空白,接着,一股又凉又烫的血从她脚趾出发,一路往上窜,占领她身上每一个细胞,直到头顶。

 她想尖叫…不,想撞墙…不,还是直接挖个地让她跌进去比较快。

 她想开溜。

 但她只是冻在原地,宛如一尊被寒冰封住的人像,从远古的冰河时代,站到如今这数位时代。

 “你噎住了吗?干么一动也不动?”

 她不是噎住,是呆住了,是遭极度的羞愧与极度的哀愤夺去了神魂。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忽问她。

 “…”“我在问你话。”

 她总算回过神,认命地咽下了半卡在食道的食物,啜饮咖啡,让苦涩的体侵蚀腔每一个味蕾,就连口也浸满了浓浓的苦味。

 算了,她放弃了,在这个男人面前她是彻底没形象了,毁了,一切都完了,Over。

 “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有男朋友吗?”极度的绝望过后,来的是毫不在乎的坦然。

 “你真的没有?”他不相信地确认。

 他就非把她到绝境不可吗?她白他一眼。“对啦,我就是没有,二十九岁,没男人,工作糟透了,存款数字少得可怜,我就是这么一个前途茫茫的老女人,怎样?”

 墨未浓没说话,有好几秒的时间只是默默盯着她,然后端起咖啡杯。“不怎样。”抵住杯缘的俊,隐隐约约似勾着弯弧。“不怎样。”

 她没看到那抹奇特的弯弧,只觉得自己够凄凉了,垂下头,郁闷地啃贝果、嗑咖啡。

 食不知味地吃毕,她站起身。“感谢你请客,我吃了,先走了,拜。”

 “等等,庄晓梦。”他又喊住她,今天,已经不知是第几次请她留下了。

 “干么?”

 “请你留下来。”他低声说,嗓音略微沙哑。

 她一震。他要她留下来?还说请?

 凉透的心房悄悄地又燃起一把温暖。

 “留下来。”他重复,低沈的嗓音,还有那幽幽的、教人无法参透的眼神,在在带着股奇异的魔力。

 她不知不觉跌回座位上。“你想…有什么事?”嗓音软弱地颤抖着。

 他微微一笑,打开身旁的电脑提袋,搬出笔记型电脑和麦克的那份报告。“关于这份报告,我想跟你讨论一下。”

 “什么?”她愣愣地看着他,一时处于状况外。

 “我对财务方面真的不太了解,我想你应该可以给我一些好建议。”

 什么嘛!原来…是这样啊,原来他请她留下来是为了要讨论公事,她还以为…

 以为什么呢?庄晓梦不敢再想,只是忽然领悟了为何他会选择这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厅,又替她点了咖啡。

 他根本早就计划好了,她却傻傻地存着一丝希冀,以为这个男人主动说要请吃饭,是因为总算对她产生一点兴趣。

 炳!她真是…太傻了。

 ********

 那晚,两个人整整讨论了五、六个小时。

 庄晓梦也不确定自己到底喝了几杯咖啡,只知道喝到后来她都有点心悸了,身体很疲倦,精神却处于亢奋状态。

 亢奋的缘故,倒不完全因为咖啡因,有部分也是因为墨未浓是个虚心求教的好学生,领悟力又强,让她不知不觉也教得认真起来,很热切地想把自己所知道的财务相关知识全教给他。

 两个人一问一答,讨论得专注,再回神时,已接近清晨五点。

 他亲自开车送她回家,还慷慨地放了她一天假,临走前,还撂下教她震惊万分的新人事命令。

 “明天开始,你不必再做那些杂务了,如果有必要,我会加聘一个行政秘书,你过来当我的特别助理。”

 她花了好久才消化他的话。“你要我当特别助理?可是这好像不符合公司体制。”区区一个部门经理可以用特别助理吗?

 “公司的体制就是用来破坏的。”他微笑好诡异。“而且我们这个部门本身就是特别的存在。”

 说的也是,一个部门经理能够直接对总裁报告,本来就不简单。

 何况他们既然负责做集团内部的VC,哪个事业单位有潜力,哪个不值得栽培,全都凭他们的评估,等于整个集团资源是由他们来分配的,这可是很了不得的权力。

 为什么他年纪轻轻,可以得到总裁如此信任,拿到这样的权力呢?

 庄晓梦实在很好奇。

 这谜团,等她正式担任墨未浓的特别助理,天天跟前跟后,陪他去开每一场会议,陪他四处际应酬,陪他加班看报告,甚至偶尔还要随他一起到外地出差,朝夕相处之下,渐渐地拨云见

 原来他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个天才。

 史丹佛电子工程硕士,出身奈米研究中心,从大三那年便开始在期刊上发表论文,在硅谷忙碌的工作挤下,居然还得出时间在职进修拿MBA学位。

 对相关产业新技术方面的了解,他自是不在话下,对商业竞争策略方面,他也有独到的眼光,他唯一的弱点,就是对专业的财务分析不太行,可凭他海绵般的收能力,她相信他很快便能掌握诀窍。

 他是魏元朗的学弟,魏元朗对他极为赏识,主动跟纪总裁提议,挖他到“翔鹰集团”来。

 他比她晚半年来到“翔鹰”成就却是大不同。

 愈跟他相处,庄晓梦就愈佩服他。虽然这个男人有许多讨人厌的缺点,但工作能力的确是一等一的强,认真的态度也远远超过一般人。

 长相不错,懂得穿着品味,能力强又有才气,怪不得追在他身后的女人一大票,也不在意他的冷淡,巴巴地期盼他垂怜。

 她可不希望自己也成为其中一位。

 这天,两人来到洛杉矶出差,拜访“翔鹰集团”位于美西的分公司。晚上回饭店,两人吃过晚饭继续讨论公事,夜深了,庄晓梦见墨未浓脸色不甚好看,颇有倦意,提议就此打住,他同意,却不肯就寝,约她到顶楼酒吧小酌一杯。

 两人坐在面对玻璃窗的吧台边,直抵地面的落地窗外,是LA充满冰冷氛围的夜景,不见漂流,只有一栋栋摩天大楼在黑夜里闪着冷光。

 墨未浓喝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块,庄晓梦点一杯龙舌兰出。

 橙红鲜出颜色勾起了墨未浓隐约的记忆,恍惚地看身旁的女人咬着管啜酒。

 奇怪,他总觉得这杯酒的颜色在哪里看过似的?

 “忘了吗?你女朋友就是拿这种酒泼我的。”她斜睨他,彷佛猜出了他脑海里的念头,浅浅地笑。

 女朋友?墨未浓一愣,过两秒,恍然。

 她指的是贝贝啊!原来那天晚上贝贝就是拿龙舌兰出泼她衣服的。

 “是前女友。”他指正她。“你现在还生气吗?”

 “气什么啊?你把我当成那么小心眼的女人吗?都过去那么久了。”她轻声一笑。“而且你后来又送了我一件那么好看的小礼服。”

 是什么样的小礼服?墨未浓试图回想,却发现自己想不起来了。

 当初买那件礼服其实也是匆忙的,到店里随便指了一件就赶着赴约,他自觉已经够有诚意了,没想到贝贝还是不高兴。

 女人,真难对付。怪不得有人会说,跟女人做就好,相爱就免了。

 他耸耸肩,颇想将这论调与庄晓梦分享,但想也知道她只会痛批他一顿,还是作罢为妙。

 “你真的决定跟女朋友分手了吗?不挽回一下?”她忽问他。

 “挽回什么?”他奇怪地看她。“又不是我提分手的,是她主动提的,我只是顺她的意。”

 “你是真不懂还是装傻?女人提分手十之八九不是真心的,就算是真心的,也希望你出口挽回,你怎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别在一起,我没空陪她玩这种擒故纵的把戏。”墨未浓说得冷淡。

 她侧头凝睇他,托着下颔。“你不喜欢那种事事依赖的小女人吧?”

 他撇撇嘴。“谁会喜欢?”

 “那可不一定,有些男人就是喜欢女人赖在自己身边,什么事都要他顶着,这样他才会觉得自己很重要,像英雄。”

 “那叫浪费时间!”墨未浓嗤之以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各有各的生活要过,这样着彼此有什么好处?”

 “你真的谈过恋爱吗?”

 “你怀疑?”

 “我是有点怀疑。”她瞅着他笑,颊因酒薄有红晕。“真正谈恋爱的人应该不会像你这么理智的。”

 “这是你的经验之谈?”

 听闻他这问话,她忽地撇过头,咬不语。

 见她这表情,他剑眉一扬。“你该不会没谈过恋爱?”

 “…当然有!”听出他语气里的不可思议,她一阵难堪,负气地反驳。“我没你想的那么不受。”

 事实上,她是不受,活到这把年岁,只有过几次令她兴致缺缺、倒尽胃口的约会。

 可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他面前承认。

 “你什么时候谈的恋爱?”他偏偏还要追问。

 “…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她咬着管。“后来毕业出来工作,也过一个。”

 “为什么分手?”

 “就个性不合嘛。”超级模棱两可的借口。

 “怎样个性不合?你喜欢哪种男人?”

 问什么问啊?反正不会喜欢你这一种!她好想如此潇洒地反驳,却说不出口,只能很没骨气地细声反问。

 “那你呢?喜欢哪种女人?”

 他想了想。“独立、自主,不会来麻烦我的,要聪明一点,我讨厌笨女人。”

 “哈!”听罢他开出的条件,她讽刺地哼一声。

 他皱眉。“怎样?”

 “明明是个大男人主义,还偏要挑个大女人,你这样找得到理想对象才有鬼。”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要女人不依赖,就不要自作主张帮她点菜;希望女人聪明,就不要老把女人当笨蛋看待。”

 “我有吗?”他还不知悔悟。

 败给他了!这男人工作一把罩,怎么感情上的事就是说不通。

 她摆摆手。“算了算了,不跟你说。”说了也是白说。

 他瞪她,很不喜欢她这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反应…他有这么难沟通吗?

 一口喝干威士忌,他招来酒保,加点了一杯,酒保送来后,他一下子又喝了大半杯。

 “你喝慢一点。”她伸手过来扣住方形酒杯,示意他节制。“明天还要开会呢,喝醉了有你好受的!”

 身为下属,居然反过来管他这个上司?

 他怔忡地看着她的手,不知怎地,脑子有点昏沉沉的。

 “你没搽指甲油。”他突如其来地指出。

 “什么?”

 他不客气地抓起她的手,抚过那剪得短短的指甲。“女人不是最喜欢修指甲吗?你怎么一点修饰都没有?这么没有女人味,难怪没男人追。”

 “要你管!”她猛然回手,又是气愤又是羞赧,脸颊开了两朵芙蓉花。“我要回房睡觉了,晚、安!”

 撂下话后,她不敢多看他一眼,以最快的速度离开酒吧,回到房里。

 一回到只有她独处的空间,强挂在脸上的面具便落了,她颓然坐上沿,望着自己光秃秃的双手,眼眸酸楚地泛红。

 她承认自己没有女人味,不擅长化妆,也不会修指甲,脾气又硬,从来不懂得对男人撒娇。

 她就是没有女人味,所以到现在还不到男朋友,所以她喜欢的人对她没意思。

 她是没有女人味…她也很想要有啊!他以为她看见那些打扮妩媚娇像玫瑰,在情人面前又小鸟依人像百合的女人,不觉得羡慕吗?不想也变成那样吗?

 她也希望有人追,有人来爱,有人拿她当珍珠宝贝一样地宠,她也想啊!

 庄晓梦抬起手,想拭去睫上的泪,眼泪却纷纷如断线的珍珠,在她还来不及接着前便跌落颊畔。

 讨厌,哭什么哭啊?

 她气自己,起身来到浴室,下水龙头,双手捧水,泼自己的脸。

 水是温的,泪是热的,她的心窝却是冷的。

 她拿巾擦干脸,呆呆地看镜中的自己,发绺了,狼狈地垂在额前,鼻尖红红的,嘴却发白。

 好丑。

 她无情地评论自己,一股热又打上眼眸,她咬紧牙关,使尽全身的力量将推回去。

 她扭开浴白上方的水龙头,决定放一缸热水,点几滴油,泡个长长的澡。

 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就让缭绕着淡淡芳香的水雾包围自己,藏住所有的惆怅与哀愁。

 泡完澡后,她全身的肌会放松,精神也会得到解放,再深深睡上一觉,隔天,她便会有勇气接灿烂朝阳。

 单身女子,要懂得时时发明能使自己振作起来的魔法。

 水声哗啦啦地在浴室里冲响,她回到卧房,打开衣柜取出饭店准备的白色浴袍,正在行李箱内翻找内衣时,门铃叮咚响起。

 这么晚了会是谁?她合上行李盖,前去应门,透过猫眼看到的是墨未浓苍白的脸孔。

 他来做什么?

 庄晓梦呼吸停止,直觉想装作不在房里不开门,但一转念,还是转开锁,拉开门扉。

 “有什么事吗?墨经理。”

 墨未浓没戴眼镜,黑瞳比平常显得更深邃,却也更疲倦。他太阳。“你在生气吗?”

 “生气?”她愕然。他特地按她门铃问这个?“没有啊。”

 “那你怎么酒没喝完就跑走了?”

 “…因为我想睡了。”

 “喔。”他应了声,好像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怔怔看着她的模样竟彷佛是个犯了错的孩子,显出几分无助。

 她的心又不争气地了。她在胡思想什么?他怎么可能无助?一定是她看错了。

 “还有事吗?”她故意用很冷淡的口气问。

 他愣了下。“对了,你有没有葯?”

 “葯?”

 “我头痛。”

 头痛?怪不得他脸色这么难看,该不会病了吧?

 “你等等,我去拿给你。”她旋身回房,在行李箱里翻出一盒普拿疼,想拿给他,却发现他不知何时跟进房里了。

 而且,还恬不知地倒在她上。

 “喂,你…”“给我葯。”他闭着眼,朝她伸出手。

 她无奈地瞥他一眼,倒了杯温开水,坐上沿,他半坐起身子,了一颗葯,喝了水,再次倒落。

 “喂,你该不会要睡在这里吧?”她轻轻推他。

 他没张开眼,气息急促。“借我躺一会儿。”

 她蹙眉,心念一动,尝试地探上他额头,烫进手里的温度骇她一跳。

 “你发烧了!”她惊叫。

 “好像是。”他朦胧应道。

 “怎么不早说?发烧还去喝酒?”她气他不知保重自己,替他下皮鞋,推他身子,安顿他在上躺好,替他拉上被子。

 这回,他倒是睁开眼了,怔怔地看着她的举动。

 “没关系,你睡吧。”她温柔地微笑。“这里沙发够长,我可以睡那里。”

 “庄晓梦,你…”“别啰唆了,快睡觉。”她强悍地下令,从衣柜里又抱出一毯子,盖在他身上。

 “好热。”他模糊地抱怨。

 “热才好,就是要让你出汗,等你把体内的热度都出来,我再做冰袋让你退烧。”

 “你好像很有经验。”

 “一个人住久了,这种小病总是要懂得对付。”她拉拢毯子,将他整个人密密实实地裹住。“好了,你快睡吧。”

 他望着她,深深地,慑人地望着,像要望进她心灵最深处,然后,他像是倦了,无力地垂落眼睫。

 终于闭上眼睛了。

 庄晓梦吐了一口长气,僵硬的身子也放松。

 他再继续用那种眼神看她,恐怕连她也要跟着发烧了。

 她悄悄叹息,氲上雾气的眸蒙地凝视着他不安稳的睡容,一夜心神恍惚。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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