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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仅以本文献给所有正在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烦恼、或者努力不懈的朋友们。

 希望大家都脑旗快乐乐,并且早这样的困境。

 这是有关龙门的第三个故事了,不过主角却非龙门中人。

 当然,龙依将会出现,不过是系列的最后。

 龙门是我设想了很久的一个故事,我想要写一些特别…好吧!可以说怪异,也可以说变态的人物。

 他们的行为准则不一定是正确的,却也不算错误。因为这个世界根本就不是完全黑白分明的。

 他们游走在灰色地带,既救人、当然也会害人。

 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孤儿,每一个都是从街头中挣扎着活下来的。

 他们没有受到很好的照顾,他们对这个世界充满愤怒,但同时也抱持了最大的希望。因为他们对生命充满了渴望,不想再看到有如他们一般的孩子在眼前死去。

 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让自己,也让别人生存。

 他们结合成一个似组织、也不是组织的机构,专门帮助一些他们看得顺眼的华侨,让他们可以生存下去。

 这会是一段…我记得网络上有人提过,它像可怕的黑色幽默。有人喜欢,也有人觉得受不了,太刺了。

 的确,它就像这故事本身一样,也像这些龙门中人的人生,虽然不完美,但他们仍然享受着,并且去玩那捉弄他们的命运,以无畏的勇气和不顾一切的手段去换取生存。

 对于这样的故事我一直有想法,却一直捉不准感觉写,它们太多、太杂。

 一直到18的条文在去年年底被提起,后来虽几经抗议,它被拖延到今年七月才会实施。

 可是那一番冲击却让我真正将整个故事连结了起来。

 也许是紧张、也许是压力、更多的是担忧,没有清楚明确的立法,单凭着各自自由心证去做这样的行动,谁也说不准会不会被人特意提出自己哪一个字写错了、哪一句形容词用坏了,就此变成罪犯,被直接送进牢里吃牢饭。

 在这一场又一场的争论中,无疑地,言情小说已经直接被打上一个妨碍风化的标签。很多老师、官员、立委都直接指着它骂。

 它们被完全地唾弃和贬低,变成教坏小孩的最佳教材,官员大人们恨不能立即拔之后快的眼中钉、中刺。

 台中书展还焚书以待呢!

 是不是很像龙门里那些人?一堆孤儿、一堆街童,在某些人眼中,他们的存在根本是专门耗费社会资源,男的长大了不是去混黑道,就是变成毒犯、酒鬼。至于女的,多数是沦入风尘,没救啦!

 可事实真是这样吗?在事情没有走到终局前就给它下结论,是不可靠的。

 而龙门这些人就是生下来颠覆这种既有观念的。

 我身为一名言情小说工作者,之前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有一天沦为像街头老鼠般人人喊打的地步。

 好像只要涉及言情小说就是与情划上等号,就是罪不可赦。

 于是,在有了生存危机的同时,更对求生这种事产生巨大的感触。

 我要不要感激那个18法令呢?毕竟,它催化了龙门这个故事的成形。

 但可惜我也不知道这七月一到,18法令一实施,整个小说业界会变成什么样?也许我不会有机会完成它;尽管我希望我会有。

 PS:本文中洪门的切口引自金庸大师的鹿鼎记。  m.pINg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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